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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公共利益下各种方式的自由传播

【摘要】:新闻自由就是在一定的制约范围内,以各种方式进行新闻传播的自由。对此要以公共利益为取舍标准,并符合法定程序。因而新闻自由包括通过言论、出版、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包括不受限制地接触新闻源,不受事先审查地发布和评论新闻,不受批准地创办、发送和接收新闻媒介,等等。

在现实世界中,自由都是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条件下进行的,都会受到一定的制约。新闻自由就是在一定的制约范围内,以各种方式进行新闻传播的自由。

1.一定的制约范围

和民主一样,自由也是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的,受到多种制约,包括必然的、必要的和不该的制约。新闻自由也是如此。

新闻传播的环境包括社会大环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等,小环境——受众、竞争者等。条件包括物资、技术、设施和资金、人才、能力等。它们都会构成一定的制约。

其中有的制约是必然的,如物质条件和传播能力。这些制约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尽可能减少。

有的制约是必要的,主要为他人权益和社会公益的制约,包括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著作权等,包括组织机构、社会公众的利益,如商业秘密、国家机密等,以及相应的体制安排。这些制约要合理化、规范化、法制化。

有的制约是不必要或不应该的,但仍在现实中存在,包括不合理的体制束缚、权势控制、利益追求、意识形态影响。有些必然、必要的制约过度,也会成为不必要或不应该的,如控制压缩了必要的公共空间,市场竞争导致的垄断强化了物质条件对大多数人的制约。

在现实社会中,上述制约表现为资金技术、职业道德、政策法规等限制。(www.chuimin.cn)

还有的制约是利弊相间,或临时短暂的、一时一事的,如文化传统、时政局势。对此要以公共利益为取舍标准,并符合法定程序。

是否可以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不受限制和约束?中国的第一部新闻出版专门法《大清报律》正是这么规定的,而该法又是参考了许多外国的相关法规后制定的。

科学的制约应是多数人认可的;制约条文应是具体的,比如规定:限制对他人权益、社会治安、国家安全会造成即刻、明显危害的传播;制约方式不限于法律。同时,要充分考虑到限制、惩罚传播的负面影响,尽可能采用媒介批评、经济调节、行业自律等方法。

2.以各种方式

新闻自由即新闻传播自由,传播的方式包括传出和接收。传出的方式有口头、书面、印刷、出版、音频、视频,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其中又有多个环节:信息的采集,内容的加工制作和发送,媒介的创办和运行等。接收的方式有买、录、收、读、听、看等。

因而新闻自由包括通过言论、出版、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包括不受限制地接触新闻源,不受事先审查地发布和评论新闻,不受批准地创办、发送和接收新闻媒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