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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美学:全方位认识的历史维度

【摘要】:理性的统率并不是发号施令,而是将其原则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形成统一的目的,达至系统的认识。理性统率认识全过程,是黑格尔思辨辩证法得以成立的关键,也是思辨辩证法的基本内容,它展示于黑格尔的全部哲学体系,也是留给

强调自由,并为自由而展开社会变革,并不是黑格尔的创造,这是启蒙运动的共同理念,法国大革命就以“自由、平等、博爱”为口号,黑格尔继承了这一理念,他的创造,他的哲学的特殊性,在于将英、法两国启蒙学者从知性方法对自由和社会变革的论证上升到理性,以理性统率知性,以思辨辩证法系统论证了这一理念。以知性方法对自由和社会变革的论证,是“就事论事”的,只是针对当前的社会矛盾,未能将当前的社会变革与历史发展相统一,而其所论自由的根据,也只是对“自然状态”“自然秩序”的理想性描述,并没有充分的说服力。黑格尔理性的思辨辩证法则将当前的社会变革纳入历史发展进程,是历史的一个阶段,此前的历史已经历了若干阶段的变革,当前的变革不过是历史社会变革的继续,是否定的否定。而自由的根据在于人,在于人所特有的意识,在于意识从感性到知性到理性到精神的演进,自由是人本质的体现,自由精神是人类总体性存在和发展的特殊性本质。自由精神在人类历史的演进中逐步扩展、充实,历史就是自由精神阶段性发展的进程。物质的自然是人生命的基础,是意识的对象和来源,也是自由所要认知利用的条件,但自然界并没有自由,人之外的所有动物,都是依从自然本性和本能适应自然,但自然的规律,或人类理性所能规定的自然精神,又是人类自由精神的前提,自由精神是对自然精神的否定,自由精神的发展包含着对自然精神的认知和利用。黑格尔从自由精神对历史发展规律的论证,是他论证当前社会变革的普遍性根据,其说服力是知性方法的论证不可比的。而这种论证中又包括另一层含义:既然当前的社会变革是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是以前曾进行的社会变革形成的社会制度的否定,那么历史的发展也会否定当前社会变革所建立的社会制度,还会有新的变革和新的制度。这是理性思辨辩证法的必然结论,也是取得统治地位,以巩固资本制度为根本利益的资产阶级不能容忍黑格尔哲学的原因。也是这一点,成为以通过社会变革实现自己利益并自由发展的劳动者阶级思想代表接受黑格尔理性思辨辩证法启示的理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接受、改造、发展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批判和否定,并提出了新制度的本质和基本原则的规定。

人类的思维能力和社会存在都是不断发展的,与社会变革相对应,思维能力和方法也在变革。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是否定前人思维方法而形成的,是人类思维能力和方法的一个重要阶段,但不是终结,马克思、毛泽东在接受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的启示的同时,又开始了对辩证法的创造性探索。这是人类思维能力和方法新阶段的开始,这个阶段的演进,是以对资本主义及其制度的否定为主题的,围绕这个主题发展辩证法,是以对现实社会矛盾的辩证规定和解决为主线的,而研究黑格尔思辨辩证法,接受其理性统率认识全过程的启示,也是必要环节。

将人类认识能力分为感性、知性和理性,是康德的功劳。康德之前的哲学,所能规定的认识能力只是感性和知性,这在休谟那里得到系统论证。虽然有人将知性称为“理性”(也有汉语翻译的问题),但实际上还是知性。康德虽然规定了理性,并把理性与知性做了明显的界定,但却将理性与知性从内容上分隔,只探讨了形式上的联系,即理性对知性的形式研究。他认为,对感性所感知的对象事物以先验的概念、判断、推理的规定,终止于知性,理性不能涉及感性所感知的对象事物,因而也只是形式的思维,它得出的结论,是不能被知性和感性所验证的,所以是“二论背反”。虽然他以此将上帝归入不可验证的理性思维的产物,是二论背反中的一论,从而使对上帝的否定提升了一步,但在认识论上将理性与知性隔离,不仅使他所发现的理性这个高级思维能力成为无本之木,又制造了一个新的矛盾和问题:如何探讨理性与知性的矛盾,使思维成为一个内在统一而不是分隔的认识过程。(www.chuimin.cn)

