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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十力对《淮南子》思想的贬低原因

【摘要】:在熊氏而言,以上五家虽不可谓“旁支”,但这不意味着此后的思想发展中没有“旁支”。在熊氏的思想认识中,儒家为中国学术之“正宗”,其他诸子次之,而“杂家”更为次之,以此而论,《淮南子》的思想价值及地位,可见一斑。对《淮南子》的思想贬低,也与熊十力对汉代学术思想的整体低评相关。而且,熊氏对《淮南子》之“法”的肯定和推崇,也揭示出后者在思想上的重要优点。

熊十力对《淮南子》的思想评议,不论是其“本杂家”说,还是《淮南子》之“法”为“法家正宗”说,实际都未对《淮南子》其书本身作出充分肯定,而是始终固守“杂录”认识,总体凸显出贬低态度。熊氏这种认识的形成,既与其内在的儒家本位主义密切相关,也源于其对汉代学术思想的整体低评。加之熊氏本人又极为注重思想的原创性、学说体系的独立性,故造成其对《淮南子》缺乏积极认同和评价,而终归于以“杂”论“杂”的思想局限,未能真正看到后者在秦汉思想史上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及意义。

身为现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熊十力生平“自居儒家”,虽也“像宋明儒者一样,泛滥于佛老”,但根本上还是“返求于六经”[31],因此儒家本位意识在熊氏思想学说中根深蒂固,使其坚定认为:“诸子之学,其根底皆在经也”[32],“孔子六经,诸子百家之渊源也”[33],“大哉儒学,诸子之王,百家之母也”[34],进而力主:“儒学之源远而流分,本为中国学术之正宗,为晚周诸子百家之所自出”[35],“晚周六大学派,儒为正统,墨、道、名、农、法,同出于儒而各自成家,各辟天地”[36],由此提升了儒学在诸子百家中的思想地位,视其为学术统领者。但熊氏同时又云:“五家虽出于儒,而其开宗之哲并是创作之天才,其成就伟大,故是独创而不得谓为儒学旁支”[37],也就是说,在其看来,儒学尽管地位特殊,是诸子之“渊源”,但是也无法简单抹煞墨、道、名、农、法五家的独立的思想存在。显而易见,这是熊氏对儒家与诸子百家关系的思想调和,既要达到推尊孔子六经与儒学的目的,又不能否认晚周其他诸子各自在思想上的创造性和独立性。在熊氏而言,以上五家虽不可谓“旁支”,但这不意味着此后的思想发展中没有“旁支”。“旁支者,虽能不守一先生之言,而未足以穷大极深,非真能自树者也”[38],在熊氏看来,如《吕氏春秋》《淮南子》者,即是此类。虽云二者是“杂家”,但究其实,却并非战国时期能“贯综百家,择善而不无主,自不愧博才通人”的真“杂家”。[39]熊氏认为:“晚周杂家或有钜集,汉人未搜求耳。”[40]由此可知,熊氏所言“杂家”,其关键处在于既要“贯综百家”,又要“择善”而有“主”,最终能成一家之言以“自树”。以此标准衡量《淮南子》,熊氏实际上认为,称后者为“杂家”已是一种思想肯定,否则,只能目之为“杂录”之作。在熊氏的思想认识中,儒家为中国学术之“正宗”,其他诸子次之,而“杂家”更为次之,以此而论,《淮南子》的思想价值及地位,可见一斑。熊氏这种强烈的“崇儒”立场,使其对《淮南子》缺乏切近的同情和理解,而是固执于“杂家”界定,轻而贬之。但令人不解的是,《淮南子》在思想上“持以道德,辅以仁义”[41],书中存留有不少晚周以来的儒家言论,而熊氏似乎并未有所措意,也未能从儒家本位立场出发,有所适当的关注和讨论。

