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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及其标准选编

【摘要】:表3.2.1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3.2.3 对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如洪水漫顶将造成极严重的损失时,1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经过专门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取可能最大洪水或重现期10000年标准。

3.2.1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按表3.2.1确定。

3.2.2 对土石坝,如失事下游将造成特别重大灾害时,1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应取可能最大洪水(PMF)或重现期10000年标准;2~4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可提高一级。

表3.2.1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3.2.3 对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如洪水漫顶将造成极严重的损失时,1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经过专门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取可能最大洪水(PMF)或重现期10000年标准。

3.2.4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设计的洪水标准,可低于泄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根据泄水建筑物的级别按表3.2.4确定,并应考虑在低于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时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对超过消能设计标准的洪水,容许消能防冲建筑物出现局部破坏,但必须不危及挡水建筑物及其他主要建筑物的安全,且易于修复,不致长期影响工程运行。

表3.2.4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

3.2.5 水电站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3.2.5的规定确定。河床式水电站厂房,挡水部分的洪水标准,应与工程的主要挡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相一致。水电站厂房的副厂房、主变压器场、开关站、进厂交通等的洪水标准,可按表3.2.5确定。

3.2.6 抽水蓄能电站的上、下调节池,若容积较小,失事后对下游的危害不大,且修复较容易,其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可根据其级别,按表3.2.5的规定确定。(www.chuimin.cn)

3.2.7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应根据坝型及坝前拦洪库容,按表3.2.7确定。根据其失事后对下游的影响,标准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表3.2.5 水电站厂房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表3.2.7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3.2.8 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如永久泄洪建筑物尚未具备设计泄洪能力,坝体度汛洪水标准应通过分析坝体施工和运行要求,按表3.2.8规定确定。

表3.2.8 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