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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对象的必要性

【摘要】:传播对象需要与否、感兴趣与否,都是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的,因此新闻价值也是相对的。传播对象需要的程度与想要的程度、感兴趣的程度也往往并不一致。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多人对此并无多少兴趣,许多新闻媒介也没有予以足够的关注。

1.传播对象需要的必要性和相对性

新闻还必须是传播对象需要的,不论这种需要是关乎生死存亡,还是仅仅满足一下好奇心。“我买房了。”这信息当年对笔者的亲友来说,既真实,又新鲜,是个不小的新闻,但没有一家报社来采访,因为报纸的读者不需要。

有许多信息是传者需要传播的,而不是受众需要获得的,尽管采用了新闻报道的形式,也仍然不是新闻,而只是软性广告、虚假新闻之类。这种伪新闻与真新闻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受众不需要,不感兴趣,因而缺乏新闻性。

传播对象需要与否、感兴趣与否,都是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的,因此新闻价值也是相对的。报纸很快就成为废纸,因此不用纸张很好,也不用装订。北京房价上涨的消息可以上北京报纸的头版,也可能进上海报纸的第二版,而在伊拉克报纸上不会有。有些经济新闻对经济类报纸的读者是重要的,对生活类报纸的读者却未必。这和“美”相仿,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

2.传播对象需要与想要的联系和区别

传播对象需要通常表现为他们想要、感兴趣。越是人们需要的信息,就越令人感兴趣,如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反过来,人们越感兴趣的事,通常也越能成为新闻。“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新闻就是女人、金钱和犯罪”等说法,就是由此而来。(www.chuimin.cn)

但这只是“通常”如此,并非“全部”,传播对象需要的并不完全等于传播对象想要的、感兴趣的,而是客观上对传播对象有知晓意义的。传播对象需要的程度与想要的程度、感兴趣的程度也往往并不一致。

例如,有些重要信息,传播对象并不了解其重要性,或不知其与自己的关系,因而并不感兴趣,或并不很感兴趣。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多人对此并无多少兴趣,许多新闻媒介也没有予以足够的关注。然而历史证明,股权分置改革既带来市场经济体系的改进,又是导致当时中国股市由熊转牛的最大因素,让千千万万家庭获得财产性收入,这个《通知》应是许多人很需要的,很有新闻价值的。

反过来,信息并非人们越想要的、越感兴趣的就是人们越需要的、新闻价值越大的。许多奇闻轶事令人很感兴趣,但一般只被编排在新闻栏目的末尾,很多大型商业性传媒都是如此。

中国著名新闻记者范长江在《记者工作随想》一文中提出:“新闻就是广大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重要事实。”其中,欲知的当属于想要的、感兴趣的;应知但又不是欲知的,属于需要的但又不是已经感兴趣的;而未知的当属新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