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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现状报告

【摘要】:自2000年以来,湖北省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的集约利用。大力推进“三型”矿山建设,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为实现湖北省矿产资源规范有序开发、节约集约利用、地质环境有效保护、矿山安全生产、矿区和谐共富目标,现阶段湖北省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安全环保型、矿地和谐型“三型”矿山建设,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和先进矿山建设,促进企业提拉升级。

1.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强调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开发利用格局,控制开发利用强度,这是湖北省未来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从矿产资源管理的角度,就是要从资源经济管理向资源经济管理与生态管理相结合转变,既要对资源经济性能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进行管理,更要强调实体化的资源生态监督管理职能,行使对资源的生态功能和自然生态系统进行保护与监督管理的职权,将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城市发展方向、规模、布局的基础性、战略性与决定性的因素。自2000年以来,湖北省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的集约利用。

(1)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做大做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业

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企业技术研究实力是促进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有效方法。主要矿种资源整治、企业兼并重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以煤矿和磷矿为例:

2005年底,全省有煤矿山725座,最小建设规模仅0.5万t/a。设计0.5万~3万t/a以下矿山占全省总数的87.6%以上,设计生产规模3万~9万t/a占10.2%,设计生产规模9万t/a以上占2.2%,矿山回采低,资源利用效率差。经过三轮整顿,2013年底全省组建成煤矿企业集团65个,共有385对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规模6万~9万t/a,占矿井总数的83%。设计生产能力3万~6万t/a之间的占7%,设计生产能力9万~30万t/a规模的占10%。煤矿资源的采区回采率提高到85%以上。20世纪90年代,全省共有磷矿山600多座,2000年开展整顿工作,至2005年仍有磷矿企业179家。“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磷矿企业兼并重组,至2011年底,磷矿山总数降至101座。一批采选结合、矿肥结合、矿化结合的大中型企业成为磷矿资源开发利用的主体,采矿回采率普遍达到75%以上,中低品位遴选矿技术得到突破。湖北已成为全国主要磷化工基地。

(2)大力推进“三型”矿山建设,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为实现湖北省矿产资源规范有序开发、节约集约利用、地质环境有效保护、矿山安全生产、矿区和谐共富目标,现阶段湖北省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安全环保型、矿地和谐型“三型”矿山建设,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和先进矿山建设,促进企业提拉升级。特别是湖北省磷矿产业,根据国家现在组织开展的鄂湘川黔滇五省磷矿资源开发“区域监管联动、共创矿区和谐”联创齐争行动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率先启动了湖北省磷矿“三型”矿山建设,已有湖北兴发化工集团申家山蒋家湾磷矿、湖北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麦岭磷矿、湖北尧治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尧治河磷矿等企业入选试点单位,要使这些“三型矿山”达到守法经营、规范管理、技术先进、资源节约、安全生产、保护环境、企业文化、和谐矿山8个基本条件。

(3)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湖北中低品位磷矿资源利用、高磷铁矿选矿技术、铜多金属选矿技术、低品位金矿选矿等一批项目进入国家、省级示范工程项目,以此带动中低品位矿、难选冶矿的综合利用。湖北宜昌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近年来,宜化集团一方面探索出多种科学采矿方法,提高回采率,降低贫化率,回收率由过去的70%提高到80%;另一方面着力建设与磷矿、精细磷化工和其他新能源新材料共生耦合的循环经济型磷化工基地,形成选矿、磷肥复合肥、合成氨等配套完善的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最大限度地提高磷矿资源综合利用率。兴发集团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13年底已达到预期规划目标,通过“矿电化”相结合的发展思路,利用全层开采技术实现了贫富兼采;实现矿石回采率达到75.5%,比设计规划提高12%,比周边地区矿石回收率提高20%以上,将矿石贫化率控制在3.5%以内,比规划设计降低2%,为矿山增加直接经济效益超过20%,减少投入10%;重选项目选矿回收率达到83%,浮选项目选矿回收率达到98%,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

