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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水利矛盾技巧大揭秘

【摘要】: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人类生存之本。在毛泽东的水利思想中,尤为突出的是他善于解决水利中的矛盾,从各种对立中寻求统一,高瞻远瞩地解决蓄与泄、旱与涝、小型与大型,国家与群众自办、防洪与综合利用等重大矛盾。对此,毛泽东在1958年成都会议上指出:“排、大、国”同“蓄、小、群”是对立的统一,要逐步认识。蓄泄兼筹是针对治淮提出来的,但同样也适用于其他河流的治理。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人类生存之本。但是水也具有两面性,既能兴利,也能成灾。在毛泽东水利思想中,尤为突出的是他善于解决水利中的矛盾,从各种对立中寻求统一,高瞻远瞩地解决蓄与泄、旱与涝、小型与大型,国家与群众自办、防洪与综合利用等重大矛盾。

1958年“大跃进”时在治水方针上,有两种不同的意见。即形成“以蓄水为主,以小型为主,以群众自办为主”(简称“蓄、小、群”)与“以排水为主、以大型为主、依靠国家为主”(简称“排、大、国”)两种不同观点的对立。对此,毛泽东在1958年成都会议上指出:“排、大、国”同“蓄、小、群”是对立的统一,要逐步认识。“蓄、小、群”为主,当然也要结合“排、大、国”。三峡、三门峡只有国家力量才行。在中国治水史中,历来就有蓄泄之争。只主张“蓄”或只主张“泄”都具有片面性。毛泽东认为,蓄与泄虽然是对立的,但它们是能统一的,那就是蓄泄兼筹。蓄泄兼筹是针对治淮提出来的,但同样也适用于其他河流的治理。在蓄泄兼筹的原则下,周恩来还具体指出:上游蓄水、中游蓄泄并重、下游以泄水为主。在小型与大型、群众自办与国家兴办的问题上,毛泽东提出:“一切大型水利工程,由国家负责兴修,治理为害严重的河流。一切小型水利工程,例如打井、开渠、挖塘、筑坝和各种水土保持工作,均由农业生产合作社有计划地大量地负责兴修,必要的时候由国家予以协助。通过上述这些工作,要求在7年内(从1956年开始)基本上消灭普通的水灾旱灾。”[8](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