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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助力新闻传播和公共事务参与

【摘要】:互联网给人们参与新闻传播和公共事务提供了便利,如通过“自媒体”、朋友圈、社交群等直接参与,包括直接发帖和进行转发、补充、评论等。在这同时也可增强参与意识和能力,乃至道德感、正义感、责任感。过去面向社会发表信息和观点必须通过传媒机构,许多人也就没有这方面的主动行为了。

1.参与

受传者的选择、反馈和再传都是参与传播的行为,许多受众还主动向传媒机构提供内容,或参与传媒的内容制作。

互联网给人们参与新闻传播和公共事务提供了便利,如通过“自媒体”、朋友圈、社交群等直接参与,包括直接发帖和进行转发、补充、评论等。

参与使受传者直接成了传者。受传者之间也相互影响,乃至形成舆论。在这同时也可增强参与意识和能力,乃至道德感、正义感、责任感。

然而那些自发的传播中会有许多不实、不良、无聊乃至侵权内容,往往还会过火、过激,形成“网络暴力”。

2.主动性(www.chuimin.cn)

传统媒体的技术特性使传者在信息的生成和流传方面较为主动。内容是传者选定、经传者把关、由传者推送。受众的反馈很少,个性化需求无法满足。

互联网改变了传者与受者的主、被动格局,让受传者在信息的形成、发出和收取方面都更加主动,可在海量信息中任意选择,多方位、多角度、从多种媒介选择,并能随时与传者互动,影响内容的形成。

自主选择使所选内容更符合自己的需要,同时也更受自身因素的影响。并非所有受传者都能做出最明智的选择,加上互联网环境中的信息爆炸、信息误导、娱乐诱惑等问题,更自主的选择并不一定带来更好的效果。

过去面向社会发表信息和观点必须通过传媒机构,许多人也就没有这方面的主动行为了。现在人们可自主地面向社会发出信息,“话语权”大大增强,主动行为越来越多。这对人们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包括品位、趣味、传播能力和社会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