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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加强河湖治理,保护水源生态

【摘要】: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保护区预防保护,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开展生态脆弱河湖治理修复。继续实施退田还湖、退渔还湖,加强圩区管理,恢复天然河湖水域面积。加快建立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和蓄滞洪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上下游不同地区间开展横向生态补偿。

1.健全规划体系和约束机制,加强河湖空间用途管制

加快完善河湖管理、河道采砂、岸线保护等规划,建立健全规划治导线管理制度,依法划定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划界工作,实行河湖开发利用和保护分区管理,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考核工作。建立占用水域岸线补偿制度,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水域的,要严格按照等效替代原则实行占用补偿。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河道采砂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等制度,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以自然河湖水系、大中型调蓄工程和连通工程为依托,加快规划确定的河湖水系连通骨干工程建设,支持区域河湖水系连通,推进中小河流水系连通,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着力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水环境自净能力和水生态修复能力。全面实施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考虑水的资源功能、环境功能、生态功能,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充分发挥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的综合效益。

3.开展水生态治理和修复,促进江河湖泊休养生息

深入开展江河上中游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坡耕地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减少入河湖泥沙,防治面源污染。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保护区预防保护,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开展生态脆弱河湖治理修复。继续实施退田还湖、退渔还湖,加强圩区管理,恢复天然河湖水域面积。实行地下水总量与水位双控制,加大平原区等严重超采区治理修复力度,调整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推广农业高效节水,有序实施耕地休养生息,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抓好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www.chuimin.cn)

4.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推进科学治水依法管水

建立健全河湖管理、节约用水、水功能区管理等法律法规,强化水行政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超标排放、侵占水域、违法设障、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河湖管理秩序。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等先进科技手段强化河湖动态监控,加强省界等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取水、排水、入河湖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立中央、流域和地方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全面提高水资源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流域生态需水、河湖健康评估等重大问题研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

5.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水生态文明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流域综合管理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因地制宜推行河(湖)长制。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建立国家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推进流域、区域、行业和用水户之间的水权交易。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加快建立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和蓄滞洪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上下游不同地区间开展横向生态补偿。同时,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让水生态文明意识深入人心,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节水、爱水、护水、亲水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