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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训练管理体制与运作方式的实用指南

【摘要】:一般来说,运动训练管理体制的类型决定了其运作方式的类型,不同的运动训练管理体制其具体运作方式也是不同的。在政府主导型运动训练管理的运作方式下,政府对运动队实行全额拨款,运动队作为纯消耗型的事业单位,对资金的使用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和发展,我国的运动训练管理出现了社会化运作方式和政府主导型运作方式以及两者合办的结合型运作方

运动训练管理体制是运动训练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和权限划分及相应的管理制度的总称,它主要包含运动员选拔、培养、输送以及保证运动训练系统正常运行所建立的组织机构体系、管理权限范围划分和所制定的各项制度。运动训练管理体制的先进与否,直接影响着运动训练管理的正常运作,也影响着运动训练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运动训练管理运作方式是运动训练的具体运行和操作方式,是运动训练管理体制具体操作层面的概念,具体包括运动训练的组织形式与经营方式,运作过程中责、权、利的划分等。一般来说,运动训练管理体制的类型决定了其运作方式的类型,不同的运动训练管理体制其具体运作方式也是不同的。大体上来讲,运动训练管理的运作方式可以划分为政府管理型运作方式、社会化运作方式和结合型运作方式。

(一)运动训练管理运行机制类型

作为运动训练管理体制的具体操作层面,运动训练管理的运作方式类型取决于运动训练管理体制的类型,也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依附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基础。

世界各国运动训练管理运作方式的组织、经营以及在责权利分配等方面各不相同,按照运动训练管理运作的主体不同,可大致分为政府主导型运作方式、社会化运作方式和结合型运作方式。

1.政府主导型运作方式

在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例如:前苏联、朝鲜以及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等),为了实现运动训练和竞赛,为了提高国家的国际地位,在运动训练管理体制上采取政府管理型的管理体制,与之相对应的,在运作方式上实行政府主导型的运动训练管理运作方式,其特点是:

(1)运作目标。采用政府主导型运动训练管理运作方式的国家在经济上一般属于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成为投资运动训练的唯一主体,这就决定了运动队的发展目标就是政府的政治目标,即通过竞技体育提高国家的国际地位和显示其制度的优越性,激发国内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凝聚力。

(2)组织方式。在组织上从中央到地方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对运动训练进行高度集权的单项控制和全方位的计划管理。政府扮演了运动队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参与者等多种角色,直接控制运动队的运行。各级运动队必须接受和服从相关政府管理机构的领导,下级服从上级是基本组织原则。

(3)经营方式。在政府主导型运动训练管理的运作方式下,政府对运动队实行全额拨款,运动队作为纯消耗型的事业单位,对资金的使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其次,运动队没有自己独立的利益,更不存在独立的经济利益,也不会带来经济效益,所以就不存在利益分配的问题。再次,运动队运作的最后责任由政府承担,但运动队的决策自主权也受到极大限制,运动队的目标,运动项目的设置,运动队的数量、人员编制、伙食标准、服装供应、工资标准、运动员选拔与安置均按上级体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运动队管理的职责是执行与服从上级的有关决策,被动适应上级提出的各项任务与要求。

(4)约束方式。在政府主导型的运动训练管理的运作方式下,政府专门管理机构对专业运动队的约束方式有两种:一是政府对运动队及成员的组织约束(体育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对运动队主要采取行政管理方式,直接管理运动队的各项活动);二是对运动队采取非经济的行政手段直接调控

(5)激励方式。在政府主导型运动训练管理的运作方式下,政府专门管理机构对专业运动队成员的激励方式有两种:一是政府对运动队组织的行政激励,如对成绩突出者授予荣誉称号,安排或晋升职务等;二是对运动队人员的精神激励,主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舆论宣传、树立先进模范典型等来激发运动队成员的工作与训练积极性。

2.社会化的运作方式

市场经济规范化的国家(如美国、法国、德国等),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运动训练管理体制采取社会管理型,与之相对应,其运作方式上实行社会化运动训练管理的运作方式,其特点有:

(1)运作目标。力求充分发挥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作为运作实体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其一切工作都围绕着比赛成绩展开,通过比赛实现俱乐部经营利润的最大化是其最基本的目标。

(2)组织方式。采取职业联盟协调下的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组织方式。职业体育联盟的主要功能是:维护竞赛均衡,保证竞赛产品质量;减少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形成垄断结构,获得垄断利润;制定竞争规则,避免恶性竞争;形成自治的、利益一体化的经济实体。职业体育俱乐部作为社会化运作的主体,是自主经营、独立运作的法人。目前,尽管各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组织形式存在许多差异,但基本上是按照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职能机构这种企业化管理形式设置组织机构。

(3)经营方式。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经济收入来源一般由门票、媒体转播费、赞助与广告、商务开发等四大方面构成。职业体育俱乐部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董事会领导下,具有绝对管理权、自主经营权。

(4)约束方式。在约束方式上,职业体育俱乐部一般采取契约约束、竞争约束、经济处罚约束和社会舆论约束等方式对俱乐部工作人员、运动员和教练员进行管理。

(5)激励方式。职业体育俱乐部一般采用工资差别和比赛奖金的方式对运动员进行激励,以经济手段激发他们训练和比赛的积极性。

3.结合型的运作方式

除了上述两种典型的运作方式以外,运动训练管理还存在一种结合型的运作方式。这种运作方式保留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运作模式,也具备了一些社会化运作方式的特点,在其组织形式上采用半职业俱乐部的形式,实行政府监督、企业运作的模式。在资金来源上实行企业赞助,政府少量补贴的形式。俱乐部在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之下运作,管理权限较窄,仅限于运动训练和比赛。(www.chuimin.cn)

