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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美学:研究主体的生态化

【摘要】:正是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可以说,从事美学研究的学者必然是生态化的主体,理应清醒地改进自己的思维方式,采用生态思维方式来从事学术研究。我们认为,生态学中的“共同体”有助于我们解决生态美学中的理论难点“主体间性”问题。

自笛卡儿开始的西方现代哲学是整个现代性方案的精神内核,而今天全球性的生态危机是由现代性的世俗形式现代化所导致的。因此,人们在反思生态危机的思想文化根源时,自然而然地对现代哲学及其核心观念进行了反思,诸如主客二元论、身心二元论都已经受到了较多批判。相对于现代哲学中的先验主体,当代不少学者提出了“具身的主体”(embodied subject)——主体并非超越时空的纯粹精神实体,而是处于特定时空之中,有血有肉,时时刻刻与其生存环境进行着能量交换的主体;精神和思想无需占据生存空间,无需消耗自然资源,但是,思想者本人却无时无刻不处于特定环境之中,时时刻刻都需要自然资源地供给。因此,“具身的主体”这个概念揭示了人类存在的基本特点是“生态化的存在”,也就是须臾也无法脱离生态系统的存在。

正是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可以说,从事美学研究的学者必然是生态化的主体,理应清醒地改进自己的思维方式,采用生态思维方式来从事学术研究。我们认为,生态学中的“共同体”(又称群落)有助于我们解决生态美学中的理论难点“主体间性”问题。已经有学者指出,只有主体间性才能成为生态美学的哲学基础,因为主体间性哲学把人与自然的关系规定为主体与主体的关系,通过二者的交往、对话、沟通、融合而达到审美的境界。但是,这种观点也遭到了一些质疑,批评者认为不应该将主体间性推进到人和自然之间,其理论依据依然是现代哲学中的“主体”概念。如果我们可以将先验主体改造为“生态化的主体”,用生态共同体各个成员之间的“交往理性”来改进现代哲学中的“先验理性”,那么,从新型的“生态理性”(ecological rationality)的角度来看,生态共同体中各个成员都具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和内在价值,成员之间的关系就不再是现代哲学中的“主—客”关系,而应该是“主—主”关系,亦即“主体间性”关系。“溪流变春酒,与我相宾主”(苏轼《白水山佛迹岩》)。“相宾主”的“我”与“溪流”之间正是主体间性关系——要害在于“我”能否放弃西方现代哲学单独赋予人类之“我”的主体独尊地位,能否从“众生平等”的角度看待天地万物。因此,充分借鉴当代环境伦理学的相关成果,改造我们的伦理观念和伦理态度,将是生态美学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