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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体验的三元模式与审美可供性

【摘要】:审美的领域也比审美上令人愉悦的艺术品领域要更加宽广:我们也可以审美地体验自然。……本章将首要地聚焦于审美属性和审美体验,关注人们在感知这种属性或产生这种体验时,是否涉及一种特殊的态度。简言之,审美态度、审美属性与审美体验这些概念是相互界定的概念。

众所周知,“美学”的英语术语为“aesthetics”,它由作为词根的形容词aesthetic加上表示学科的后缀s复合而成。这就意味着,美学的门径或阿基米德点是对于aesthetic这个词根的准确理解。

按照通常的解释,aesthetic是个形容词,它主要有两个义项,一是“审美的”,二是“感性的”。[11]西方学术界也似乎有着同样的思考,按照英语的表达习惯,在形容词前面加上定冠词the,该词就转化成了名词。所以,西方学术界出现了“the aesthetic”这个比较常见的术语。比如,国际著名的《劳特里奇美学指南》一书的第十六章就以此为题,并开门见山地指出:

“审美”这个术语最初由18世纪哲学亚历山大·鲍姆加滕所使用,用来指通过各种感觉器官所得到的认知,也就是感性知识。他后来用它来指代各种感觉器官对于美的知觉,特别是对于艺术美的知觉。康德继承了这个用法并将这个术语运用到对于艺术美和自然美的判断。最近,这个概念再次扩大了内涵,它不但用来修饰判断或评价,而且也用来限定属性、态度、体验和愉悦或价值,它的运用也不仅仅局限于美。审美的领域也比审美上令人愉悦的艺术品领域要更加宽广:我们也可以审美地体验自然。……本章将首要地聚焦于审美属性和审美体验,关注人们在感知这种属性或产生这种体验时,是否涉及一种特殊的态度。简言之,审美态度、审美属性与审美体验这些概念是相互界定的概念。[12]

这段话可谓言简意赅,涵盖了西方美学从鲍姆加滕直至当代自然美学(或环境美学)二百多年的发展历程。它给我们透露的学术信息非常丰富,主要有两方面:一、“审美”绝不仅仅与“美”或“艺术”相关,特别是,康德美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崇高”就与“美”无关,而是与“美”并列的一种审美形态;二、要想准确地理解“审美”的含义,最佳的途径就是解释它作为形容词所修饰(或限定)的那些美学核心术语(或范畴),诸如“审美态度”“审美属性”“审美体验”等—— 一旦我们理解了这些术语的内涵,我们就理解了“审美”这个词的内涵。也就是说,包括“审美”在内的这些美学术语其实是一个“家族”——美学术语家族,其内涵就像一个家族的成员之间的关系那样,必须互相界定。比如说,只有通过“丈夫”才能界定“妻子”,反之亦然。这就意味着,美学术语所包含的内涵不是一种柏拉图式“本质性”定义,而是维特根斯坦哲学所说的“关系属性”。考虑到这些概念的“互相界定性”隐含着一种“诠释循环”,《劳特里奇美学指南》一书“审美”一章的作者从“审美属性”开始讨论,然后讨论审美体验,最后讨论审美态度。[13]

笔者认为,这种理论思路非常值得我们借鉴——一旦我们理解了审美态度、审美属性、审美体验等术语,“审美”一词的内涵就不难理解了;而一旦我们把握了“审美”的确切含义,它与“美”“艺术”的关系就不难把握了;最终,我们就会更加深切地把握“美学”作为“审美学”的确切含义。笔者坚信,上述思路具有较大的优越性,远远胜过恪守柏拉图式的“美的本质”、时时刻刻围绕着“美”来展开美学思考的那种美学门径——西方古代、中世纪美学与现代美学之间的历史分野就在于此。简言之,将柏拉图式的“美的本质”问题转化为“审美”问题,是鲍姆加滕对美学的最大贡献,虽然他远远没有实现他学术上的雄心壮志。李泽厚的上述美学模式尽管试图从讨论鲍姆加滕开始切入问题,但事与愿违,他的美学却远离了鲍姆加滕而走近了柏拉图,其关键性失误就在于偏离了“审美”而胶着于“美”—— 一种名词性的、实体性的、远离感官的东西。(www.chuimin.cn)

笔者这里试图以“审美”为切入点重新构建一种美学思路——这种思路必须有利于构建恰当的生态美学。笔者曾经尝试着对“审美活动”下过一个“工作性定义”:

审美活动是诸多生命活动中的一种,其工作性定义为:处于特定环境中的生命个体综合运用包括身体在内的五种感官,从感性客体感受意味、体验意义、启悟价值理念的人类活动。[14]

按照这个论断,“审美”包括三个要点:感受能力、感性事物、感情体验。这三个要点都以“感”字开头,意在表明美学是“感性学”——鲍姆加滕意义上的“审美学”。我们下面结合鲍姆加滕的学说来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