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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大学生劳动教育教程中的应用

【摘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并分别于2009年和2018年进行了修正。

(一)中国劳动法的发展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连的其他关系的法律,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大重要部门,它与广大劳动人民息息相关,与国计民生紧密相连。然而它的发展却并非一帆风顺,在其几十年的发展中,历经风云变幻,最后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而确立了自身不可动摇的地位。

中国劳动法的出现可以追溯到1927年在工人斗争强压下政府制定但未执行的《劳动法》,以及随后出现的《劳资争议处理法》《工厂法》《工会法》等,但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下,这些保障劳动者的法律规范只是充当了统治者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并未真正贯彻实施。因此,中国劳动法真正的发展始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并且可以将其后我国的劳动立法分为3个时期。

1.劳动法的探索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国劳动法的探索时期,这一时期的劳动立法反映出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特点。最初围绕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劳动问题所作的原则规定而展开,在1954年《宪法》明确了保护公民享有的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以后,劳动立法取得进展,形成了以《工会法》《劳动保险条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劳动就业问题的规定》《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等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2.劳动法的确立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出台是我国劳动法确立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我国将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揭开了以改革开放为主旋律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作为法律之一的劳动法获得了蓬勃发展。1994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对劳动法领域的劳动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重要问题做了较全面的规定,整体勾画了劳动法律体系的框架,是我国劳动立法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3.劳动法的转变期

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劳动法的发展环境也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全球化浪潮的席卷之下,世界各国经济呈现出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趋势。科技的革新及信息网络时代的来临造成的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多元化也对劳动法产生了重要影响。信息网络时代的发展突破了传统劳动关系中的固定模式,催生了非典型的劳动关系。为适应上述变化,我国劳动立法以《劳动法》为基础,向广度和深度方面拓展,如《就业促进法》明确了国家促进就业的基本责任,力图为劳动者创造公平就业机会和就业环境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并分别于2009年和2018年进行了修正。它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制定的。《劳动法》分为13章,具体包括总则、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www.chuimin.cn)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如下。

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

(1)劳动是公民的权利。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对公民来说,意味着享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工单位;有权利用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就业保障条件,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平等地录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加强提供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对国家来说,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必要的保障。

(2)劳动是公民的义务。这是劳动尚未普遍成为人们生活第一的现实和社会主义固有的反剥削性质所引申出的要求。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

(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既包括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也包括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4)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