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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权独立自主原则的研究成果

【摘要】:主权独立原则应当是当今国际社会交往的一个基本原则。目前,学界虽然基本同意教育主权是国家主权的下位概念,但关于教育主权的内涵,尚无统一的看法。有学者认为,教育主权仅指教育的立法、行政、司法权。在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方面,各国应当依据自身的发展需要,独立自主地作出自己的开放承诺。也只有在坚持教育主权独立自主原则的大前提下,未来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法律的发展才具有坚实的基础。

主权独立原则应当是当今国际社会交往的一个基本原则。在主权理论中,国家主权是上位概念,教育主权则是国家主权的下位概念,教育主权的取得与实现必须以国家主权为前提。[13]应当说,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教育主权的维护。但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还是有所差异,如欧美等西方国家也非常重视将教育服务与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相联系,但因其在教育服务和整体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优势地位,这些国家会更多从文化、经济的输出角度来关注教育服务,而不会太多考虑本国教育主权如何维护的问题。[14]因此,有学者就认为教育主权是发展中国家的一个专属概念。[15]当然,此话虽有绝对之嫌,但却客观地道出了发展中国家在维护教育主权安全方面所面临的挑战。

目前,学界虽然基本同意教育主权是国家主权的下位概念,但关于教育主权的内涵,尚无统一的看法。有学者认为,教育主权仅指教育的立法、行政、司法权。[16]也有学者认为,教育主权是一主权国家独立处理国内和国际教育事务的权利,细分为教育的立法权投资权、学校审批权及教育监察权。[17]还有学者从教育主权的核心与外围的关系来阐述的,认为教育主权的核心层面是不可让渡或不可改变的,包括立法和司法权等;而在外围层面一些权利是可以让渡或改变的,包括信息、投资和产权等权利。[18]总之,教育主权是包括了主权国家在管理教育事务时享有的对内和对外的所有权力,具有最高性、固有性和排他性的特征。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教育服务也面临全球性流动的问题,各国之间的教育服务流动更加频繁,各种意识形态和文化价值观念也互相碰撞。[19]

“一带一路”国家对本国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进行开放承诺时,必将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的相互整合和利用,促进本国教育服务质量的发展,同时可以促进本国教育体制的改革。但国外教育服务机构带来先进教育服务资源的同时,也会对本国教育主权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从已有的发展经验来看,发展中国家存在过度依赖发达成员教育资金、先进设备、先进技术的问题,这种依赖会使这些成员失去教育服务发展的主动权。再有,一些国家在开放教育服务贸易市场的过程中,对教育服务发达成员的教育体系、教学方法、教育思想的生搬硬套,不加区分地加以利用,也会对本国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www.chuimin.cn)

鉴于开放本国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可能对本国教育主权带来的影响和冲击,各国家在开放本国教育服务贸易市场时,基本都设置了相应的限制措施,并通过立法或行政措施的方式来捍卫本国的教育主权,以抵消外国教育服务进入本国教育服务市场时所造成的冲击,防止对本国国家利益、教育主权安全造成损害。而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成为维护教育主权安全的重要一环,对教育发展权的维护产生重要作用[20],因此,各国对教育服务的投资范围、收益、责任等具有不同的规定,对本国教育服务的输出和输入都有相应的立法和规范。在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方面,各国应当依据自身的发展需要,独立自主地作出自己的开放承诺。在维护自身经济主权、教育主权和文化安全的基础上,选择开放本国的教育服务市场,制定自己的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法规和制度。其他国家也不应该利用自己在经济、政治和教育服务发展水平等优势地位,强迫其他国家在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度的问题上作出开放承诺,甚至存在双重标准。也只有在坚持教育主权独立自主原则的大前提下,未来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法律的发展才具有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