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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成功

【摘要】:2014年,乐山市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期为2015年至2017年。2018年6月,乐山市以技术评估综合得分90.4分的高分顺利通过了技术评估验收,交出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答卷”。同时开展《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为完善地方水生态保护法规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重要法治支撑。

乐山素有“百河之市”之称,河流水系发达,水库湖泊众多,是四川省河网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市境内有大小河流800余条,河道长度达5 000 km,江河、库湖水域面积达600 km2湿地面积达253 km2。乐山中心城区由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三江环绕,与乐山大佛隔江相望,融佛、山、水、城于一体,是“半城山水半城绿”的生态之城。2014年,乐山市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期为2015年至2017年。

经过3年建设,乐山市实施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等8大措施、33个项目群,实施了10大重点示范项目,全市水资源配置能力明显提升;重点河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湿地面积达280.85 km2,水源涵养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8年6月,乐山市以技术评估综合得分90.4分的高分顺利通过了技术评估验收,交出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答卷”。[11]乐山市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坚持“三个到位”、注重“三类保护”、统筹“三大结合”、融入“三次产业”、强化“三项保障”,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案例典型。

(1)坚持“三个到位”

坚持“三个到位”即坚持组织领导到位、方案编制到位、宣传发动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按照“政府主导、领导挂帅、以上率下”要求,成立以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推进小组。二是方案编制到位:因地制宜编制《乐山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示范项目等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三是宣传发动到位:整合市级媒体资源,常态开辟专栏、专题,制作刊播水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广告,抓住“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契机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水生态文明教育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有效提升民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全市上下营造了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2)注重“三类保护”

注重“三类保护”即注重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保护和水土功能保护。一是注重水资源保护: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编制《乐山市主要河流水资源保护规划》《乐山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启动市境内50 km2以上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定,全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二是注重水环境保护:广泛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河湖岸线垃圾、河道非法采砂、侵占河道违法建筑等常态化治理,累计关闭取缔砂石场40余家,拆除侵占河道违法建筑5 500 m2左右,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三是注重水土功能保护:以“绿秀嘉州”行动和“三百水利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竹公溪生态湿地、河湖连通工程、水生态涵养修复、岷江大渡河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等重点项目,实施水电站在线监测监控,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得到规范执行。

(3)统筹“三大结合”(www.chuimin.cn)

统筹“三大结合”即坚持把水生态文明建设同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督察整改相结合。一是与河(湖)长制工作相结合:在市、县、乡、村、组五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市设市级河(段)长30名、县级317名、乡级553名、村级2 629名、组级3 147名。按照“一总图、四清单”的思路,组建专家团队编制“一河一策”治理管护方案,从严控制湖泊水资源开发利用,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二是与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结合:编制《乐山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及岷江、大渡河等多个流域防治方案,全力攻坚水污染。开展造纸、印染、电镀、磷化工等行业专项治理,关闭取缔各类“散乱污”企业1 776户,治理改造1 000余户。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重新划定,全市禁养区内关闭搬迁养殖场(户)2 300余家。三是与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相结合:以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全面推进涉水环境问题整改。重点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指出的沐川县土法造纸作坊严重影响沐溪河、龙溪河水质等问题。针对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周密制定“一张网、双水源、互备用”方案,同时压茬整治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4)融入“三次产业”

融入“三次产业”指融入旅游主导发展、工业集约发展、农业节水发展。一是融入旅游主导发展:将旅游业作为全市主导产业来培育,规划建设“一湖五湿地”“三江六岸”等项目,延伸水生态价值链条,拓展全域旅游发展空间,为旅游高品质发展提供新动能。二是融入工业集约发展:加快构建“一总部三基地”新型工业格局,以乐山国家级高新区总部经济示范区为龙头,加快五通桥循环经济示范区、犍为临港产业示范区、夹江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区三个基地建设。三是融入农业节水发展:创新推进农业与水生态环境融合发展,积极采取工程节水、品种节水、农艺节水等措施,统筹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和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保水蓄水、精准滴灌能力。

(5)强化“三项保障”

强化“三项保障”即强化立法保障、投入保障、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立法保障: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工作,出台首个实体性地方法规——《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让城市绿心保护实现有法可依。同时开展《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为完善地方水生态保护法规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重要法治支撑。二是强化投入保障: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设,运用PPP模式、专项债券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用于岷江、大渡河、青衣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三是强化监督保障:加大试点工作动态督导、专项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挂牌督办,及时整改。突出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环保曝光台”专栏,结合群众举报,瞄准典型案例,曝光群众身边的水污染等环保问题。[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