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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验中学三十年教育改革:有效评价与合理制度

【摘要】:“学分制评价制度”,是一项对传统的学生评价采用考试为主要制度的改革创新。2.两类课程的建设和实践与学分制评价的实施同步推进加快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的开发与实施,逐步形成富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理当与配套的评价制度同步进行,并制定好学分标准。(二)与新课程评价相匹配的学分制评价制度学校于2004学年起制订并实施与新课程的评价改革相配套的学分制评价方案。

图4-8 刘明校长在“展示交流活动”会上的讲话

学分制评价制度”是学校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而创新的一项管理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关系到学校管理制度建构既科学,又高效,更具特色的现代管理体系的大事。为此,学校领导层经研究决定由戴颖川副校长负责牵头组成专项小组,着手研制,试行。后经调研、评价,于2004学年第一学期,由起始的六年级正式实施,至今已逾十余年。“学分制评价制度”,是一项对传统的学生评价采用考试为主要制度的改革创新。传统的学生评价,学业上往往采用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测量学生学业优劣的标杆,“推优”、选拔学生升学也以考试结果为标准;“思想品德”则以班主任老师采用等第来评价,没有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较精准的数字化评价。凡此种种评价,对学生既有局限,又失公允;既不全面,又不公正。“学分制评价制度”不仅对学生从“基础课程”“拓展课程”“探究课程”三类课程的学业进行评价,还对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素养也进行评价。这样,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是对以往评价局限于考试的一项制度性的改革创新。

(一)对学生学业评价的反思与改革

随着学校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个性、潜质、特长所需而开设的“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不是光凭一两次考试、测验就能对学生作出正确、公允的评价的。拓展型课程中的“FUN课程”和“STEM课程”更不能仅以考试成绩来评价学习的优劣和收获。再者,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素养也非凭借考试即可作出正确、客观的评价的。

实施“学分制评价制度”更重要的还在于科学地、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发展水平;及时发现学生特长、天赋,挖掘其潜质潜能。此外,通过学分制评价能及时反馈给学生,让学生得以及时补救学习上的不足,例如有的学生只重视所谓“三大门”,只重视“中考”应考的学科,而轻视其他所谓的“小学科”——不列入“中考”的学科。学分制评价较有远见的是:突出学生均衡发展、全面发展,并能帮助学生纠正学习偏科,还能“校正”思想、行为上的缺失或偏差等遗憾,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个性健康的全面成长。

为此,在实施中,要力求使学分制评价贴近学生实际,体现其科学性和全面性。我们试从以下四方面具体地谈谈学分制评价的理念、意义、原则和功能。

1.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素养纳入学分制评价范畴

“以德树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据此,将《中学生守则》《青浦区实验中学一日常规》等作为学生思想品德和行为准则、规范而纳入学分制的评价范围之中,真正体现素质教育以德育为核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

2.两类课程的建设和实践与学分制评价的实施同步推进

加快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的开发与实施,逐步形成富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理当与配套的评价制度同步进行,并制定好学分标准。

例如,分年级推进探究型课程的实践:六年级开设“关注生活”,七年级开设“关注生命”,八年级开设“关注自我”,九年级开设“关注社会”,形成系列,评价跟进,从而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探究能力、道德修养、爱国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淡化基础型课程质量评价的选拔功能

学分制评价把基础型课程(考试类科目、考核类科目)、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考核类科目),都纳入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范围,并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态度与情感。同时,把三类课程的考核成绩都折算成一定的学分,这样就淡化了基础型课程考试的选拔功能,强化了测试与诊断功能,有利于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与综合素质的提高。

4.课程计划统筹三类课程,学分制评价保障三类课程

首先,将三类课程全部纳入学校课程计划中,在人力、物力、课时上加以保证。其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当减少基础型课程的学习课时,增加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的学习课时。把三类课程全部纳入学分制评价体系,真正实现学分制评价标准的功能。

(二)与新课程评价相匹配的学分制评价制度

学校于2004学年起制订并实施与新课程的评价改革相配套的学分制评价方案。该方案结合学校教学改革实际,探索与新课程三类课程实施背景相配套的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以保障和有效推进学校课程改革,促进全体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健康发展。

