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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进行审查及设备验收

【摘要】:监理机构在对施工单位指派的项目经理审查的基础上报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对未经批准人员的职务不予确认,对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人员完成的技术工作不予承认。禁止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投入使用并应要求承包人及时撤换。承包人从其他人租赁设备时,则应在租赁协议书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书有效期内发生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时,发包人或发包人邀请的其他承包人可以相同条件取得其使用权。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发包人。

(一) 承包人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审查

在合同项目开工前,承包人应向监理人呈报其实施工程承包合同的现场组织机构表及各主要岗位人员的主要资历,监理人应认真予以审查。监理机构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进行了认真审查,要求施工单位实质性地履行其投标承诺,要求做到组织机构完备,技术与管理人员熟悉各自的专业技术、有类似工程的长期经历和丰富经验,能够胜任所承包项目的施工、完工与工程保修;配备有能力对工程进行有效监督的工长和领班;投入顺利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技工和普工。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审查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必须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书,必须胜任现场履行合同的职责。

监理机构在对施工单位指派的项目经理审查的基础上报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易人,要求事先经监理机构报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必须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机构。

2.施工单位的职员和工人资格审查

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具有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相应理论、技术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必须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经监理机构审查合格者才准上岗,如爆破工、电工焊工等工种均要求持证上岗。

监理机构对未经批准人员的职务不予确认,对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人员完成的技术工作不予承认。

(4)监理机构根据施工单位人员在工作中的实际表现,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撤换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或监理机构认为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未经监理机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

(二) 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和试验计量设备的检查

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检测试验的质量控制,是对工程项目的材料质量、工艺参数和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重要途径。要求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必须具备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并满足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监理人监督检查承包人在工地建立的试验室,包括试验设备和用品、试验人员数量和专业水平,核定其试验方法和程序等。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和现场监理人的指令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现场监理人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成果。现场监理人进行抽样试验时,所需试件应由承包人提供,也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设备和用品,承包人应予协助。

主要审查内容:

(1)检测试验室的资质文件(包括资格证书、承担业务范围及计量认证文件等的复印件)。

(2)检测试验室人员配备情况(姓名、性别、岗位工龄、学历、职务、职称、专业或工种)。

(3)检测试验室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好情况及其主要性能),仪器仪表的率定及检验合格证。

(4)各类检测、试验记录表和报表的式样。(www.chuimin.cn)

(5)检测试验人员守则及试验室工作规程。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或监理机构根据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报送的有关材料。

(三) 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审查

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监理人在开工前对施工设备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开工前对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规格、性能以及进场时间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要求。

(2)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保证施工设备按计划及时进场,并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评定和认可。禁止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投入使用并应要求承包人及时撤换。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对施工设备及时进行补充、维修、维护,满足施工需要。

(3)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承包人应提供该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以及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检修合格证。经监理机构认可,方可进场。

(4)承包人从其他人租赁设备时,则应在租赁协议书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书有效期内发生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时,发包人或发包人邀请的其他承包人可以相同条件取得其使用权。

(四) 对基准点、 基准线和水准点的复核和工程放线

监理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平面资料。承包人应依上述基准点、基准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将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待工程完工后完好地移交给发包人。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工作,包括地形测量、放样测量、断面测量、支付收方测量和验收测量等,并应由承包人自行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在各项目施工测量前还应将所采取措施的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在监理人监督下或联合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必须按照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监理人可以随时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控制网,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承包人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发包人。

(五) 对原材料、 构配件的检查

检查进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条款的要求,原材料的储存量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及随后施工的需要。

(六) 砂石料系统、 混凝土拌和系统以及场内道路、 供水、 供电、 供风等施工辅助设施的准备

砂石料生产系统的配置,是根据工程设计图纸的混凝土用量及各种混凝土的级配比例,计算出各种规格混凝土骨料的需用量,主要考虑日最大强度及月最大强度,确定系统设备的配置。砂石厂应设在料场附近;多料场供应时,应设在主料场附近;经论证亦可分别设厂;砂石利用率高、运距近、场地许可时,亦可设在混凝土工厂附近。主要设施的地基应稳定,有足够的承载力

混凝土拌和系统选址,尽量选在地质条件良好的部位,拌和系统布置注意进出料高程,运输距离小,生产效率高。

对于场内交通运输,对外交通方案确保施工工地与国家或地方公路、铁路车站、水运港口之间的交通联系,具备完成施工期间外来物质运输任务的能力。场内交通方案确保施工工地内部各工区、当地材料场地、堆渣场、各生产区、各生活区之间的交通联系,主要道路与对外交通衔接。

工地施工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的水压、水质应满足相应的规定。施工供水量应满足不同时期日高峰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需要,并按消防用水量进行校核。生活和生产用水宜按水质要求、用水量、用户分布、水源、管道和取水建筑物的布置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集中或分散供水。

各施工阶段用电最高负荷宜按需要系数法计算。通信系统组成与规模应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施工设施布置及用户分布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