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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态与环境规划-城市生态与环境规划

【摘要】:因此,城市生态规划是联系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及社会经济规划的桥梁,其科学内涵强调规划的能动性、协调性、整体性和层次性,其目标是追求社会的文明、经济的高效和生态环境的和谐。

1.城市生态规划的概念演化

虽然国际上正式提出城市生态规划概念的时间不长,但其学术思想的探讨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过“理想国”的设想,罗马建筑师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总结了希腊、伊达拉里亚和罗马城市的建设经验,对城市选址、城市形态与规划布局等提出了精辟的见解,把对健康生活的考虑融入自然条件的选择与建筑物的设计之中。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师阿尔伯蒂、弗拉锐特、斯卡莫齐等人师承维特鲁威,发展了“理想城市”的理论。16世纪英国莫尔(More)的“乌托邦”、18—19世纪傅立叶的“法郎吉”、欧文(Owen,1852)的“新协和村”、西班牙索里亚(Soria,1852)的“线形城市(带状城市)”等设想中,都蕴含着一定的城市生态规划哲理

19世纪末,以玛希(Marsh)为代表的生态学家和规划工作者的规划实践标志着生态规划的产生。玛希首次提出合理地规划人类活动,使之与自然协调而不是破坏自然;鲍威尔(Powell)在规划实践中指出,要制定法律和政策,促进与生活条件相适应的发展;霍华德(Howard)的“田园城市”、柯布西耶(Corbusier)的“光明城”、恩维的“卫星城市”、赖特的“广亩城市”等工作丰富了生态规划的内容。后来,芝加哥大学人类生态学派在城市和区域规划中均进一步强调发展要与自然相协调。

美国景观生态学家麦克哈格在20世纪60年代指出,生态规划(ecological planning)是在没有任何有害的情况下或在多数无害的情况下,对土地的某种用途进行的规划。直到20世纪80年代,包括日本学者在内的大多数人所认同的生态规划仍大部分倾向于土地的生态利用规划。

王祥荣指出,从区域和城市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的特点、发展趋势和生态规划所应解决的问题来看,生态规划不仅限于土地利用规划,而是以生态学原理和城乡规划原理为指导,应用系统科学环境科学等多学科的手段辨识、模拟、设计人工复合生态系统内的各种生态关系,确定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生态适宜度,探讨改善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生态建设对策,促进人与环境关系的持续、协调发展。

从以上学者的论点来看,生态规划的目的是从自然要素的规律出发,分析其发展演化规律,在此基础上确定人类如何进行社会经济活动,有效地开发、利用、保护这些自然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最终使整个区域和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

2.城市生态规划的内涵

现代城市是一个多元、多介质、多层次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各层次、各子系统之间和各生态要素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城市生态规划应坚持以整体优化、协调共生、趋适开拓、区域分异、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理为指导,以环境容量、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适宜度为依据,有助于生态功能合理分区和创新的生态工程。城市生态规划的目的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寻求最佳的城市生态位,不断开拓和占领空余生态位,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潜力,促进城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保持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关系的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共生。

城市生态规划是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一种规划方法,它将生态学的原理和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规划相结合,对城市生态系统的生态开发和生态建设提出合理的对策,从而达到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关系。因此,城市生态规划是联系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及社会经济规划的桥梁,其科学内涵强调规划的能动性、协调性、整体性和层次性,其目标是追求社会的文明、经济的高效和生态环境的和谐。

城市生态规划理论和方法的提出,可以说是人类为了迎接严峻的环境挑战所作出的一些努力,其积极意义在于体现人类对于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的追求,同时也说明日益加剧的城市环境问题和生态后果已迫使人们达成共识,为维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条件必须采取协调的行动,促使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发展。

编制城市生态规划的目的是塑造一个结构合理、功能高效和关系协调的城市生态系统,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使城市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其具体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www.chuimin.cn)

(1)高质量的环境系统。

对城市的大气污染物、废水以及各类固体废弃物,都要按照各自的特点进行及时处理和处置,同时加强噪声污染、光源污染、辐射污染等的管理,使各项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较高标准,实现城市生态环境的无害、洁净、舒适目标。

(2)高效能的运转系统。

高效能的运转系统包括通畅的道路交通系统,具有充足能流、物流和客流的运输系统,快速有序的信息传递系统,相应配套有保障的物资供应系统和城郊生态支持圈,完善的专业服务系统和废水、垃圾处理系统等。

(3)高水平的管理系统。

高水平的管理系统包括人口控制、资源利用、社会服务、医疗保险、劳动就业、治安防火、城市建设、环境整治等,应有高水平的管理体制、管理措施和管理效能,以保证城市生态系统的高效运转,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4)完善的城市环境自净系统。

完善的城市环境自净系统不仅应有较高的绿地指标,如绿地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而且还应合理布局,点线面有机结合,使城市生态系统也具有较高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从而提高城市生态系统的自净功能。联合国生物圈生态与环境保护组织规定,城市绿地覆盖率应达到50%,城市居民人均绿地面积应达到60 m2。我国要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11 m2。目前我国的大多数城市离上述要求差距较大,在城市生态建设的过程中,应努力向着高标准的绿化方向发展,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5)高水准的城市人文环境系统。

高水准的城市人文环境系统应具有较高的人口素质、优良的社会风气、井然有序的城市社区秩序、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着力建设高水准的城市人文环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