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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成果:强化河湖长制

【摘要】:四川省各地创新举措,通过审计曝光、阳光问政、公开述职等方式强化工作推动;扎实开展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将年度考核结果送组织人事部门并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坚持开门治水,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河(湖)长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工作建议。[10]图7-4四川强化河(湖)长制管理,表彰2020年度省级“优秀河湖卫士”

2017年,四川省全面建立河长制;2018年全面建立湖长制,三年多来,四川省大小河湖设立七万多名河(湖)长,成为全省河湖保护与治理的砥柱中流。四川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履职尽责为基础,以落地见效为目标,切实解决了河(湖)长制“谁来干”“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

在制度建设方面,印发了《四川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规定省总河长、省级河长、省级职能部门和省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制定10大主要河流省级河长工作推进机制和年度“目标、问题、任务、措施、责任”五张清单,为河湖治理保护提供遵循。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颁布实施《沱江水环境保护条例》《雅安村级河长条例》等法规制度,全力推进《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条例》立法工作,以法规明确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职责。通过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各级河(湖)长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持续增强,自觉履职尽责成为广泛共识。

在履职尽责方面,四川省省级河(湖)长切实发挥“头雁”作用,省委书记、省总河长彭清华亲自研究部署,主持召开省总河长全体会议,号召各级河(湖)长切实扛起责任、挑起担子;省长、省总河长多次作出工作安排,要求严格落实河(湖)长责任,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2019年四川省省级河长带头巡河巡湖35次、召开现场会议40余次,多次对河湖治理专项工作做出批示,牵头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积极推广成都河长“巡河多走一公里”、广安河长“双脚丈量河流”、遂宁河长“巡河三查三清”等经验做法,有效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在省级河长的带动下,全省各级河(湖)长立责于心、履责于行,累计巡河巡湖59万余次、整治问题10万余个,有效推动全省河湖保护治理。

在目标方面,四川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督查督导、严格考核问责并坚持开门治水,有力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各项工作见效落实。制定了《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暗访工作制度》,持续开展暗访,2019年发现并整改突出问题219个;建设四川河长制督查系统,形成问题分办、督办的闭环管理;出台了《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示约谈通报制度》,构建“提示+约谈+通报+问责”的督促体系。2019年发出省级提示单100份,各地各级约谈河(湖)长和部门负责人40余人次、问责57人,95个单位被通报批评。四川省各地创新举措,通过审计曝光、阳光问政、公开述职等方式强化工作推动;扎实开展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将年度考核结果送组织人事部门并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坚持开门治水,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河(湖)长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工作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省级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社会问题反映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10](www.chuimin.cn)

图7-4 四川强化河(湖)长制管理,表彰2020年度省级“优秀河湖卫士”(图片来源: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