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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重点突破,促进绿色发展

【摘要】:以宜昌、十堰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鼓励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加强顶层设计。以神农架为重点,神农架林区将在绿色GDP试点的基础上,探索生态补偿政策设计,实施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的相关政策设计。以十堰、丹江口为重点,按照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

以宜昌、十堰(含神农架林区)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鼓励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加强顶层设计。

第一,完善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以神农架为重点,神农架林区将在绿色GDP试点的基础上,探索生态补偿政策设计,实施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的相关政策设计。

第二,完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补偿。以十堰、丹江口为重点,按照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

第三,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参照国内外经验,明确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和界限,将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责任区分为旧账(历史已造成的破坏或称之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和新账(新造成的破坏)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对于废弃矿区和老矿区已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通过建立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的方法由国家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拨款以及向正在生产的矿山征收的“废弃矿山生态环境补偿费”;新矿区造成的破坏由企业负担治理责任。(www.chuimin.cn)

第四,完善生态补偿体制。按制度进行生态补偿,发挥地方政府在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中的自主权,一般转移支付考虑其对生态的贡献率(国土面积、生态功能区、农牧民因素)。

第五,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完善可持续性的资金筹措机制、资金的预算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税收、非税收入制度等外部约束机制,为生态补偿提供可持续性造血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