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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教育服务贸易准入研究成果

【摘要】:[37]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各国对教育服务贸易外资准入的履行要求条款比较分散,既有概括性的规定,也有非常具体详细的规定。总体而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教育服务贸易外资准入履行要求的规制主要体现在当地成分、当地雇佣和贸易平衡等方面,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履行要求又称“投资条件”,是东道国对引进外资的具体监管手段,若外资不能满足东道国设立的投资履行要求,该外资也就无法顺利进入东道国,亦不可能在东道国经营以及取得某些优惠条件。东道国实施这样的监管条件主要是为了确保所引进的外资能够更好地为本国经济发展服务,满足本国整体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需要,同时又希望本国经济不受外资控制,避免外资可能给本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37]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各国对教育服务贸易外资准入的履行要求条款比较分散,既有概括性的规定,也有非常具体详细的规定。总体而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教育服务贸易外资准入履行要求的规制主要体现在当地成分、当地雇佣和贸易平衡等方面,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对教育服务机构负责人的具体规定

此种规定实际上是对教育服务贸易外资准入当地成分的履行要求。诸多沿线国家都对此进行了详细和具体的限制性规定,主要是针对外资参与设立的教育机构的负责人、董事、股东或管理者的具体规定。例如乌克兰规定,外资参与“初等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和“高等教育服务”领域时,不论外资参与的比例如何,该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只能由乌克兰公民担任。[38]约旦规定,外资参与“成人教育服务”和“其他教育服务”时,成立的成人教育中心、文化教育中心,其主任都必须由具备约旦国籍的自然人担任。[39]

(二)对本地雇佣的规定(www.chuimin.cn)

此类规定属于当地雇佣的履行要求。主要是针对外资参与设立的教育服务机构中,对当地普通员工和专业工作人员的雇佣要求,对此种情况有具体数量和比例承诺限制规定的国家为数不多。例如约旦规定,对外资参与的教育机构,其普通员工至少90%为约旦人、约旦人的外国配偶或在该国居住满十年的人,外国专业或技术人员不得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5%。诚然,在外资比例较高的教育服务机构,经相关部门提前建议并经约旦社会与福利保障部批准,允许专业人员或技术人员在固定时间段进入约旦境内。[40]

(三)其他相关规定

此类规定虽相对分散,但是较为详尽。例如土耳其承诺,经许可的外国人可以在初等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和成人教育服务领域单独设立或合作设立国际教育服务机构(包括职业技术学校),也即仅规定外资可以参与设立教育服务机构,对外籍人士数量无具体要求。此外,还规定这类国际教育服务机构只可招收外国留学生。[41]拉脱维亚对土地收购未作承诺,教育服务机构的土地租用期限不得超过99年。[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