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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问题:租界竞争与拉锯战

【摘要】:比、法、日、英等租界发电所积极扩大供电范围,彼此之间展开了激烈竞争。其中规定,公议局给予布吉瑞在法租界经营电力的专利权50年。这就意味着比商电车电灯公司将会丧失原有权利。况且,万国桥是出入法租界的咽喉要道,关系到整个法租界的安全,这样的要地,决不能旁落他人之手。由此,比商电车电灯公司与法租界当局展开了长达两年的拉锯战。

一提到近代工业文明,人们首先会想到电。电力的广泛应用,成为第二次工业革命的代表,它将人类社会从蒸汽时代带入电气时代。从十九世纪末开始,电就已进入西方人的生产生活之中。

几乎就在同时,电力也被引入中国。天津就是我国第一批用上电的城市。清光绪十四年(1888)夏,德商世昌洋行(Edwald Meyer & Co.)在英租界开办绒毛加工厂的打包机上,利用机械动力驱动一台小型直流原动力发电机。除供本厂照明外,还向邻近的荷兰领事馆提供照明用电。这是天津用电的开端。1902年,天津法租界公议局建设直流发电厂,其位置就在今解放桥(原名万国桥)不远处的海河岸边。其所发电能除供公议局自用外,还在法租界内开展以照明为主的供电业务。这是天津市最早用于营业的公用发电厂。

开启中的万国桥

津城早期开启桥的动力主要以人力为主。随着电力的普及,电能逐渐成为保障桥梁开启的新能源。海河上最早以电能为动力的大桥,是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建成的金汤桥。

万国桥也是采用电力开启的。1925年,大桥还处在施工阶段,为了争夺开启电力的供应权,两个在租界中都举足轻重的势力曾碰撞出火花。据《天津市电力工业志》记载: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工商业蓬勃发展。比、法、日、英等租界发电所积极扩大供电范围,彼此之间展开了激烈竞争。比商供电区域,越出中、比合同规定的范围,伸入到各租界以外的广大中国人居住的地区。法商与比商为争夺万国桥(今解放桥)的供电权,设立了4×65马力(约200千瓦)发电机,争夺了2年之久,最后,由天津海关税务司调解,于1927年7月达成协议,其常用电由法商电力供给,比商提供发生意外时的备用电力。(www.chuimin.cn)

这里所说的“比商”就是指“比商电车电灯公司”。该公司由比利时通用财团创办,早在1904年就与中国政府签订了垄断经营天津电灯、电车业务的合同。其掌控天津电力工业长达几十年,在该领域中独占鳌头、无出其右者。

法商指的是“法商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10年,法租界公议局将原设在万国桥附近海河岸边的直流发电所,以85000两白银作价,卖给该所工程师克里蒙特·布吉瑞(C Bourgery),并于同年6月28日签订合同。其中规定,公议局给予布吉瑞在法租界经营电力的专利权50年。而他必须于1912年以前新建交流发电所,以取代原有的直流发电所。随后,布吉瑞于1912年在今南京路口与哈尔滨道交口附近选址建厂,安装200千瓦蒸汽机、50赫兹交流发电机2台,并于1916年10月19日成立了法商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看了上述两家公司争抢大桥供电权的介绍,很多人可能会觉得比商电车电灯公司有点儿横行霸道了,竟然抢买卖抢到了天津法租界的门口。万国桥地处法租界入口处,地理位置重要。再说,桥梁的修建一直是法国工部局牵头组织。同时,20世纪20年代法租界内的电力系统也已初具规模,为开启桥提供能源支持绝对不成问题。有这样充足的理由,法租界当局绝不能让大桥的开启听命于他人。

但可能很多人忽视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比商电车电灯公司对于老万国桥(1904—1928)的控制权。因为其经营的蓝牌电车需要借道老万国桥(1904—1928)通过海河,于是,1907年,由津海关道代表天津当局与比商电车电灯公司签署过一份合同。合同明确了老万国桥(1904—1928)的正常运转和日常养护由比商电车电灯公司负责。而新万国桥的建设就是为了替代老万国桥(1904—1928)。这就意味着比商电车电灯公司将会丧失原有权利。为了将既得利益延续下去,他们肯定希望将原有权利转移到新桥上来。可是,这次法租界不会允许别人在自家门口为所欲为了。况且,万国桥是出入法租界的咽喉要道,关系到整个法租界的安全,这样的要地,决不能旁落他人之手。

由此,比商电车电灯公司与法租界当局展开了长达两年的拉锯战。直到1927年7月大桥即将完工时,才由天津海关税务司出面斡旋,最终达成协议——常用电由法商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给,比商电车电灯公司提供如发生意外时的备用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