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展历程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人并不总是理性的,自由表达并不能完全保障真理的胜出。

在任何市场上,自由竞争的结果必然走向垄断,包括新闻媒介市场。垄断者首先保障的是自己的利益,当其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矛盾时,后者就得让路了。这是早已发生、仍在发生、还会发生的事。

当传者自律不够、新闻自由被滥用时,会产生各种负面后果。这就会带来他律的限制,而这种限制很可能会损害必要的新闻自由。

因此,新闻自由不是指不受任何调控社会对新闻媒介的必要调控也是新闻自由的题中之义,包括法律的规范、行业的自律,兴办公共媒体,开展媒介批评等。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其中第十九条宣告:“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以及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收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在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又提出:“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确定此种限制的唯一目的,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当今世界上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在宪法中都有言论出版自由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每个宪法版本中也都有这样的条款。包括:(www.chuimin.cn)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传播自由就包含在言论、出版和文化活动等自由中,包含在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中(要行使这些权利,必须能够了解情况、表达意见),是这些规定所含的原则精神和逻辑前提。

同时,中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三条分别规定:“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其他法律中也有不少与传播相关的限制性规定。这些规定对新闻自由、传播自由能否顺利实施也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