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质量保证已经成为教育服务领域和市场准入非常关注和重视的一个问题。对此,我国在参与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法律规则的讨论与制定的同时,也应当积极参与教育服务贸易标准的制定。其三,教育服务贸易质量标准必须考虑文化影响的参考标准。......
2023-11-18
在国际投资领域中,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设立是最简便的一种投资形式,目前世界各国对待这两种投资形式的法律规定存在较大差异。[13]同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待外资参与本国教育服务贸易领域,创设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承诺规定也存在差异。
(一)允许外资设立的分支机构参与提供教育服务
大多数沿线国家选择的规制方式为允许外资设立的分支机构参与提供教育服务,而办事处则不得从事相应的教育服务活动。此种情形下,分支机构被授予了一定的教育服务提供权限,但有的国家对外资设立教育服务分支机构的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例如越南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在越南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也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在越南设立代表处,但均不得从事任何直接营利性活动,不过越南对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却没有上述限制。[14]例如克罗地亚规定,除了在中等教育服务之外,在其承诺开放的其他三个教育服务分部门(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其他教育)中,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提供所有相关教育服务活动,但对分支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只能是归于其母公司。[15]例如马其顿规定,允许外资进入教育领域,为本国教育提供服务,可以在马其顿注册独资企业,或者以分支机构的形式提供教育服务,但在马其顿注册的办事处不可以从事和提供相关教育服务活动。[16]此外,俄罗斯明确规定,代表处不得进行任何商业活动,包括教育服务的提供。[17](www.chuimin.cn)
(二)允许代表处从事相关教育服务活动
“一带一路”沿线有极个别国家在面对外资设立代表处时,采取了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开放态度。例如匈牙利规定,在其开放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服务领域,允许代表处提供教育服务,但却不允许初次进入匈牙利的分支机构从事和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除非匈牙利中央和地方当局批准。[18]
目前,质量保证已经成为教育服务领域和市场准入非常关注和重视的一个问题。对此,我国在参与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法律规则的讨论与制定的同时,也应当积极参与教育服务贸易标准的制定。其三,教育服务贸易质量标准必须考虑文化影响的参考标准。......
2023-11-18
一般而言,教育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教育服务部门竞争的加剧、文化冲突、教育主权的让渡和教育服务质量的保障等问题。......
2023-11-18
本章选择了新加坡、俄罗斯、印度、波兰及中国等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一带一路”国家进行分析。“教育是人类理性文化的现实表达,文化和文化政策会深刻地影响教育服务贸易的开放政策。”因此,本章主要讨论这几个国家的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和高等教育开放政策。......
2023-11-18
随着教育服务市场的不断发展,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和教育服务产品逐渐多元化。第三类是私人教育服务,是为满足公众教育需求的差异性和多元化而提供的教育服务。(二)“教育服务”的国内法概念目前,各国的国内法并没有教育服务的概念或直接对教育服务的内容进行阐释。教育服务应当包括各种教育服务机构向学生或受培训者提......
2023-11-18
鉴于俄罗斯的教育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服务领域,因此以下主要介绍一下俄罗斯对推进本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采取的措施。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俄罗斯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国际化发展。2004年3月9日俄罗斯教育部发布了“致高校校长的信函”,进一步落实《高校使用学分制组织教学过程的示范章程》。为了提高俄罗斯高等教育服务在全球贸易中的竞争力,俄罗斯推出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计划。其四,加强对俄罗斯教育服务宣传与文化推广。......
2023-11-18
同时,也反映了教育服务贸易领域对本国文化、意思形态、价值观的重要作用,很多“一带一路”国家对开放本国的教育服务贸易市场是抱极度谨慎的态度。面对教育本身在现实中表现出的双重属性,很多“一带一路”国家不同的教育服务提供者,对待教育服务的态度存在差异。目前,很多“一带一路”国家未对本国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进行开放,重要原因就是自由化与监管冲突所带来的不确定性。......
2023-11-18
在“一带一路”国家中,5个作出教育服务开放承诺的发达国家,通过对教育服务贸易分部门比重的调整,加权计数的结果产生了较大的变化。表2—9“一带一路”最不发达国家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承诺减让加权总计数表[38]综上所述,运用加权计数的方法对“一带一路”国家的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进行重新统计分析,所得出的结论与简单计数方法的统计结论相比,有的结论发生变化,有的没有变化。......
2023-11-18
“一带一路”国家在不违背国际条约的前提下,依据各自的教育政策,通过制定国内法来对与本国教育服务贸易市场相联系的教育服务提供者或教育服务机构进行调控或管制。从“一带一路”的范围内来看,除了少数国家有较为完善的教育服务贸易国内立法外,大部分国家的法规制度还很不完善。鉴于目前国际法中有约束力的只有GATS规则,而当GATS进一步发展面临困境时,调整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法律就主要由各国的国内法来进行。......
202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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