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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态原则:生态与环境规划

【摘要】:城市生态规划还需与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相协调。

1.整体优化原则

城市生态规划坚持整体优化原则,从生态系统原理和方法出发,强调生态规划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规划的目标不只是城市结构组分的局部最优,更是要追求城市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的整体最佳效益。城市中各种单项规划都要考虑它的全面影响和综合效益,对各类人工建筑物也不能仅考虑其本身的华美,还应顾及建筑物可能造成的对生态与环境的干扰与破坏。城市生态规划还需与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相协调。

2.协调共生原则

在城市生态规划中必须遵循协调共生原则。协调是指要保持城市与区域、部门与子系统的各层次、各要素以及周围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协调、有序和动态平衡;共生是指不同的子系统合作共存、互惠互利的现象,其结果是所有共生者都节约了原材料、能量和运输量,系统获得了多重效益。不同产业部门之间的互惠互利、合作共存是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要素合理布局的重要依据,部门之间联系的多寡和强弱及其部门的多样性是衡量城市共生强弱的重要标志。

3.功能高效原则

城市生态规划的目的是将人类居住的城市建设成为一个功能高效的生态系统,使其内部的物质代谢、能量流动、价值转换和信息传递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网络,物质和能量得到多层次、多途径充分利用,废弃物利用回收率高。系统的结构、功能充分协调,则系统的能量损失最小,物质利用率高,经济效益也高。

4.趋适开拓原则

城市生态规划坚持趋适开拓原则,在以环境容量、自然资源承载力和生态适宜度为依据的条件下,积极寻求最佳的区域和城市生态位,不断地开拓和占领空余生态位,以充分发挥城市生态系统的潜力,强化人为调控未来生态变化趋势的能力,提高区域和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生态建设。(www.chuimin.cn)

5.生态平衡原则

城市生态规划遵循生态平衡的理论,重视搞好水资源、土地资源、大气环境、人口容量、经济发展水平、园林绿地系统等各要素的综合平衡。合理规划城市人口、资源和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建立合理的城市生态功能分区,努力创造一个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生态系统。

6.保护多样性原则

这里的多样性包括城市的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景观多样性。因为城市中的物种、群落、生境、人类文明等的多样性影响着城市的结构和功能及它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定城市生态规划时,应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对自然系统和城市景观的破坏,尽量减少水泥、沥青等封闭地面;保护城市中的动植物区系,为自然保护区和城市动、植物园预留足够的土地,保留大的尚未分割的开敞空间;对城市景观中的各种典型都应加以保护,以保留城市中人类文明的多样性,保存历史文脉的延续性。

7.区城分异原则

城市生态规划坚持区域分异原则,就是在充分研究区域和城市生态要素的功能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以及城市现状,充分利用环境容量,搞好生态功能分区,以利于居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