黑格尔解决了这个矛盾,回答了理性与知性的关系及思维系统的内在统一问题。他在《精神现象学》《逻辑学》《精神哲学》中都论述了这个问题,虽然烦琐,但思路是明晰的,我把它概括成一句话:理性统率认识全过程。这里的关键,是认识的个体性和总体性关系。康德虽然规定了理性这个环节,但他认为理性与知性一样,是个体思维能力,不仅导致理性与知性的分隔,更导致意识与存在、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分隔。这样的个体理性思维,无异于个人冥思空想。黑格尔则将理性看成个体与总体统一的思维过程,虽然理性思维是个人大脑的活动,但思维的内容与形式都是总体性的。理性思维的对象,不只是个体知性对感性所感觉的事物的概括,还是人类总体已达到的概念性认识和一般性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运用。康德及其前所有哲学家都认为概念是先验的、既定的,但并未明确它是人类已有认识的概括,个体人只是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对感性所感觉的现象材料进行加工,但不会,也不可能改变这些先验的思维形式。黑格尔则明确,正是概念体现了思维中个体与总体的统一,个体在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思维时,不仅要依循总体共同的思维规律,而且承续了概念中所包含的总体性认识成果,还要将自己思维的成果充实于概念,当他以各种方式将自己的思维成果表述出来时,也就又将个体思维纳入总体认识。而且,任何个体人的思维都是以他个体生命和社会存在为基础的,包括他的知性认识,甚至感性认识都离不开总体性。正是理性思维的个体性与总体性的统一,使理性与知性、感性,使被认为是分隔的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有限与无限统一起来,理性不仅是个体认识的一个层次,还是认识过程的主导。其中包含的个体认识与总体认识的统一,使理性统率着认识全过程,主导着知性乃至感性。其核心就是概念运动,概念作为个体与总体思维的集合,不仅在理性阶段,在知性和感性阶段也都主导着认识的内容与形式。知性所运用的概念,不再是先验的,而是由理性所规定、充实的,是对感性所认知的现象材料的加工,这种加工还要上升到理性再概括,从而理性、知性、感性三环节也就内在地统一起来。理性的统率并不是发号施令,而是将其原则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形成统一的目的,达至系统的认识。

理性统率认识全过程,是黑格尔思辨辩证法得以成立的关键,也是思辨辩证法的基本内容,它展示于黑格尔的全部哲学体系,也是留给后人重要的启示。而坚持知性方法的实证主义者,其知性形式逻辑教条主义方法是不可能理解这一点的,因此对他们没有丝毫启示作用。只有从辩证法的一般性才能发现思辨辩证法特殊之中的意义。黑格尔的理性统率认识全过程,虽然是以从意识规定人的本质为出发点的,这与我们以劳动为人本质核心的观念是不同的,但他将人规定为主体,客体不仅是主体的对象,而且是经认识过程而纳入主体,成为主体所认知、规定了的客体,理性统率的认识全过程,就是主体与客体统一的过程。这些内容经过概括,都有其一般性,也都为我们以劳动为基本,以实践为依据探讨辩证法及其认识规律,提供启发意义。其要点:一是个体认识与总体认识的统一,个体认识具有总体性,理性是总体与个体统一,并在个体思维中展现的认识环节,以理性统率认识全过程,既是认识总体性对个体认识的制约,也是个体认识展现其总体性,只有切实贯彻认识总体性与个体性的统一原则,才能达到认识的自由。二是认识过程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康德以个体思维为对象,并将知性和理性两个阶段分隔,不仅是片面的,也是与实际思维进程不符的。黑格尔以理性统率认识全过程,实际上已将知性纳入理性,形成了统一的、连续的思维规定,虽然他并未明确这一点,但其所论知性已是理性的内在因素。黑格尔的这种做法,为我们进一步从理性的阶段性统一规定思维规律,提供了必要的启示和历史前提。三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以主体为本,将对客体的认识形成的现象、概念纳入主体意识,思维过程就是主体运用其知性、理性对已包含在意识中的客体现象、概念的进一步规定,并不是在主体之外还有一个绝对的、无限的客体存在,而它随时都在告诫思维它是独立的、也是你永远不能完全认识的。由于黑格尔只从意识规定人的本质,因而它关于主体和客体统一的认识还是有限的,当我们从劳动规定人本质的核心,将劳动与意识、交往、需要统一起来规定人本质和人的主体性时,可以在黑格尔已有认识基础上充分地规定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四是认识中有限与无限、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统一,在将主体与客体、知性与理性分隔的情况下,主体认识与客体存在是一个不可解决的有限与无限的矛盾,这在休谟、康德那里突出表现着。黑格尔以理性统率认识全过程,明确个体与总体、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也就解决了这个矛盾。认识中的有限与无限,并不是由客体(即外在本体)规定的,而是由主体界定的,认识在其不断发展中,总是要突破既成的有限,但在此阶段所达到的有限认识,也就是此阶段的无限,必须肯定对它的规定的真理性,或真理的绝对性,即主体与其认识到的客体存在的统一,但要明确认识还会发展,已达到的真理还要被否定,因而又是相对的,还要进一步规定。我在这里强调一点,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提法,不如改为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更为准确。明确并接受黑格尔的这一启示,对于进一步充实发展辩证法是相当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