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也是成员的一种具体承诺义务,是各成员依据自己的教育服务发展水平、国家利益的考量、民族传统文化和自身教育体系的发展规划等因素而进行的选择性承诺。作为GATS成员具体承诺的义务,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一般是对等互惠的,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一把“双刃剑”,换取进入外国市场的同时须开放本国市场,以此促进各成员权利义务的总体平衡。......
2023-11-18
外资准入的范围是一国允许外国资本进入和参与本国领域内的行业或部门。一般而言,东道国通过法律或制度来明确外国资本的准入范围,主要会考虑本国的经济安全和行业发展。[20]鉴于教育服务的特殊性,特别是基础教育或义务教育对本国教育体系的支撑作用和在民族传承、文化价值方面的重要作用,[21]目前,在做出教育服务市场开放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很多国家均排除了对“初等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的开放,甚至一些国家亦排除了范围不太确定的“其他教育服务”。因此,各国对教育服务贸易外资准入范围的规制主要体现在“高等教育服务”“成人教育服务”两个领域,尤其是“高等教育服务”领域。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一)否定方式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教育服务贸易分部门外资准入进行列举式的排除,没有排除的领域,即为允许外资进入的范围。这种方式主要为发达国家所采用。例如奥地利排除了通过收音机和广播电视开展“成人教育服务”。[22]也有少数发展中国家采用了这种方式。例如爱沙尼亚在“其他教育服务”中排除了政府提供的教育服务。[23]总体而言,由于否定方式体现了较高的教育服务贸易外资准入度,因此,采取否定方式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总体数量较少。(www.chuimin.cn)
2.肯定方式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对教育服务贸易分部门的外资准入进行具体的确定,未明确列举的领域,均为外资不得进入的范围。在所有做出教育服务贸易开放的国家中,更多的国家采用这种方式,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在该种方式中,还可将外资准入范围的限制细分为两种形式。其一,对私立教育领域的肯定性限制。很多国家明确将教育服务贸易外资准入的范围限于私立教育领域。例如斯洛文尼亚规定,对“中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服务”的外资开放仅限于私立教育服务服领域;[24]保加利亚、格鲁吉亚也将“初等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成人教育服务”的外资准入领域限于私立教育服务领域。[25]其二,对具体教育服务贸易形式的肯定性限制。这是一种更加具体和细致的外资准入范围限定方式。很多发展中国家将其外资准入的领域限于语言、技能的培训和辅导、社会课程等方面。例如沙特阿拉伯将“其他教育服务”限于技能培训;[26]塔吉克斯坦将“其他教育服务”限于培训(如语言、驾驶、设计、技术等)、教育测试服务、社会课程、学校教育项目、辅导和预备课程服务;[27]俄罗斯也将“成人教育服务”限于外语、计算机、商务及考试培训服务。[28]最不发达国家也将外资准入范围限于各种社会培训领域。例如老挝在“其他教育服务”中仅开放短期的外语培训服务。[29]
同理,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也是成员的一种具体承诺义务,是各成员依据自己的教育服务发展水平、国家利益的考量、民族传统文化和自身教育体系的发展规划等因素而进行的选择性承诺。作为GATS成员具体承诺的义务,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一般是对等互惠的,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一把“双刃剑”,换取进入外国市场的同时须开放本国市场,以此促进各成员权利义务的总体平衡。......
2023-11-18
目前,我国制定的教育服务外资准入的相关法律法规。下文将结合我国的外资准入承诺与国内法规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依据我国现行法规,在教育服务贸易外资准入比例方面允许外方投资者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占有多数的份额。上述规定可能使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的外资形式完全是单纯的实物、土地使用权或者知识产权,如此将会违背我国在教育服务贸易领域引进外资的初衷。......
2023-11-18
与国民待遇一样,GATS市场准入列表采取的也是一种混合方式。但是,国家在这些已做出具体承诺的教育服务贸易分部门中还要采取一些限制条件或措施的话,必须在表中列明,未列入承诺表中的限制条件或措施是不能继续采取或维持的,这就是“否定清单”的方式。[15]可见,就教育服务市场准入义务的承担方式而言,GATS兼采了“肯定清单”和“否定清单”方式,而以前者为主。......
2023-11-18
面对其他WTO国家施加的压力,印度将会提交报价并开放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市场,这是印度参与教育国际化的重要一步。但鉴于目前印度的经济实力和文化传统,要求其开放全部的教育服务部门也是不现实的,最实际的做法是鼓励印度与WTO协议采取一致的措施,确保教育服务贸易报价的最终履行。......
2023-11-18
外资准入审批制度是指东道国政府以一定程序和标准,对外资准入进行审批、给予准入许可的一种制度。此种制度主要是基于东道国的经济安全和经济发展目标而设置的一种外资准入管制措施,对东道国有计划、有目的地利用外资,促进本国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具有重要作用。[43]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诸多国家对教育服务贸易外资准入的审批问题予以专门限定,主要为以下两方面。......
2023-11-18
尽管外国远程教育服务提供者的影响还不太明显,但目前已经是迫在眉睫和不可避免的了。我国对这种方式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没有限制。留学是对外国教育服务提供者最早开放的一种方式。......
2023-11-18
目前,质量保证已经成为教育服务领域和市场准入非常关注和重视的一个问题。对此,我国在参与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法律规则的讨论与制定的同时,也应当积极参与教育服务贸易标准的制定。其三,教育服务贸易质量标准必须考虑文化影响的参考标准。......
2023-11-18
关于外资比例的规定是衡量一国外资准入程度和参与程度的重要标准。总体而言,各国对教育服务贸易外资准入的比例规制均比较明确和具体,主要分为三类。(三)未规定外资准入比例除上述国家外,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对外开放的教育服务贸易领域中,均未对外资准入进行比例限制。......
202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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