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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与审美现象:浓雾与审美体验的密切关系

【摘要】:天气是一种自然现象,而审美活动则是人类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社会现象。尽管二者有着质的不同,但它们经常联系在一起,古今中外的文艺作品中都有与天气相关的审美现象。按照同样的逻辑,“春和景明”这样的“美景”是审美对象,而与之相反的“淫雨阴风”同样也是审美对象。[6]这些例证充分地说明,雾与人类的审美现象一直有着密切关系;也就是说,浓雾可以被呈现在审美体验之中而成为审美对象。

天气是一种自然现象,而审美活动则是人类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社会现象。尽管二者有着质的不同,但它们经常联系在一起,古今中外的文艺作品中都有与天气相关的审美现象。最为我们熟知的例子应该是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其中描写到天气与人的情感体验(emotional experience)[2]的关系:

若夫淫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曜,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

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

这两段文字描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天气——“淫雨阴风”与“春和景明”,以及与之对应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情感体验——“感极而悲”与“其喜洋洋”。这就有力地表明,无论是阴雨天气还是晴好天气,都可以引发人们的情感体验而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3]情感体验有喜怒哀乐之分——美学理论中所说的“审美愉悦”,并不一定总是“愉快的”“高兴的”,比如,悲剧带给人的往往是伤感和痛苦,但这些感受依然属于美学意义上的审美愉悦。

特别需要辨析的是“审美对象”(aesthetic object)这个术语,它不同于汉语美学中比较随意而含混的概念“美的对象”(beautiful object)。“美的对象”也就是各种美丽的事物,它们一定是“美的”;但是,美学理论中的“审美对象”则有丑、美之分,也就是说,有“丑的审美对象”。从日常语义上来看,“丑的审美对象”这种表述似乎是个自相矛盾的悖论,但汉语美学中的“审美”二字,决不能望文生义地理解为如同“审稿”“审案”这样的动宾词组“审—美”——对于美的观审[4]。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西游记》中的典型形象之一猪八戒形貌丑陋,但它一直是人们喜闻乐见的“审美对象”;罗丹的著名雕塑《老妓》所塑造的人物年老色衰、干瘪丑陋,但她依然是世界艺术宝库中的代表性审美对象。按照同样的逻辑,“春和景明”这样的“美景”是审美对象,而与之相反的“淫雨阴风”同样也是审美对象。

雾是一种常见的自然天气现象,在古今中外的文艺作品中同样常见。比如,南朝萧绎的《咏雾》写道:“从风疑细雨,映日似游尘”。此后历代写雾的诗词为数不少,清代袁枚的《良乡雾》可为代表:(www.chuimin.cn)

不雨征鞍湿,方知雾里行。晓花难辨色,溪水但闻声。对面人千里,终朝天五更。前程原似梦,何必太分明。

诗歌通过描绘浓雾中的各种事物,侧面烘托出雾的浓重,最后以人生感慨作结,表达了诗人对于浓雾的情感体验。西方著名文学家写到浓雾的作品也很多,比如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写道:

各处山谷里全弥漫着悠悠的昏雾,雾悄然独步上山,好像一个恶灵,寻找安息之处而不可得似的。粘湿而冷酷的寒雾缓缓飘来,显然可见,浪潮起伏,互相追逐,好像险恶的海面上的波涛。雾的密度封闭了车上的灯光,除了几码之内的雾自己底搐动而外,什么也看不见;疲劳的马们所呼出的浊气混进雾里,好像这一切都是由它们造成的。[5]

作品用“恶灵”“波涛”两个比喻来描绘浓雾,把雾刻画成了生动的艺术形象。雾还成为西方绘画的题材,最著名的是印象派大师莫奈的作品。莫奈在巴比松画家户外作画的影响下,开始注意天空、大气和人物在大自然的光照中的复杂色彩。他到了雾都伦敦之后,在海德公园、泰晤士河上画了许多写生作品,比较著名的“国会大厦”系列有十几幅作品,把伦敦的雾画成紫红色,被称为“伦敦雾的创造者”。[6]这些例证充分地说明,雾与人类的审美现象一直有着密切关系;也就是说,浓雾可以被呈现在审美体验之中而成为审美对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