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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

【摘要】:泸州市位于四川省东南部,沱江、赤水河在境内与长江交汇,区内河流众多,水生态条件优越,历史文化底蕴丰富,是川渝黔滇结合部的区域中心城市。泸州市试点范围覆盖3区4县,试点期为2014年至2016年。泸州被确认为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以来,依托良好的经济基础和生态条件,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

泸州市位于四川省东南部,沱江、赤水河在境内与长江交汇,区内河流众多,水生态条件优越,历史文化底蕴丰富,是川渝黔滇结合部的区域中心城市。2013年,水利部下发《关于加快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成都与泸州被确定为四川首批两个试点城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泸州市水资源、环境、水生态面临的压力日益凸显,在泸州市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工作,对于长江上游地区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典型性和示范作用。泸州市试点范围覆盖3区4县,试点期为2014年至2016年。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建设、防洪和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水环境改善体系建设、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体系建设、水文化与水景观提升体系建设等6个方面,旨在将泸州建设成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先导区和示范区。

泸州被确认为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以来,依托良好的经济基础和生态条件,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水资源配置、防洪和供水安全、水环境修复以及水文化与水景观提升等方面进行探索。第一,做好顶层设计,重视统筹协作。重视水务部门与农业林业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的统筹协作,成立了“政府领导牵头、各部门通力合作”的水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试点的各项工作;第二,严格管理制度,重视制度建设。颁布了《泸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泸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及《泸州市阶梯式水价方案》,建立了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完善了水价形成机制和供水差别定价制度;第三,建设防洪工程,提升保障能力,建成各类堤防、护岸工程138.7 km,完成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16个,综合治理河道及清淤43.4 km。编制了全市城市洪水风险图,建立了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完成了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建立了较完善的洪水预测、预报、预警、决策、调度信息系统,并加强对重点水库、河道采砂点、饮水工程的智能化管理。第四,开展蓄水抗旱,确保饮水安全。泸州以中小型水库蓄水工程、节水灌溉工程、“五小水利”工程为重点,在赤水河流域等主要旱区集中推进蓄水抗旱工程建设,着力解决水资源时空分配不均、旱期水资源缺乏、生产生活用水不足等突出矛盾。重视水源地保护,制定出台了长江、沱江、赤水河流域等主要干支流的生态保护规划,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第五,加大治理力度,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对长江段、沱江段“两江四岸”的水环境治理力度,拆除河滩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商业摊点,整治了长江、沱江在城区范围内的水产养殖设施;关闭了赤水河流域、永宁河流域不达标的矿山、企业;在污水治理方面,完成了26个污水处理厂和66个规模化禽畜养殖场的污水治理任务。第六,建设水景观,发展生态经济。依托“两江四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及中小型水库建设工程等,着力培育水利风景资源,开展水景观建设,发展水生态旅游产业,推动水利经济体系建设。第七,建设水文化,提高水文明程度。泸州市重视对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依托湿地公园、水源地、节水型企业等建设水情教育基地,积极弘扬传统水文化精神,引导全社会建立人水和谐的生产生活方式[9](www.chuimin.cn)

近年来,泸州通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两江四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小河流综合治理及中小型水库建设、完成重点河段堤防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等工程,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独具特色的水文化景观体系,打造水生态环境优美、水文化底蕴深厚的“醉美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