所谓学分制就是根据课程的自身特点,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不等的学分值来记录学生在相应课程领域的发展经历,以及达到的发展程度;通过不等的学分值使学生了解自己学业的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本校实施学分制评价改革的目标是:改变用划一的管理措施与评价方案来衡量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水平,真正达到能及时发现每一个学生的天赋,挖掘每一个学生的潜力,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发展。

第一,学分制评价的实施策略:

为减轻学生的分数压力和过重的课业负担,为培养全面发展并富有个性特长的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与评价环境,促进学校的整体改革,拟将学分与学生毕业质量挂钩,与学生推优挂钩,与学生评优挂钩;并在评价实践过程中尽力做到“四变”:一是变问题评价为学习活动行为评价;二是变形式评价为诊断评价;三是变唯分数的传统评价为学分、能力综合素质的创新评价;四是变消极汇报式评价为积极鼓励式评价。

第二,学分制评价的基本原则:

1.目标性原则

宏观上,一定要体现党和国家提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考虑现实社会对不同个性特长的人才素质的要求,体现开放、改革、和谐的时代整体目标特点。微观上,要客观、准确地评价学生在三类活动课程学习背景下良好发展的效果。

2.前瞻性原则

评价不但要针对目前学生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特殊性(或个别的)问题“因材施教”式地进行;更要以学生现状为基础,准确预测其今后可能出现的负面问题,加以预防性教育;同时,还要善于发现某些学生的潜力、特长,进行前瞻性鼓励和培养。

3.激励性原则

评价语言要充满真实情感,使学生在被评价过程中获得一种平等、激励的感受,形成积极向上、良好发展的持久内驱力

4.准确性原则

准确性是评价方案的重要目标之一。对被评价对象的评价结果决不能出现拔高、贬低的虚假、泡沫现象,也不能出现模棱两可的文字和毫无意义的数据,要尽可能使评价达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5.及时性原则

要注意发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的不足或特长,通过评价及时反馈给学生,使其在今后继续学习过程中能及时地纠正不足,或在更高的标准下持续地发展特长,不断地完善自己。

第三,学分制评价的实施办法:

1.课程学分结构

学生的学分按照课程的不同,分为基础型课程学分、拓展型课程学分、探究型课程学分与思想品德与行为素养学分四大类。基础型课程不高于75%,拓展型课程10%左右,探究型课程5%左右,思想品德与行为素养学分不低于10%。具体分配见表4-11。

2.各科目学分分配

基本以各学科每学年每周的授课课时、实验或实习时数、课外制定自学时数和课程性质为学分的计算依据,并根据市颁《课程标准》的不同要求确定具体学分(具体见表4-12“各科目学分分配表”)。

表4-11 课程学分结构表

(www.chuimin.cn)

*注:以六年级为例,该年级一学年课程学分是170分,其中基础型课程为120学分,占整学年课程学分的70.58%;拓展型课程为20学分,占整学年课程学分的11.76%;探究型课程为10学分,占整学年课程学分的5.88%;思想品德与行为素养学分为20分,占整学年学分的11.76%。

表4-12 各科目学分分配表

续 表

(注:阴影部分为该年级还没有或不开设该项目)

说明:根据各科目的周授课时数给予学分,如果考核通过,就可以拿到相应的基本学分(具体见学分评定方法)。学生学习该课程的质量可以通过该生的考核成绩、课堂表现及获得相关奖项给予奖励学分来鼓励。(竞赛获奖的学分奖励,一般由任课老师在相关科目中把握,特殊贡献者,则由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一学年评定一次学分,四年合计成一个总学分。

3.学分评定方法

(1)基础型课程:

①考试类科目,由专任老师将100分制折算成相对应的分值再乘以权重即周课时数而成(周课时数依据市颁2008学年中小学课程计划规定的周课时数定)。

案例:甲生七年级语文学分评定

七年级第一学期甲同学的语文成绩按照3(平时成绩)∶3(期中考试成绩)∶4(期末考试成绩)得出第一学期总评成绩83分,同样方法得出第二学期总评成绩81分;再按照与(第一学期总评成绩)∶5(第二学期总评成绩)得出学年总评82分;最后是4(分值)×4(周课时数)=16(学分)。

