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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美学引论:生态价值准则与审美准则

【摘要】:根据上述两条生态价值标准我们会发现,人类传统审美活动中存在着“不辨益害”乃至“以害为益”的荒谬错误——换言之,人类的审美偏好所导致的生态灾难数不胜数。[17]按照我们生态欣赏的价值标准,人类不应该再盲目地欣赏所谓的凤眼莲之“美”。

地球上存在着丰富多彩的物种,不同物种之间也会发生“侵略战争”,也就是常说的“生物入侵”,一般认为入侵物种会“危害”本地生态系统。我们认为,判断某物种有害或有益的标准有两个,一是生物多样性,二是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晚期开始流行,它用来描述生物多样性的所有方面,特别包括物种丰富性、生态系统复杂性和遗传变异[15]关于生态平衡,国际上比较通行的界定有两个:(1)“一个有机体共同体内部的动态平衡状态;在这个共同体中,遗传、物种和生态系统多样性都维持在相对稳定状态,通过自然演替而渐变。”(2)“一个生态系统中,每个物种的数量的稳定平衡。”生态平衡最核心的要点是维持生态系统中的自然平衡(natural balance)。[16]我们可以从上述解释中抽取出如下两个关键词作为判断某物种是益、是害的标准:生物多样性(即物种丰富性)、生态平衡(即动态的自然平衡)。因此,指导生态审美的原则(即生态价值标准)就是如下两条:(1)有利于生物多样性、物种丰富性者为益,反之为害;(2)有利于保持生态系统动态的自然平衡者为益,反之为害。

根据上述两条生态价值标准我们会发现,人类传统审美活动中存在着“不辨益害”乃至“以害为益”的荒谬错误——换言之,人类的审美偏好所导致的生态灾难数不胜数。比如,凤眼莲(即俗称的“水葫芦”)原产于南美洲委内瑞拉,1884年出现在美国新奥尔良的博览会上。来自世界各国的人见其花朵艳丽无比,便将其作为观赏植物带回了各自的国家。从此之后,繁殖能力极强的凤眼莲便成为世界各国的头号有害植物,目前已被列为世界十大害草之一,我国环保部已把它列为首批最危险的16种外来入侵物种之一。昔日的艳丽花朵凤眼莲,今天却成了导致生态灾难的“紫色恶魔”。[17]按照我们生态欣赏的价值标准,人类不应该再盲目地欣赏所谓的凤眼莲之“美”。

如果说上述例子非常明显的话,那么,集中体现在“自然美”上的传统审美偏好所造成的生态灾难则比较隐蔽,尽管它的危害可能更大。所谓的自然美,主要是指自然事物所具有的悦目的颜色与形态、悦耳的声音和诱人的气息等审美属性,其典型代表即优美的自然风景。欣赏自然风景之美可以说是人类的普遍天性——无论人的品行善恶,一般都不会拒绝自然风景之美。正因为这样,优美的自然风景古往今来一直是被“掠夺”的对象,这在人口无序膨胀、贫富差距增大、环境持续恶化的今天尤其明显——占据、享受优美风景区的人往往是富人和权贵,社会弱势群体只能生活在环境状况恶劣的地方。环顾当今世界,优美的自然风景已经完全纳入资本与权力的运行逻辑,正在作为“自然资本”被房地产开发、旅游景区建设等方式分割零售。从这种社会现实来看,人与自然的传统“审—美”关系根本无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反而破坏了自然的重要原动力——传统“审—美”的弊害由此可见一斑。(www.chuimin.cn)

由此可见,我们所倡导的生态审美是一种“批判美学”——它不但要批判传统审美观念的理论谬误与现实弊害,而且也要从物种的角度,批判、反思人类这一物种天性中所具有的审美偏好,即所谓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美”必须基于“爱物”,即进行生态欣赏;否则,像爱凤眼莲之美那样的愚蠢行为,必然导致愈演愈烈的生态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