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文献表述,生态文明观主要包括哲学观、安全观、生产力观、消费观、伦理观和价值观;生态文明的本质特征、方法论及绿色精神也是生态文明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生产力观是生态文明观念系统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生产力及其微观基础生态文明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是转变生产方式,从根本上改变工业文明的严重弊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问题。......
2023-11-17
1.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监督体系
2015年7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提出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该方案指出,我国目前存在着“国家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政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环境保护工作事件常有发生”等制约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方案因而提出:要积极推进环保督察制度立法;明确环保督察机构内外关系、保障督察机构独立行使督察权力;构建环境保护督察权力体系,严格监督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等措施;表明了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性。
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法律监督体系的建立,应从立法、执法、司法及各方联动方面综合展开,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生态环境权益,积极探索实践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国家党政各级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众,有权对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的立法、执法及守法活动进行监视、督促,并对违反生态文明建设的活动进行检举、纠正,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得到贯彻实施。
2.创新生态文明法律监督的手段
(1)加强立法、执法和司法监督
——立法监督实质上是立法机关对行政实行的监督。在法律层面上,应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目标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分工负责和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形成省、市、县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健全“统一监管、分工负责”和“区域(流域)监察、市(县)监管、单位负责”的监管体系,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有效进行环境监管,做到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恶化、辖区污染物排放“零增长”。
——执法上,应坚持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零容忍”,切实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状况,做到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不越雷池一步。建立定期环境执法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挂牌督办、限期整治、专人负责。加强环境执法监督,细化环境执法权力内容、范围和程序,明确执法机关和人员责任。采取执法全过程透明化,通过公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严格环境司法、加强司法监督,环境权益才能够得到有力保障。应当促进环境案件审理专业化,完善环境审理制度;细化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条件、归责原则、因果关系判定、损害程度范围界定、损害鉴定等法律程序;建立并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
(2)推进公众参与
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广泛的公众参与。(www.chuimin.cn)
——应注重培育公众环境公益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设立投诉中心和举报电话,对环境违规、违法行为的举报者给予奖励和保护。
——鼓励社团参与监督、举报和诉讼活动。建立信息获取、利益表达、利益凝聚、决策商谈和救助机制等组成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社团参与规划决策平台、社区参与生态监督平台、公众参与生态建设平台、环境公益诉讼救助平台。
——新闻媒体应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及时报道和表彰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培育公众的现代环境公益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逐步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和媒体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多元主体制衡监督体系。
(3)建立监督联动机制
在强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群体的监督责任和方式的同时,建立各主体之间跨领域、多方位的合作,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联动机制,对于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依法治方式完善综合性联动执法。应该加强相关法制建设,增强可操作性;强化依法行政,破解环境执法难题;为加强联动执法的合法性,应该赋予环境联合执法机构明确清晰的行政执法权。
——构建联动执法的体制。应该明确综合性联动执法的主体及职责、联动执法范围、有关部门职责及其法律责任;建立起统一的联动执法机构,减少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现象,保证综合性联动执法的权威性、统一性和协调性。
——强化联动执法的执行力。综合性联动执法要求规范执法程序,一旦进入联合执法程序,就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不能各自为政;综合性联动执法过程中,如果出现执法不当或执法过度,行政相对人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加困难,因为联动执法涉及多个行政主体,实践中更难界定是谁的过错及其程度如何,要求执法的统一性、精准性和科学性。
——加强联动执法效果的评价。应该建立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将执法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建立起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综合性联动执法的效果;加强有关立法的后评估,采集法律实施数据,探索跨学科法律实效评估方法,应用计算机科学等技术与方法,实现法律评估与科学评估有机结合,摸清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找到法律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为今后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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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根据生态省建设要求,结合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十三五”期间湖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需要从十一个方面开展工作。......
2023-11-17
生态文明建设指标是科学的规划、定量考核和具体实施的前提,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是评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过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评价与衡量标准要遵循客观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动态性原则等,这些评价与衡量指标的标准必须是建立湖北省现有的自然资源状况以及客观的发展状态的基础上。生态文明考核评是可以利用矩阵模型,通过集对分析方法,排除评估对象的大小秩序,来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水平考核的。......
2023-11-17
矿产资源税作为一种税收,它具有一般税收共同具有的功能,即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配置资源、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功能。国家通过征收资源税,将资源条件差异形成的级差收入全部或部分收归国家。一是推进建立地方政府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的执法监管制度。......
2023-11-17
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律支持与保障。这一系列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努力,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阶段目标已初步达成。这个时期,也是湖北省“十三五”发展时期,将生态文明纳入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已是题中之义。可见,无论从客观需求还是从主观计划上,以法律手段保障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辅助湖北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是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2023-11-17
区域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可分两步走:一是聚焦自然资源密集的典型地区,试点推进。二是先在县域范围内编制完整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然后在全省全面推开。为确保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前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对试点地区的自然资源进行调查、登记、评估,并据以登记入账。......
2023-11-17
根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基本思路,以可以量化和方便考核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指标为依据,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值的量化管理,对政府官员任职期间的自然资源资产值进行评估考核。必须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的举措。......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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