②考核类项目具体见拓展型课程、探究型课程考核标准。

(2)拓展型课程、探究型课程属考核类科目,由任课老师或班主任老师将等第折算成相应的分值再乘以权重即周课时数而成。或由专任老师直接以5分制打分,再乘以周课时数获得。

*注:①拓展型课程、探究型课程的周课时数是取该课程在一学期里课内和课外总课时数的平均值;②学生所获等第值应包含3(课堂表现)∶2(作业情况)∶3(努力程度)∶2(学习成果)。

(3)思想品德与行为素养——由班主任将品德评定的等第按如下方法折算成学分。

第四,学分制评价的实施说明:

学分制评价旨在真正落实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建立与“二期课改”方案相匹配的评价制度,促进培养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个性健康发展。为此,在实施中,要力求使学分制评价贴近学生实际,体现科学性和全面性。

1.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素养纳入学分制评价范畴

“以德树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据此,将中学生守则、青浦实验中学一日常规等为代表的学生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全部纳入学分制的评价之中,真正体现素质教育以德育为核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

2.两类课程的建设和实践与学分制评价的实施同步推进

加快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的开发与实施,逐步形成富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及配套的学分标准。

例如分年级推进探究型课程的实施:六年级开设《关注生活》,七年级开设《关注生命》,八年级开设《关注自我》,九年级开设《关注社会》,形成系列,评价跟进,从而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探究能力、道德修养、爱国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淡化基础型课程质量评价的选拔功能

学分制评价把基础型课程(考试类科目)、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考核类科目),都纳入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范围,并注重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情感与态度。

同时把三类课程的考核成绩都折算成一定的学分,这样就淡化了基础型课程考试的选拔功能,强化了测试与诊断功能,有利于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与综合素质的提高。

4.课程计划统筹三类课程,学分制评价保障三类课程

首先,将三类课程全部纳入学校课程计划中,在人力、物力、课时上加以保证。其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当减少基础型课程的学习课时,增加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的学习课时。把三类课程全部纳入学分制评价体系,真正实现学分制评价标准的功能。

(三)对学分制评价制度实施的再认识

我校学分制评价制度自2004年实施至今,已有四届学生经由这一制度的评价,学生、教师、家长乃至社会反响强烈。原因是这套制度的实施,确实着眼于学生的综合素质的科学、全面的评价,对“学分”赋予了新的内涵,对评价办法营造了积极的评价环境。此外,有意义的是对学生片面注重“中考”学科,忽视乃至放弃“中考”以外的学科的偏见,起到了警示的作用,也符合了学校一贯的办学方针,让全体学生得到发展;力求促进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个性特长、潜质潜能的健康发展。此外,学分制评价进一步完善了课程管理机制;也进一步营造了学校的人文环境。总的来说,学分制评价制度的实施,对学生科学、全面地评价,是一种新的教育评价价值观的体现,也是对新课程评价管理的一种探索。对此,我们的一些反思认识如下:

1.学分制结构组成与新课程方案的课程结构紧密相关,包含了学生基础型、拓展型和探究型三类课程的学习状况及其思想品德与行为素养养成状况等四部分;并且具体的学分配比也明确体现了相关课程标准、课程纲要对学生课程学习在质与量上的规定要求。

2.在学分评定中,充分关注了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全面评价。每一门课程学分的认定,都必须经过对考试或考核成绩、平时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表现、平时的作业与测验情况以及特殊获奖情况等的综合评价而确定。

3.该学分制评价的结果,包括对学生学期、学年以及初中阶段的综合评价,均以学分来表述,因而揭示的是一名学生综合的素质状况和发展状况,其中学生丰富的个性、特点、特长都得到了价值肯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考试学科对学生造成的片面压力,淡化了考试分数,强化了评价的测试、诊断与激励功能,所以利于学生个性特长的健康发展与综合素质的有效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