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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新闻出版自由的重要武器

【摘要】:1641年6月和7月,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占主导的议会先后取消了皇家特许出版公司和“星室法庭”。弥尔顿对此十分反感,径自出版了两本关于离婚的小册子,遂被召至议会的出版检查委员会接受质询。弥尔顿后来的文学成就使他名声大噪,又带来“人以文传,文以人传”的循环效应,在他去世一百余年后,《论出版自由》又再版,在不久以后的法国大革命中,被译成法文广为流传,成为人们争取新闻出版自由的重要武器。

新闻出版自由理论出现已有370余年,期间在许多国家都经过了长期且激烈的斗争,至今在世界的有些地方仍有很大的争议。

由于政治和文化传统的影响,这种斗争在英国不是“你死我活”,而是经过反复震荡和相当长时间“量”的变化,才转化为“质”的进步。其中,四个约翰奠定了理论基础,并直接促成了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颁布。

1.约翰·弥尔顿及其《论出版自由》

17世纪40年代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起步时,政论性小册子等出版物起了很大的作用。1641年6月和7月,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占主导的议会先后取消了皇家特许出版公司和“星室法庭”。各种报刊和新闻印刷品纷纷涌现,同时也打破了以往新闻书的形式和不刊登国内政治新闻的限制。

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对言论和出版自由的强烈呼声,为西方报刊的“集权主义理论”向“自由主义理论”蜕变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现实武器

当时主张和论述出版自由的有多人,而最受西方新闻界推崇、被视为新闻自由思想奠基人的,是思想家、政论家和诗人、叙事长诗《失乐园》《复乐园》和《力士参孙》的作者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年)。

弥尔顿在革命爆发后发表了许多文章和政论小册子,抨击封建统治和宗教旧规,阐述自由民主思想。1643年,保皇派也办报刊进行反动宣传,议会通过法案,规定未经出版检查官审阅批准,不许印刷任何出版物,并成立出版检查委员会。弥尔顿对此十分反感,径自出版了两本关于离婚的小册子,遂被召至议会的出版检查委员会接受质询。他借机慷慨陈词,以杰出的辩论否定出版检查制度,阐述出版自由思想。

答辩词当年未经许可就匿名出版了。第二年获准出版后又署名出版,这就是著名的“Areopagitica,or A Speech for the Liberty of Unlicensed Printing to the Parliament of England”。这本小册子后来被称为《论出版自由》,中文译本名为《论出版自由:主张无许可印刷自由的演说》。

书中主要内容是反对强权控制,让知识、智慧、真理能被自由地认识和表达:

(1)书报检查制度限制人们获得知识和智慧。弥尔顿说:杀人只是杀了一个理性的动物,而禁止好书则是扼杀了理性本身。真理能够战胜谬误,怀疑真理的力量而实行许可制和查禁制,是伤害了真理。意大利、西班牙的宗教法庭对书籍的限制极为严格,而那里的风气却比其他地方更坏。

(2)言论出版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是一切伟大智慧的乳母。“它像大国的嘉惠,使人们的精神开朗而又高贵。它解放了、扩大了并大大提高了我们的见识。”弥尔顿呼吁:“让我有自由来认识和表达,凭良心作自由讨论。”

(3)革命者决不能因自己集团的利益而食言,恢复旧时钳制出版的政策。弥尔顿对议员们说:“你们以英勇而自如的指挥谋划,给我们带来了这种自由……现在除非培育我们的诸位议员对纯正自由的爱已经不如往昔,否则就无法使我们在能力、知识和追求真理的热情上倒退。我们可能再度变为愚昧、粗暴、拘泥和奴性化,一如诸位当初所发现的那样,但必须诸位首先变成暴虐、武断和专横,一如旧统治者那样。”

弥尔顿论点基础的假定是人们运用理性可以辨别好与坏、正确与错误。而要运用这种理性,人们就必须不受限制地去了解别人的思想观点。只要让真理参加“自由而公开的斗争”,真理本身就具有战胜其他意见而生存下来的无可比拟的力量。后来从弥尔顿的这种思想,演绎出了关于“观点的自由市场”和“自我修正过程”的理念。即让所有人都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人们会做出理性的选择;正确的思想、真理会通过吸收新的观点来自我修正和发展,最后战胜虚假和错误的思想观点而留存下来。

然而,人并不总是理性的,正确的思想往往会被多数人的非理性和少数人的别有用心所埋没。此外,弥尔顿也认为,可以对自由讨论的权利加以限制,对不诚者不给予充分的自由,诚实而认真严肃的人应可享有不受政府检查的自由。当时英国的报业还处在初创阶段,良莠混杂,弥尔顿甚至把新闻书排除在出版自由的适用范围之外,他还担任了克伦威尔政府的新闻检察官。可是,如何判断、谁来判断“诚实而认真严肃”与否?