对《淮南子》的思想贬低,也与熊十力对汉代学术思想的整体低评相关。熊氏认为:“秦皇以枭雄之资,承累世之强,壹意兼并,遂夷六国。诸夏文化,受其摧残,自是不振”[42],以至“汉世思想界”处于“凝滞”[43]之中。在熊氏看来,“汉世学术思想,锢陋亦甚矣。唯经师笃守明堂议政、君位传贤诸义,敢以死犯时主而不讳”,与晚周学术之发达,不可相较,因其受秦汉之变影响,“思想单简,学术废坠,为憾多矣”,而“自汉而下,失学日甚。著说者,乃至以浮俗杂文充数,而集部盛焉”,归根究底,“岂人智不古若歟,亦大一统环境使然耳”[44]。熊氏在此将汉代学术思想“凝滞而少变化焉”的因由,与秦汉大一统的历史实现相关联,确有其深刻之处,在某种程度上揭示出晚周、汉代学术思想的不同精神气质。但如熊氏所言:“中国自大一统以后,利之所在,而弊亦伏焉”[45],反之,弊之所在,利同样有“伏”焉。在缺少晚周学术“十日并出,万卉齐发”的“奇伟”气象的同时,汉代学术也产生了自身强烈的时代诉求,即迫切需要“总结先秦和秦汉以来治乱兴衰的经验教训,探寻自然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性,构造自然观、历史观、人生观和社会政治理论的体系,为封建统一帝国的长远统治,提供一个较为完备的学说”[46],而《淮南子》的出现便是对此种要求的历史反应和满足。故此,对熊氏来说,受尊晚周、贬秦汉的思想认识局限,其也就难以真正看到汉代学术思想的特殊价值所在,自然无法对《淮南子》作出应有的持平之论。在此意义上,熊氏对《淮南子》的思想贬低,并非仅对后者一书,而是出于对汉代学术的整体低评所致。

作为“现代中国创导及发挥中国儒家哲学最有创见及最具影响力者”,熊十力“积极地开创了一个以儒家思想为宗的哲学网络”[47],卓然自成一家。对熊氏这样的哲学家而言,尤为注重学术思想上的“独创之见”,故而在其看来,晚周诸子百家都具有思想的开创之功,称得上气象“奇伟”,值得充分肯定和推崇。但《淮南子》却不在其列,因为作为“锢陋”的汉代学术思想的产物,其原本就是“杂录晚周百家言”之作,更何况还多有“妄为附益”之处,所以对待《淮南子》这种思想论著,熊氏出于具有原创性的哲学家的本能,也自然持有轻视和贬低的态度。在此意义上,贬低《淮南子》的思想价值,不唯是熊氏对儒家本位主义立场的坚守,以及对汉代学术思想的低评,而且也是其哲学家主观意愿的某种反映。

民国以来的现代哲学家中,熊十力对《淮南子》的思想价值尽管评价较低,但特点颇为突出,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杂家”说的基本认识。熊氏认识到《淮南子》由“众手纂辑”,内容上“杂录晚周百家言”,其中“倾向道家为多”,这合乎后者的思想实际。而且,熊氏对《淮南子》之“法”的肯定和推崇,也揭示出后者在思想上的重要优点。但是,熊氏始终未能对《淮南子》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48]认识到后者在秦汉大一统的时代条件下,所具有的综贯百家、融旧为新的思想特质,而只是固守儒家本位立场,简单以“杂录”视之,以“妄为附益”论之,这使熊氏对《淮南子》的思想贬低,缺乏更加深厚的学理基础,难以令人信服。熊氏曾言:“世间各种思想,各种学说,参稽互校,触类引申,经验益丰,神思愈启,于是而新理发见焉”,“古今一切学术,各于真理,有其见到之方面。亦各有所弊,而不得见到其许多方面。故任异端之竞其明,从而观其会通,则必于真理多所发见矣”[49],但在对待《淮南子》其书其思之上,熊氏此言未能充分体现,不能不说有所憾失。

综括上言,在20世纪“淮南子学”的发展中,熊十力虽然并不是专治《淮南子》的学者,但因其是现代新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故其关涉《淮南子》的思想主张,值得重视和反思。总体来看,熊氏对《淮南子》思想价值持贬低态度,其在固守传统“杂家”说的基础上,更为突显自身的儒家本位意识,从而对《淮南子》进行更加严苛的思想评价。熊氏虽然对《淮南子》中的“法”思想有所肯定和推崇,但却认为这是后者“附益”晚周诸子百家的历史结果,并非是其“独创之见”,因此对后者的贬低态度并未有根本改变。熊氏对《淮南子》的这种儒家本位视野下的思想评议,其间得失显而易见。

对待前辈学者的思想主张,因其所处时代、学术及个人主观的特殊性,我们不能过于苛求,但是却可以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对《淮南子》的思想研究而言,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其思想内容的丰富深刻,也认识到其在秦汉思想史上,乃至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史上的独特价值及意义。熊氏的学生,同样是现代新儒家代表人物的徐复观,在深入探研《淮南子》后,便明确提出:“《淮南子》一书,是当时思想的一大集结”,而且“是来自当时抱有不同思想的宾客,在平等自由中,平流竞进,集体著作的结果”[50],这是汉代“思想史上的伟迹”[51]。徐氏在其《〈淮南子〉与刘安的时代》一文最后,深为慨叹道:“深入到古人的世界以读通一部书,真是太困难了。”[52]返观熊十力对《淮南子》的思想认识和评价,不得不说,熊氏对《淮南子》的思想轻视,导致其无法真正走进后者的思想世界,也无法更深入地审视“杂家”背后所隐藏的思想精义,对熊氏这样的哲学大家而言,其于《淮南子》未免有遗珠之失。

