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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排污交易模式改进成果

【摘要】:交易完成后,交易机构应及时向交易双方出具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凭证。县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确认文件,办理排污权申报登记变更手续,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因此,本研究选择双边交易作为湖北省水污染物排污交易市场的交易模式。

1.大气污染物交易

湖北省空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种类主要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根据国外酸雨计划及臭氧计划的成功经验,结合国内排污权交易实践,依托排污权交易中心平台,以电子竞价的短期现货交易方式是较为适合湖北省空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模式,湖北省目前的空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模式正是这样的方式进行,但是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完善具体如下:

①转让方向排污权交易中心提交转让申请,排污权交易中心应根据转让方行业,筛选按照规定可以相互交易的同行业或跨行业交易的受让主体。

②合理定制竞价基价。湖北省排污权交易目前以上一次竞价成功价作为下一次竞价基价,出现价格不断攀升的现象,这显然是不合理,排污权交易中心首先应根据转让排污权的种类和污染物治理成本,结合受让主体的行业、区域位置等来确定基价。

③交易中心应对申请交易的排污企业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进行情景分析,看企业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在增加排污量后是否对大气造成了不可承受的负面影响,对于坐落于较为敏感区域的企业,交易中心应对其购买的排污量进行严格的审核和限制。

④交易中心应通过大气污染扩散模型,对每起交易可能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估,确保每起交易的进行不会给大气环境造成不可承受的负面影响。

2.湖北省的空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详细步骤

第一,交易主体提交申请:转让方填报排污权转让申请表,受让方填写排污权受让申请表,并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向省级环保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环境管理部门审核:环境管理部门根据交易双方提交的资料对其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授权于交易中心组织和开展交易。

第三,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主体须向交易机构提交交易申请,建立交易账号。交易机构根据交易申请,在交易机构网站发布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信息。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转让标的名称;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挂牌价格;挂牌时间及期限;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第四,排污权交易中心根据规定筛选受让主体,根据污染物种类、治污成本、受让方行业、区域位置确定基价。

第五,交易机构应当建立电子交易系统,根据转让标的的情况,采取电子竞价等方式实施交易。交易完成后,交易机构应及时向交易双方出具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凭证。

第六,交易双方凭交易机构出具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凭证,到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确认手续。县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确认文件,办理排污权申报登记变更手续,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

3.水污染物交易

发达国家的水质交易实践经验来看,双边交易是当前水污染物交易中普遍采取且较为适用的模式。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区域性的水污染物排污交易市场,而借鉴国外的经验,以排污权交易中心为媒介和平台,排污主体间通过双边协商确定排污交易价格并形成交易将是较为适宜的市场模式。因此,本研究选择双边交易作为湖北省水污染物排污交易市场的交易模式。按谈判主体数量的不同,谈判活动主要包括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几种类型。在现实中,一对多谈判有其独特的特点,即谈判多方之间的竞争关系会影响谈判过程与结果。在基于双边协商的排污交易市场中,排污主体主要通过自身的信息如污染物处理成本(Marginal Abatement Cost)、初始排污权(Initial Permits),以及通过谈判确定的交易价格(Trading Price)等进行决策

在交易前期,由交易中心牵线,将合适的转让、受让双方聚集到一起进行双边的协商谈判。而在交易双方的选择上和交易细节的规定上,应考虑到交易的实施对水环境的影响,具体如下:

①交易中心应对申请交易的排污企业所在地区的水环境进行情景分析,看企业所在的水环境在增减排污量后是否对水质造成了负面影响,对于坐落于较为敏感区域的企业,交易中心应对其购买的排污量进行严格的审核和限制;(www.chuimin.cn)

②交易中心对交易实行跨区域的交易限制。研究结果表明,将排污者限制在功能区内进行交易可以降低排污交易对水环境影响的不确定性,而跨区域的交易则会导致一定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遭到破坏和影响。因此,交易中心应选择相同水环境功能区内或者同一个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的企业进行交易;

③交易中心对每笔交易制定交易比率进行约束。对于水污染物来说,污染源空间位置和污染物类型对水环境的影响较空气污染物更为显著,因而影响排污权交易项目的实施效果。因此交易中心应对每笔交易制定基于污染源空间位置关系的交易比率,来调节排污权交易市场对后水环境的影响;

④交易中心应通过水质模型,对每起交易可能造成的水质影响进行预测评估,确保每起交易的进行不会给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4.排污权交易可改进的空间

①氮氧化物、氨氮总量控制研究,调查各行业治污技术、减排成本,研究其产排污机制。设计交易技术路线,完善相应交易平台。

②研究省内各地区主要排污形式和排污大户排放途径。

③在水交易市场研究中,由于湖北省各地区管理体制存在差异,市场主体相对不一致。例如,对于城市给水和排水的管理部门来说,有的城市是由一家单位一水务局进行管理,而有的城市则是分别由自来水公司和市政公司两家单位进行管理,这就给水市场的交易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④在研究中,可引入地理信息系统(GIS),将区域相关信息设定到地理信息系统内,并可加强研究,实现多平台统一使用,让地理信息平台、污染物排放监控平台、环境质量监测平台与排污权交易平台统一化。

⑤在下一步的研究中,应该按枯水期、平水期及丰水期来考虑构建不同时期的水交易市场,将对解决流域城市水资源短缺及控制流域水环境污染有更加现实的意义;对应空气污染排放也要对应设计不同气象条件下的污染问题。

⑥增加公众参与内容与实践。

5.湖北省在下一段污染物治理方面的建议

①进一步强化减排工作组织和考核。各地应全面梳理减排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推进措施。进一步落实减排考核机制,针对上半年减排形势,严格实施减排考核问责,对减排项目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影响减排任务完成的单位,要采取通报、约谈、限批、“一票否决”等多种措施落实问责制。各省直相关部门应按照年初省环委会下达的年度减排职能目标,各负其责,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工作督办,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②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建设。对照省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具体要求,逐条梳理,逐一落实,确保完成责任书规定的行业治理要求。一是加强国家和省级减排目标责任书项目建设,按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建成运行。二是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抓好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乡镇建成运行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推进造纸、印染、化工等行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利用行业排放新标准倒逼相关企业优化升级。三是依法督促平板玻璃行业企业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四是强化监管,推进已建环保设施的火电、钢铁、水泥企业更好地发挥减排效益。引导火电企业积极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钢铁烧结(球团)脱硫设施在确保运行安全的情况下取消烟气旁路,督促水泥企业按照新标准要求稳定运行脱硝设施。五是积极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鼓励建成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和环境效应的有机肥厂,确保完成农业减排目标任务。六是着力推进机动车减排工作,全面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所有市(州)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化管理。

③加强重点减排项目督办。日常环境监管应以污染减排重点企业为着力点,对落实新标准的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着力解决制约减排的突出问题。一是对城镇污水处理厂、造纸、印染、合成氨、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的超标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进行查处。建立重点减排项目现场监管责任人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二是对华南督查中心及省环保厅日常督查通报的各类问题项目,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现场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报省环保厅。对整改不力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三是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和运行,确保重点减排项目运行稳定、减排有力。

④进一步加大减排资金投入。围绕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和年度重点减排项目,进一步完善减排投入机制。各地应加大减排资金投入,对年度重点减排项目安排引导性资金,推动减排项目顺利完成。加强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运用,同时按相关规定使用好省级污染减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项目组成员:洪水峰 孙园园 杨雅心 袁一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