弥尔顿的演说在当时的英国也影响有限,但给思想家们很大的启示。弥尔顿后来的文学成就使他名声大噪,又带来“人以文传,文以人传”的循环效应,在他去世一百余年后,《论出版自由》又再版,在不久以后的法国大革命中,被译成法文广为流传,成为人们争取新闻出版自由的重要武器。

2.约翰·利尔本及其《天赋人权辩护书》

与弥尔顿同时代的约翰·利尔本(John Lilburne,译李尔本)则从人的权利角度,给言论、出版、新闻自由提供了支持。利尔本是代表小资产阶级和中下层农民利益的平均派领袖,在1645年,即《论出版自由》正式出版的第二年,他推出《天赋人权辩护书》,1649年,以他为首的平民党发表了新人民公约。他认为人人生而平等,都应享有自由权利,包括选举权立法权只能源于人民,由人民意志所选择的机构行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特权都应废除;出版自由十分重要,是人民的天赋权利。

约翰·弥尔顿和约翰·利尔本的新闻出版思想在广为传播的过程中,不断得到修正和补充,形成了系统的自由主义新闻和传媒理论。其间两个最重要的里程碑,是另外两个约翰树立的。

3.约翰·洛克及其《政府论》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年)是英国革命后期的资产阶级思想家,自由主义的奠基人,欧洲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先驱,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杰出代表人。

洛克出生于一个律师家庭,父亲是个清教徒。1652年,20岁的洛克进入牛津大学的基督教会学院,学习哲学、物理、化学和医学。当时学校主要负责人都支持资产阶级革命,主张实行君主立宪制。(www.chuimin.cn)

洛克最初的成名之作是《人类理智论》(1690年),在该书中他论述了人类知识的起源、性质及局限性。洛克的观点基本上是经验主义的,明显受到培根(Francis Bacon)和笛卡尔(RenéDescartes)的影响。

洛克的政治性论著影响更大。在《论信仰自由书》(1689年初次发表时未署名)中,洛克主张国家不应干涉宗教信仰自由。洛克虽然不是提出宗教信仰自由的第一位英国人,但是他提出的有力论证成为公众支持这种方针的因素之一。

洛克最重要的著作是《政府论》(1690年),在该书中他提出了自由和宪政民主的基本思想。洛克坚信人人皆有与生俱来的权利,这些权利不仅仅包括生命权,还包括个人自由和拥有财产。洛克声言政治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个人的财产,这种观点有时被称为“更夫政治”。

洛克还认为:“人民仍保留有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当他们发现立法机关的行为与其职责相违背时,就会将其取消或改组……”

洛克从理论上论证了天赋人权,形成了“主权在民”学说。为了保障民权,提出了分权学说,立法权与执行权分开,到18世纪,又由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发展成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互相制衡学说。

洛克关于思想言论自由的具体观点有:

(1)人有四项自然权利:生命、自由、财产和惩罚权。自由是其余一切的基础。

(2)自由权利包括使用各种词汇来表达自己的思想。

(3)不应指望任何人抛弃自己的观点,盲从于不可理解的权威,无论人们的理解怎么错误,理性是其唯一的向导。

4.约翰·密尔及其《论自由》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年)是19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和经济学家、政治理论家、政治活动家。他曾长期在东印度公司供职,后来又做过英国议会议员。更重要的是,他是西方新闻传播自由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

密尔出生于一个教育环境良好的家庭,其思想受到父亲以及英国和法国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者柏克莱(George Berkeley)、休谟(David Hume)、边沁(Jeremy Bentham)、孔德(Auguste Comte)等人的影响。密尔著作较丰,除《论自由》外,还有《逻辑体系》《政治经济学原理》《代议制政府》《功利主义》等。密尔是古典自由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自由主义的几乎所有原则在密尔的著作中都有论述。

密尔的代表作是《论自由》。其目的是要在充斥着宗教不容忍与伪善的社会里,为个人抵御这些压迫势力提供一些保护。《论自由》的第二章专门探讨了言论自由问题,标题就叫《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这部分论述对报刊自由主义影响最大。

《论自由》中有一句话最能揭示全书的主旨:“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

密尔的这种个人自由观念是建立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功利主义原则之上的。他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应该是为最大多数人创造幸福、维护幸福和增加幸福,社会为此所能做的最大贡献的主要方法之一,就是保障其成员思想和行动的权利。人类难免犯错,自由讨论才是最有可能发现新真理的途径,而对任何探究的封杀和排斥,都会对人类造成损失,因而都是不明智的。他还认为,只有通过争辩,才能让我们学会更好地表述和捍卫真理,并使真理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没有争辩,或者不允许争辩,只会让已经建立起来的真理变得不堪一击。其关于言论自由的基本逻辑是:任何见解都有可能是正确的,或多少包含了一些正确和错误、合理的和不合理的成分,所以在压制任何论点的时候,都有可能在压制正确的论点,或使社会失去言论中正确、合理的那部分。某种见解即使全错了,也仍有存在价值,可帮助人们认清正确见解,以免正确见解因养尊处优而缺乏生命力。

5.先贤的重视和局限

美国《独立宣言》的撰稿人之一、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倡导者和第三任总统杰弗逊认为,新闻出版自由是人民的需要,社会的需要,是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外的第四种制衡力量。他说:“离开了对新闻出版自由的保障,其他自由也就无保障可言。”

“没有监察官就没有政府,但是哪里有新闻出版自由,哪里就可以不需要监察官。”“如果让我选择有政府而无报纸,或是有报纸而无政府,我将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然而,人并不总是理性的,媒介大众化以后非理性因素的影响更大,真理在意见的自由市场中并不一定能胜出。而且,媒介众多而注意力有限的矛盾使媒介越来越以市场为导向。进入垄断时代后,意见的自由市场也成为垄断市场。正确的意见即使没有被故意压制,也会由于声音微弱而遭湮没,或干脆进不了市场。这是生活在自由竞争时代的约翰们始料未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