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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治天下:《淮南子》思想史析

【摘要】:作为现代著名的哲学家,熊十力对《淮南子》的学派认识,主要持“杂家”说,但也指出后者思想中所蕴含的道家因素较多。以上两次熊十力对《淮南子》的“杂家”界定,都处于民国时期,且均在抗战之际。熊氏这两次对《淮南子》的学派定位,既体现其所秉持的“杂家”认识,又突显出其对《淮南子》学术价值的贬低态度。在民国以来的现代学者中,熊十力对《淮南子》的“杂家”认识,实际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淮南子》的学派归属问题,自两汉以来,就分歧不断,莫衷一是,其中主要包括“杂家”说和“道家”说,二者都有久远的历史渊源,且现代影响也均十分广泛。主张前说者,远有西汉刘向、刘歆父子,东汉的班固,南宋的高似孙和黄震,明代的刘绩,近有冯友兰、徐复观、范文澜等,大都认为《淮南子》虽能博采百家之言,“兼儒、墨,合名、法”,但却“漫羡而无所归心”,只能以“杂家”称之。[4]倡导后说的学者更趋于多数,也基本认为《淮南子》虽“其义也著,其文也富,物事之类,无所不载,然其大较归之于道”[5],远有东汉的高诱、清代的章学诚,近有梁启超胡适刘文典、牟钟鉴等,而且从该说中还进一步演化出老庄道家、黄老道家、阴阳道家、秦汉新道家以及淮南道家等诸说。对《淮南子》学派归属的这种学术争论,在某种程度上深刻反映出《淮南子》自身思想内涵的多元性、复杂性,以致学者们长期以来难以形成普遍共识。

作为现代著名的哲学家,熊十力对《淮南子》的学派认识,主要持“杂家”说,但也指出后者思想中所蕴含的道家因素较多。在熊氏一生的思想著作里,有两次从“杂家”界定出发,对《淮南子》进行了明确论述:

其一是在《中国历史讲话》中。此书是熊十力1938年在四川时,向其周围的学生及友人所作中国历史及民族发展、精神的讲授,后整理成集,由当时的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石印出来。熊氏在书中论及晚周至秦汉的学术思想演变时,一方面认为“晚周诸子百家之学,至汉而亡失殆尽”,另一方面则又对汉代学术进行批评,认为自贾谊始,“后世名流不学之风”广为散播,“其影响之恶,不可言也”。[6]而《淮南子》也在其中之列,熊氏论曰:“淮南王安,招致游客。杂录晚周百家言,而妄有附益。本杂家也,而倾向道家为多。”[7]在熊氏看来,“汉世学术思想,锢陋亦甚矣”[8],与晚周时期的诸子百家相较,相去不可道里记。

其二是在《读经示要》中。此书是熊十力在1944年正月至秋冬间撰写,后由重庆南方印书馆收入“中国哲学丛书”甲集之三,于当年十二月印行。该书是继《新唯识论》之后,充分反映熊氏哲学思想的又一重要论著。熊氏在论述晚周以来道家学派的历史流变时,对老庄、黄老及《淮南子》《列子》皆有所论及。对《淮南子》,熊氏有云:“汉《淮南王书》本杂家,而采道家言为多。”[9]此外,对《淮南子》具体的思想内涵并无进一步的深论。(www.chuimin.cn)

以上两次熊十力对《淮南子》的“杂家”界定,都处于民国时期,且均在抗战之际。在熊氏的论述中,《淮南子》并非着重关注的思想对象,而都是论及晚周至秦汉的学术思想发展时,方才有所评议。不论是在《中国历史讲话》中,还是在《读经示要》中,熊氏对《淮南子》所属“杂家”的学派定位都很明确,仍然坚持西汉二刘与东汉班固的传统认识。在熊氏看来,这种“杂家”特质,并不因为《淮南子》中“倾向道家为多”而有根本的改变。但也要看到,熊氏在前书对《淮南子》的界定,主要是着眼于晚周至秦汉“诸子百家”的思想演变来论,而后者则是从晚周以来道家思想的历史发展来谈,因此虽然结论一致,但视角有所不同。熊氏这两次对《淮南子》的学派定位,既体现其所秉持的“杂家”认识,又突显出其对《淮南子》学术价值的贬低态度。在其看来,《淮南子》是“杂录晚周百家言,而妄有附益”之作,显然,“杂录”是言《淮南子》内容之驳杂,而“妄有附益”则是认为《淮南子》对“晚周百家之言”缺乏真正深入的思想承续,其所论水平有限。

出于这种认识,熊十力在《中国历史讲话》中批评道:“汉人文字,不失之粗豪,即失之肤泛”,“《淮南子》书,其中深语,太低杂录晚周人的。许多肤浅浮泛的文句,就是他们自造的”,[10]可见,在熊氏眼中,《淮南子》中的“深语”都得自前人所言,而“肤浅浮泛”之词皆是其“自造”,二者相较,此书之价值即明。熊氏的“贬淮”态度,在此后的著作中得到延续和体现。在《读经示要》中,熊氏仍批评道:“汉初,黄生盖公之伦,其学无可征。大氐清净自正,有老氏遗意”,但“司马谈父子与淮南之徒,虽道家气味较多,而所得实肤浅”。[11]言中之意,在西汉前期的道家思想发展中,“黄生盖公之伦”还能承继晚周时期老子思想的“遗意”,值得肯定,而《淮南子》与司马谈、司马迁父子所体现出的道家理念,却偏离了老子思想的正宗,故此其内涵“实肤浅”,不及汉初黄老。在1954年至1956年间完成的《原儒》一书中,熊氏再次批评《淮南子》的“杂”与“肤浅”,认为:“《淮南》书由众手纂辑。汉初人能搜罗故籍,无独创之见。”[12]熊氏这次的批评尤为严厉,以“无独创之见”论定《淮南子》,这更是明确认为“由众手纂辑”而成的《淮南子》,其思想价值极为有限,并非如老、庄一样是道家巨著。也正因对《淮南子》持有这种一以贯之的贬低态度,认为其只是“杂录”之作,缺乏思想的“独创”性,难以真正自成一家之言,故而熊十力在论述晚周至秦汉的学术思想发展时,始终没有给予《淮南子》充分的重视,也没有像对老、庄、黄老那样,进行更为深入的思想探讨。

在民国以来的现代学者中,熊十力对《淮南子》的“杂家”认识,实际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熊氏对《淮南子》的学派界定,与其对后者的思想价值持总体的贬低态度相一致。在熊氏看来,“杂录”的思想形态根本上决定了《淮南子》的“无独创之见”,因此在晚周秦汉时期的学术思想史上,《淮南子》终因其内在的“肤浅”而无须被高度关注。熊氏这种突出的“贬淮”主张,贯穿其学术生涯的始终,在同时期的学者中极为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