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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商鞅治国重君轻民,失去治理本质

【摘要】:《淮南子》认为,商鞅政治实践不仅在“法”的理念及运用上缺失积极的“治道”内涵,遮蔽了“法”应有的政治正义性,而且更要紧的是,由“法”的工具化歧用也突显出商鞅在治国上片面化重“君”轻“民”的严重局限。《淮南子》对此也有显著的思想反映。

淮南子》认为,商鞅政治实践不仅在“法”的理念及运用上缺失积极的“治道”内涵,遮蔽了“法”应有的政治正义性,而且更要紧的是,由“法”的工具化歧用也突显出商鞅在治国上片面化重“君”轻“民”的严重局限。汉初以来的思想家,无一例外,都对秦始皇、秦二世“暴虐万民,争地侵壤”的政治实践,持有严厉斥责与批判的态度,认为秦王朝的短命速亡与二者不行仁义、丧失民心的历史积弊难脱干系。《淮南子》对此也有显著的思想反映。在其看来,秦始皇、秦二世遵行的正是商鞅时期形成的任法残民、重君轻民的法家化政治路线,因为“申、韩、商鞅之为治也”,现实情况就是“背道德之本,而争于锥刀之末,斩艾百姓,殚尽太半,而忻忻然常自以为治”。秦统治者在国家发展中非但对“斩艾百姓”的暴政所为始终缺少深刻的理性反思,反而变本加厉,在政治上将“纵欲主义”与“重刑主义”相结合,完全把君主利益凌驾于广大民众之上,“然纵耳目之欲,穷侈靡之变,不顾百姓之饥寒穷匮也……兴万乘之驾,而作阿房之宫,发闾左之戍,收太半之赋,百姓之随逮肆刑挽辂首路死者,一旦不知千万之数”[30],制造出空前的虐民暴政。与汉初思想家不同,《淮南子》对秦政的这种重“君”轻“民”之失,十分注重从“治乱之本”“治乱之机”的治道视角进行反思,这在其对商鞅的特殊关注与论述中表现突出。《淮南子》深刻指出,商鞅所奉行的法治路线,从法律设计上看,可能是“天下之善者也”,但若论其治国本质及实效,却是“察于刀笔之迹,而不知治乱之本也”,只能在君、民利益关系的恶性失衡中引发空前严重的“亡秦”暴政。(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