(二)我国运动训练管理的运作方式

1992年,国家体委召开了研讨体育体制改革的中山会议,随后发布《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决定》,提出了体育改革的总目标:“改变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纯依靠国家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办体育的高度集中的体育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国家调控,依托社会,有自我发展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格局。”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和发展,我国的运动训练管理出现了社会化运作方式和政府主导型运作方式以及两者合办的结合型运作方式并存的局面。

1.社会化的运作方式

主要依靠社会的力量来办体育,采用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组织形式,在我国采用社会化运作方式比较典型的运动项目有足球篮球。这种运作方式的特点有;

(1)在组织方式上,采取项目管理中心(或单项体育协会)管理下的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组织形式。

(2)在项目管理中心(或单项体育协会)与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关系上,项目管理中心(或单项体育协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该项目的职业联赛,并规定竞赛制度、竞赛计划、规划和裁判法等;对职业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经注册的运动员,可以根据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有关的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之间的人员流动;管理各级国家队;负责和指导该项目职业俱乐部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负责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和会员协会、俱乐部有关人员培训等。

(3)在经营目的上,职业体育俱乐部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经济实体,俱乐部的经营以盈利为根本目的。俱乐部作为一个经济实体,有其自身的经济利益,追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要求经营活动保持收支平衡或有所盈余。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在运动训练上就必须追求运动成绩的最佳化,并以此来吸引球迷和社会的关注,提高俱乐部的社会影响力,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

(4)目前,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收入来源主要来自赞助商的赞助、门票收入以及少量的媒体转播费和广告收入。

(5)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在对运动员和教练员的管理上,实行工作合同制、聘任制,在运动员转会、员工聘用中各俱乐部普遍实行工作合同制,以明确俱乐部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工作合同中常常包括以下内容:工资、奖金等收入;合同期限、医疗、伤害保险、休假时间等福利待遇;应遵守的工作纪律、职责与义务以及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等。

(6)在对运动员的管理上,俱乐部还引入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来调动运动员训练的积极性。目前,普遍的做法是运动员的收入由工资、训练奖励、比赛奖励、年度奖金以及伙食津贴等构成,运动员的收入与其运动技术水平、比赛成绩、训练表现挂钩。在具体工资发放上,俱乐部将运动员的工资拉开档次,主力与非主力队员之间差别很大,运动员最高月工资与最低之间的差异为6~8倍。比赛成绩奖在运动员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以突出比赛成绩的奖励力度。如山东鲁能泰山俱乐部的比赛奖金与比赛积分挂钩,以4场比赛为一轮次,若4场积分在4分以下比赛奖金寥寥无几;若拿到5分,主力队员可获得1万元奖金。在此基础上随积分增高,奖金呈倍数增长。

2.结合型的运作方式

这种运作方式既保留了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专业运动队的一些特征,也具备了职业体育俱乐部的一些特征,故称之为结合型。就其具体特点而言,在不同的运动项目和运动队之间各有所不同,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张林教授在《职业体育俱乐部运行机制》一书中所指出的乒乓球的“双轨制”运作形式,这种运作方式的具体特点有:

(1)组织形式为俱乐部与省市队并存的“双轨制”,即政府与企业在经费上的双重投入。以乒乓球为例,俱乐部多属于省市体育局与企业联办,体育局按省市乒乓球队原有拨款数额,支付运动员的基本工资、训练费用,对日常竞赛训练进行组织管理,维持原省市专业队的组织形式。企业每年向俱乐部投入一定数额的经费或注册资金,负责运动员、教练员的奖励、比赛、部分福利等方面的开支。俱乐部的任务是冠以企业名称参加一年一度的全国乒乓球俱乐部比赛,提高企业知名度来回报企业的投资。

(2)体育局与企业对俱乐部实行双重管理。省市体委负责运动员的日常训练,如果俱乐部的运动员是国家队队员,依然由国家队集中训练,俱乐部向国家队支付一定的训练费。俱乐部既可以是专门从事乒乓球运动的社会团体,又可以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3)运动员实行双重身份制。运动员既属于俱乐部,又属于省市体育局,每年的全国锦标赛或全运会必须代表省市队参赛,在其他比赛中可以代表俱乐部参赛。

(4)我国乒乓球俱乐部“双轨制”的运行特点,虽然没有对乒乓球原有训练体制作根本性改革,但是,既保证乒乓球在国际上的优势地位,又能利用社会资金,实现俱乐部和专业队共同发展。

上述结合型的运作方式既具有社会化运作方式的一些特点,又具有政府主导型运作方式的一些特点,属于当前形势下一种过渡性质的运作方式。目前,这种运作方式有着向社会化运作方式转变的发展趋势,有很多结合型运作方式的运动队其运作方式已经完全发展成为社会化的运作方式。

3.政府主导型运行方式

这种运作方式属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目前我国一些缺乏广泛群众基础,很难进行社会化运作的运动项目(例如射击、体操、举重等),仍然采用这种运作方式。即政府管理下的专业运动队模式,我国的这种运动训练管理运作方式比较典型,与前面运作方式类型中介绍的基本相同,在此就不作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