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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政治批判在《淮南子》中的思想史分析

【摘要】:《淮南子》认为商鞅政治实践的本质局限之二是其“不德”性,而这种不德性决定了商鞅以来的秦政发展难逃残虐广大民众的治政困境。历史来看,也确如《淮南子》所论,商鞅以来的秦政发展“重视法治而轻视德治,是导致秦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也是后世的一个警鉴”[25],其反面教训意义极为深刻。《淮南子》对商鞅的这两大政治批判,实质而言,也是对战国以来秦政发展现实的批判,在其看来,二者之间的历史联系极为密切、不可分割。

淮南子》对商鞅的认识并非仅是单纯的历史叙事,而是始终充满着强烈的批判性的政治反思意识,试图从商鞅治国实践的成败得失中获取重要的历史经验,以此作为西汉统治者的镜鉴之用,推动王朝政治走向良性发展。受汉初以来“过秦”思潮影响,《淮南子》从汉代黄老视野出发,着重对商鞅政治实践的不义性、不德性进行深刻批判,揭示其中所反映的秦政发展的根本弊端。

《淮南子》认为商鞅政治实践的本质局限之一便是“不义”性,而这种不义性决定了其治国之“功”无法持久,只能归于失败。

鉴于秦汉政治发展的剧变现实,《淮南子》对秦王朝建立后的不义政治持有严厉的批判态度,认为秦始皇、秦二世代表的秦统治阶层的所行所为均是与民争利、“与民为仇”,严重损害了广大民众的基本生存利益的获得和维系,背离了国以民为本的政治正当之“义”,因此尽管秦王朝“发边戍,筑长城,修关梁,设障塞,具传车,置边吏”,竭力强化自身的统治秩序,但最终仍无法确保王朝的长治久安,其速兴速亡,“若转闭锤”[22],成为昙花一现的历史现象。在《淮南子》看来,秦王朝的这种发展弊端,与商鞅政治实践的不义性具有内在的历史关联性,后者实际上是始作俑者。因为孝公时期,商鞅就坚持片面化的功利主义路线,以利灭“义”,促使秦政发展产生“君主专制的国家本位理念的结构性缺失与偏倚,构成其国家政治目标的功利性与狭隘性”,以致造成“国、民在利益与价值观上深刻的对立性”[23],将法家化功利主义政治推向极端,而这也正是其“以抵罪于秦,而不得入魏也”,终致失败“支解”的根本原因。《淮南子》认为“义”不仅是政治家个人行为必须符合的价值原则,而且更是国家政治赖以持久稳定发展的价值前提。商鞅变法强秦之“功非不大也”,秦王朝的政治功业也不可谓不盛,但二者最后都以彻底败亡为结局,从根由上看,就因其“累足无所践者,不义之故也”。故此,《淮南子》强调治国者“趋舍不可不审也”,在国家政治发展中必须遵行“制义”为先、“义”本“功”末的基本原则,体现出“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24]的正当性、道义性内涵。《淮南子》对商鞅政治实践的不义性批判,在汉代思想家中十分突出,是汉人黄老政治正义观的历史表现。

《淮南子》认为商鞅政治实践的本质局限之二是其“不德”性,而这种不德性决定了商鞅以来的秦政发展难逃残虐广大民众的治政困境。(www.chuimin.cn)

既然“商鞅之立法也”是“天下之善者也”,为何却会产生“商鞅之法亡秦”的历史结果?《淮南子》认为,究其深由,就在于商鞅之时的秦政发展是“背道德之本,而争于锥刀之末”,其立法用刑主要突显君主利益、国家利益的需求,而对广大民众的生存发展利益缺乏基本的政治关怀,因而在治国上易于形成“凿五刑,为刻削”的消极发展,甚至带来暴政恶局。在《淮南子》看来,商鞅政治实践的这种不德性,虽能让秦政实现了形式上的国富兵强,但也为以后秦王朝的“二世而斩”埋下了祸根。《淮南子》深刻指出商鞅政治实践的“不德”,是以“申、韩、商鞅”为代表的先秦法家治国理念的局限所在,更是秦政过度有为、极端功利的政治发展的表现。这种法家化的政治路线,其实践结果只能让秦政在“重法而弃义”中“挬拔其根,芜弃其本”,与广大民众的生存发展利益形成难以调和的冲突对立,从而丧失自身存在的社会政治基础,趋于彻底崩解。历史来看,也确如《淮南子》所论,商鞅以来的秦政发展“重视法治而轻视德治,是导致秦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也是后世的一个警鉴”[25],其反面教训意义极为深刻。

《淮南子》对商鞅的这两大政治批判,实质而言,也是对战国以来秦政发展现实的批判,在其看来,二者之间的历史联系极为密切、不可分割。商鞅政治实践所表现出的不义性、不德性,不仅是秦政发展中难以克服的内在弊端,而且还是后者日益演变为暴政的实际促成者。在某种程度上,《淮南子》对商鞅的政治批判,实际是其在汉代条件下,对秦王朝速亡原由的一种特殊的历史溯源与理论反思。也因此,与汉初思想家相比,《淮南子》这种政治批判更具有强烈的“治道”探索意识及精神,充分反映出淮南王刘安在内的西汉统治阶层对秦汉兴亡历史规律的高度重视,以及在此基础上,深切思考与探寻王朝政治良性发展模式的现实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