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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简史:约翰·弥尔顿和《论出版自由》

【摘要】:事实上,1643年议会试图恢复出版许可制度之举激发了一篇最早也是最雄辩的捍卫言论自由原则的文章——约翰·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弥尔顿争论说,婚姻应该是精神上的纽带,因此性格不合应该算离婚的理由。弥尔顿勃然大怒,马上写了一本小册子对出版许可制度发动攻击,这本小册子就是《论出版自由》;时间是1644年11月。《论出版自由》的形式是对议会的演讲,但那只是一种文学手法而已:弥尔顿其实从来没有作过这次演讲。

并非所有人都把新闻管制的崩溃视为坏事。事实上,1643年议会试图恢复出版许可制度之举激发了一篇最早也是最雄辩的捍卫言论自由原则的文章——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的《论出版自由》(Areopagitica)。

弥尔顿是卓越的学者,剑桥大学毕业后致力于研究、旅行、教学,还成了著名的诗人。1639年的政治危机爆发后,他从写诗转而写小册子,一连写了5 本小册子攻击英国教会主教的腐败和宗教上的不容异己。他接下来写了一本提倡把离婚合法化的小册子,这给他带来了麻烦。他的妻子比他小17 岁,他一时冲动娶了她,但她结婚几周后即弃他而去,回了娘家;那本小册子是此事发生之后写的。弥尔顿争论说,婚姻应该是精神上的纽带,因此性格不合应该算离婚的理由。他按照1643年提出的新规则,试图得到出版那本离婚小册子的许可,但遭到拒绝。他不管那一套,径自出版了,结果在议会中被谴责为提倡重婚的危险的激进分子。弥尔顿勃然大怒,马上写了一本小册子对出版许可制度发动攻击,这本小册子就是《论出版自由》;时间是1644年11月。

《论出版自由》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超越了当时围绕着应当允许出版什么作品、这样的决定应当由谁来作的这类问题的争辩。弥尔顿认为,是人就有可能犯错,所以谁也不能公平地判断什么作品可以出版。他坚称,允许一切作品出版,让读者了解各种意见,自己作出判断,这种做法要好得多。“各种学说如旋风吹遍大地,而真理必在其中。规定各种许可和禁令是对真理力量的怀疑。让真理和谬误互相争斗;谁见过真理在自由公开的争斗中败过阵呢?”这种“真理必然胜利”的观点也许在有人看来是幼稚的想法,但弥尔顿的意思是,以为审查官能秉承理性是更加幼稚的想法。他指出,给予出版许可极易受到人为错误或党派偏见的影响,只有“愚昧、专横、粗心或吝啬的人”才会“永远读一些内容差劲的书籍和小册子”。如果有谁出版了不合适的东西,事后仍然可以动用法律予以惩罚,无论是算他犯了诽谤罪、叛国罪、诬陷罪,还是亵渎罪。

诚然,出版自由会使坏的或错误的作品得到出版。但弥尔顿说,那其实是好事。如果出版自由使更多的读者接触到坏思想,那么就能更快更早地对那些坏思想进行反驳。他把真理比作斗士,不能与世隔绝,只有通过和对手的不断争斗才能保持健康。这是清教徒的思想,即只有通过打击和拒绝恶,才能达到善,弥尔顿称之为“通过恶来了解善”。他说错误的观点好比“灰尘和炭屑”,“可以用来打磨擦亮真理的甲胄”。他说,接触到各种不同的观点能提高读者的品格。他写道:“一个明智的人从一本无意义的小册子里学到的东西比一个傻瓜从《圣经中学到的东西更多。”再说,坏思想即使不能出版,也照旧会传播。全国各地有这么多印刷机,出版管制不可能做到完全有效;印刷技术太普遍了,出版前审查是不切实际的。比如,议会就镇压不了保王党每周出版的《宫廷新闻周刊》,即使在伦敦,同情保王党的人也在转售,甚至翻印这份周刊。(“油墨未干的纸张可以作证,它们在这里印刷,在我们当中传播,审查一点用也没有。”)镇压不同意见还可能因突出了它们而产生反效果。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允许一切东西出版,让不同的观点在思想的战场上竞争厮杀。