【注释】

[1]初稿发表于《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收入本书时文字内容有修订。

[2]萧萐父主编:《熊十力全集·熊十力哲学评论集粹·附卷(下)》,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897页。

[3]“淮南子学”的概念,据笔者所见,较早由中国台湾学者于大成在其所写《六十年来之淮南子学》(陈新雄、于大成主编:《淮南子论文集》,西南书局有限公司,1979年,第132页~176页)一文中使用。于氏虽对晚清民国时期的《淮南子》研究史进行了初步讨论(主要偏重于校勘、考证和注释的文献学领域),但其并未对“淮南子学”这一概念进行具体解释和界定。笔者在前者基础上,再次明确提出“淮南子学”的学术史概念,并对其内涵进行初步界定。也正基于此概念,笔者对晚清民国时期的《淮南子》研究展开系统的学术史梳理和探讨,逐步形成了该选题的系列论文,并渐次在相关学术刊物发表。

[4]《汉书·艺文志第十》,中华书局,1962年,第1742页。

[5]《淮南子集释·叙目》,第5页。

[6]《熊十力别集·论六经·中国历史讲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94页。

[7]《熊十力别集·论六经·中国历史讲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94页。

[8]《熊十力别集·论六经·中国历史讲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94页。

[9]《熊十力别集·读经示要》,第154页。

[10]熊十力:《熊十力别集·论六经·中国历史讲话》,第182页。

[11]熊十力:《熊十力别集·读经示要》,第159页。

[12]熊十力:《熊十力别集·原儒》,第42页。

[13]熊十力:《熊十力别集·读经示要》,第135页。

[14]同上,第135~136页。

[15]同上,第173~174页。

[16]熊十力:《熊十力别集·读经示要》,第135页。

[17]同上,第136页。

[18]熊十力:《熊十力别集·读经示要》,第135页。

[19]同上,第136页。

[20]熊十力:《熊十力别集·论六经·中国历史讲话》,第110页。

[21]同上,第110~111页。

[22]《淮南子集释·主术》,第662页。

[23]熊十力:《熊十力别集·原儒》,第42页。(www.chuimin.cn)

[24]熊十力:《熊十力别集·原儒》,第41页。

[25]熊十力:《熊十力别集·原儒》,第41页。

[26]同上,第42页。

[27]同上,第42页。

[28]同上,第43页。

[29]萧萐父主编:《熊十力全集》第5卷《论六经》,第778页。

[30]同上,第42页。

[31]熊十力:《熊十力论学书札》,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第10页。

[32]熊十力:《熊十力别集·读经示要》,第3页。

[33]同上,第173页。

[34]同上,第138页。

[35]同上,第174~175页。

[36]熊十力:《熊十力别集·原儒》,第44页。

[37]熊十力:《熊十力别集·原儒》,第44页。

[38]熊十力:《熊十力别集·原儒》,第44页。

[39]熊十力:《熊十力别集·原儒》,第44页。

[40]熊十力:《熊十力别集·原儒》,第44页。

[41]《淮南子集释·览冥》,第497页。

[42]熊十力:《熊十力别集·论六经·中国历史讲话》,第197页。

[43]同上,第199页。

[44]同上,第194~195页。

[45]同上,第193页。

[46]牟钟鉴:《〈吕氏春秋〉与〈淮南子〉思想研究》,第154页。

[47]萧萐父主编:《熊十力全集》,《熊十力哲学评论集粹·附卷(下)》,第980页。

[48]熊氏不仅对《淮南子》思想缺乏足够重视,而且对后者的具体内容也关注有限。如其在《读经示要》中言:“庄周之书,魏、晋以来,始与《老子》并称”,殊不知《淮南子·要略》中即云:“考验乎老庄之术”,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最早将二者并提,“从而开了我国文化史上老、庄并称的先河”(方勇:《庄子学史》,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46页)。

[49]熊十力:《熊十力别集·读经示要》,第135~136页。

[50]徐复观:《两汉思想史》(二),第266页。

[51]同上,第164页。

[52]同上,第2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