2.环境保护

自2005年以来,黄石市已累计投入资金11.48亿元,先后实施了黄荆山、长乐山、七约山、赤马山等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38个,治理总面积约25761亩;成功申报铁山—还地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完成板岩山特大型地质灾害、飞云山公路边坡、四门加压站地面塌陷、胡家湾煤矿废弃矸石山等10多项治理工程;相继关停黄荆山北麓开山塘口23个以及南麓开山塘口35个,较好地保障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改善了市区空气质量和矿区生态环境。同时,大力实施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2010以来,黄石市政府及国土部门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发展模式建设和经营矿山,取得较好的效果。目前,全市已有大冶铁矿、铜绿山矿、丰山铜矿、金山店铁矿、鸡笼山金矿和三鑫公司6家矿山被评为国家级绿色矿山。

根据矿产资源集约利用的相关数据对各方面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然后分析2008—2012年大冶市资源持续利用变化趋势。

表9-1 大冶市环境友好方面相关数据(www.chuimin.cn)

图9-2 2008—2012年大冶市环境友好趋势

从上图可以看出大冶市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友好方面起伏波动较大,在2008—2009年有小幅增长,在2009—2010年又有所下滑,在2010—2011年有较大增长幅度,在2011—2012年又出现下滑。但从总体上看还是处于增长中的,环境友好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起着推动作用,在整个建设进程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3.绿色矿业

积极申报国家绿色矿山试点。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我省积极引导矿山企业走节约、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引导力度,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

矿山复绿成效显著。通过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建设,在煤炭、有色、冶金、化工等行业,树立了一批绿色矿山建设典型模式,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并以绿色矿山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矿山复绿行动。全省被纳入复绿计划的矿山共610座,治理面积共6762.92公顷,主要分布于湖北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聚居区的周边和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的可视范围。

湖北省铜绿山铜铁矿地处鄂东南大冶市西南,矿区面积7.8平方公里,是全国重要的铜原料生产基地之一。该矿山以建设国家绿色矿山公园为目标,通过露天边坡加固及采矿区填充、排土场整治、废弃地及塌陷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措施,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山复绿。“十一五”期间,铜绿山自筹资金50.5万元,植树47500株,种植绿地57000平方米,目前,矿山绿化率保持在90%以上。从2010年起,该矿山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加大自有资金投入,共投入资金接近3.5亿元进行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通过治理,既保护了铜绿山古遗址,也提高了铜绿山生态环境。湖北省嘉鱼蛇屋山金矿坚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矿山,对“三废”实施资源化开发利用,资源集约开发、综合利用及“三率”指标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2011年采矿贫化率5%、开采回采率96.9%、选矿回收率80.9%。

另外,湖北省积极贯彻国土资源部2012年3月下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5号)。湖北省以平衡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和矿业经济转型的用地需求,解决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要求,确定黄石市为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单位,确定大冶市、铁山区、西塞山区和阳新县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县级主体。

其中,湖北省黄石市工矿废弃地总量较大,黄石因矿产开采遗留的挖损、压占、塌陷、污染等工矿废弃地共有2075个地块,总面积达21.06万亩。从2012年开始,黄石市首批确立的1万亩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项目正在实施中。在今后连续3年内,黄石市将每年复垦工矿废弃地1万亩,并可享受免交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的优惠政策,预计可节约资金8.7亿元。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作为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总抓手,黄石市先后争取和投入复垦治理资金11.25亿元,积极探索土地开发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发展矿冶文化旅游和新型城镇化建设4种模式,使工矿废弃地“变废为宝”。

4.可持续发展能力

黄石市作为我国典型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经过5年多的实施,初步建立了一条以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新型城镇化的道路,如通过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不断强化管理、推进整合、促进矿业企业多元发展,引导开展科技创新,为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走出一条资源型城镇化道路。黄石通过地质找矿、整装勘查提高矿产资源储量,通过绿色矿山建设、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积极探索资源稳产期的城市转型技术路线。加强资源整合,建设良好的矿业开发秩序,构建和谐矿区,实现推动低层次资源开发向高端化资源加工和循环经济发展转变、单一性资源产业向多元化产业结构及综合绿色发展转变、粗放增长的资源型经济向创新型资源城市及其可持续发展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