《论出版自由》的形式是对议会的演讲,但那只是一种文学手法而已:弥尔顿其实从来没有作过这次演讲。在这篇想象的演讲中,他用了好几种手段来赢得听众的支持。他简短地介绍了出版审查的历史,先从古雅典的容忍说起。他恭维地把英国议会,比作古雅典。[Areopagitica指的就是古雅典城邦的最高法院阿勒奥珀格斯(Areopagus)。]弥尔顿解释了天主教会如何逐渐扩大了禁书的范围和对出版的控制,开始是为了镇压异端邪说,后来就随心所欲。这样,他把控制出版和天主教联系到了一起,对大多数反天主教的听众暗示,出版自由是新教固有的立场。在为通过1643年的法令游说的时候,伦敦书籍印刷出版经销同业公会甚至指出,天主教在新闻审查方面做得更好:“我们在此必须给天主教徒以应得的承认;无论在宗教法庭强势的地方还是温和的地方,天主教徒的规矩都比新教徒严格得多。”换言之,弥尔顿的意思是,既然英国断绝了和罗马的关系,也应该去除对出版的限制。(弥尔顿只提出了一个例外,它在现代人眼中看起来很不开明,但迎合了他想象中听众的反天主教思想。他赞成镇压天主教的著作,因为他认为天主教的教义在思想的战场上已经被打得落花流水,寻求真理不能靠它。)

*《论出版自由》标题的英文全文是“Areopagitica:A speech of Mr.John Milton for the liberty of unlicensed printing to the Parliament of England”。——译者注

弥尔顿在演讲结束时强调了许可制度的缺点及其对求知、政治和宗教的负面影响。他写道,激烈的争论对民众和整个国家都有好处。他称伦敦为“自由的殿堂”,到处是“作家和有头脑的人……反复思考新观念和新思想……阅读尝试一切,接受理性和说服的力量”。他这里指的是宗教、政治甚至科学方面的新思想,认为这些都应通过争论来测试考验。相比之下,许可制度压制一切新思想的出现,无论它们是否正确,而有些新思想是很有价值的。他说,政府小看民众,连“让他们读一本英文的小册子”都不放心,这是傲慢的态度;如果民众依赖政府告诉他们什么是对的,他们就不会独立思考。他得出结论说,一个生气勃勃的健康社会不仅要容忍,而且要鼓励积极活跃、自由自在的讨论。

为了强调他对许可制度的反对,弥尔顿未经许可就出版了他这份演说小册子。小册子的形式以另一种方式强调了他的意见,因为虽然没有多少人能亲自到议会演讲,但理论上任何人都能以对议会(或任何其他想象中的听众)演讲的形式发表小册子。《论出版自由》以其形式和内容表明,出版自由能为辩论和探讨创造广阔得多、开放得多的公共空间——不只限于议会的议员。

今天,弥尔顿的这些观点尽人皆知,但他并非唯一持有或倡导这种观点的人。当时,出版自由的思想风行一时,尤其是在鼓吹宗教容忍的人当中。小册子作者刚刚摆脱了皇家监管的沉重枷锁,知道由议会来监管会同样糟糕;他们的意见是最好完全去除出版前的监管。商人兼作者亨利·罗宾逊(Henry Robinson)和弥尔顿一样大力鼓吹宗教容忍;他说,不经事先审查,允许一切东西出版是发现和传播真理的最好方法。1644年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发表前不久,他出版了题为“良心自由:或实现和平的唯一手段”(Liberty of Conscience:Or the Sole Means to Peace)的小册子,指出“宁肯允许发表许多错误的思想,特别是出于好意,只是因为头脑不清而提出的错误思想,也不要强行压制或任意抹杀一条真知灼见;由站不住脚的错误思想的矛盾和荒谬来衬托,真理将更加光芒四射,吸引更多的人热爱真理”。正如弥尔顿呼吁让真理和谬误互相争斗一样,罗宾逊问道:“难道我们害怕谬误会战胜真理吗?”他比弥尔顿更进一步,呼吁允许以任何媒体形式,包括尚未发明出来的形式,来自由发表言论。他宣称,真理和谬误的战斗“必须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平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期望比另一方有更大的言论自由、写作自由、出版自由,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自由”。(www.chuimin.cn)

从短期来看,争取言论自由的人得到了他们想要的,因为1643年的许可证规则的执行极为不力。只有在查理一世战败被处决之后,1653年出任共和国元首的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才重新建立了对出版的监管。不过在那之后的10年里,每当出现政局不稳、新闻控制减弱的时候,未经许可的印刷都会马上蓬勃兴起,公共辩论也随之爆发。克伦威尔1658年去世后,一片人心惶惶之中突然涌现了一大批论辩小册子和新闻书[1659年6 月,爱德华·尼古拉斯(Edward Nicholas)写道,克伦威尔是“每一个小册子的作者现在都看穿了的恶魔”]。新国王查理二世登基,恢复了君主制两年后,即1662年,再次建立了新闻监管。查理二世在位期间,这项任务交给了罗杰·莱斯特兰奇(Roger L'Estrange)。他属于保王党,也写小册子;他认为新闻小册子不加限制地自由流通是危险的,因为那使得“大众过于熟悉上层的行动和考虑”。他特别能嗅出秘密印刷机和没有许可的印刷品的所在,因此而得名“新闻猎犬”。他认为,任何参与传播某部作品的人都要为作品的内容负责,无论是作者、印刷者、出版商,还是“出租马车夫、送信人、船夫”。他建议不仅要有出版前发放许可证这一关,而且印刷过程中每个阶段都要检查,甚至仅仅因为一个人校对了一份未经批准的小册子就把他按叛国罪处死。

莱斯特兰奇在这个位子上一直坐到1662年的规则到1679年松懈了为止。之后又爆发了一阵由关于“天主教阴谋”的争议引发的非法印刷活动;那个阴谋是凭空捏造的,目的在于败坏查理二世的兄弟、信奉天主教的詹姆斯的名声,防止他成为下一个国王。几百份小册子就此争论不休,关于出版控制的辩论再次开始,许多小册子的作者都把弥尔顿的话搬出来热炒。当时许多人说,感觉像是40年代的自由又回来了。但詹姆斯最终在1685年还是成了国王,并恢复了出版许可制度。1688年的光荣革命推翻了他,拥立了他信奉新教的女儿玛丽(Mary)和女婿威廉(William),当时又出现了一大批自由出版物,但很快就建立了对印刷的紧密控制。后来,在17世纪90年代初,议会内部就重定新闻监管的规则发生了争吵。议员们对法令的细枝末节提出了众多反对意见,时限已到仍没能解决。结果现存的新闻监管法于1695年时效期满。由于这个偶然事件,而不是出于事先计划,出版许可制度终于寿终正寝。人们想印什么就能印什么了(虽然作品出版后仍然可以起诉作者和出版商犯了叛国罪、亵渎罪和诽谤罪)。一个半世纪成效不一的控制就此结束,由出版自由取而代之。

17世纪的英国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和倡导出版自由的哲学论点进而激励了18世纪法国和美国的革命思想。法国的米拉波(Mirabeau)伯爵翻译了《论出版自由》,宣称它的题材“适用于所有时代、所有国家”。法国大革命的一位领袖雅克-皮埃尔·布里索(Jacques-Pierre Brissot)说,弥尔顿是“法兰西共和国的国父”之一。在美国,弥尔顿的影响在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的《为印刷商辩护》(Apology for Printers,1731年)中清晰可见:“印刷商坚信,如果出现意见不一,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向公众表达自己的意见;真理和谬误同时登台时,前者总是能胜过后者。”弥尔顿的思想成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部分基础,《论出版自由》在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中多次被引用,无一例外地用来支持对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的广泛保护。比如,《论出版自由》发表300 多年后,在反对限制避孕知识的陈述中还引用了它的内容。

看来17世纪40年代的精神在今天依然充满活力。那时,政治首次成为公众谈论的话题,而驱动讨论的就是媒体的信息分享。自由出版除了使得政治思想传播得更快、更容易,还因讨论的参与者努力争取并影响公共舆论而改变了政治讨论的性质。意见不一的小册子作者彼此争论,公众可以对比他们发表的不同观点,这使得人们把政治进程看作全国大论战。它的一个成果是现代新闻自由的观念;另一个成果是出现了第一批不受限制地报告国内政治的出版物,它们后来变成了最早的现代报纸,虽然向现代报纸的演变用了几十年的时间。

在现代人眼中,17世纪40年代混乱又充满对抗性的媒体环境互联网的博客文化有许多共同之处。博客环境如同英国内战时期的小册子,是用文章织成的一张网。在这张相互联结的网中,各种文章互相参照,互相争论;作者偶尔匿名,发表的东西有时不可靠,但大都立场鲜明;写作的题目随心所欲,张贴的格式多种多样。有些博主意识到了这一相似之处,甚至采用了17世纪的笔名,这倒是很恰当。今天,我们只要点几下鼠标就能在网上发表东西,或阅读各种各样互相冲突、未经过滤的意见,对此我们习以为常,认为是天经地义。这个自由植根于近400年前社交媒体在英国蓬勃发展的那个成果丰硕的10年。

【注释】

[1]Butter 也是黄油的意思。——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