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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影响类项目建设期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摘要】:施工期间进出项目区的车辆将会产生少量的车辆尾气,由于汽车尾气产生量不是很大,汽车尾气在环境空气中经自然扩散、稀释,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较小。⑤加强项目运营期的监督和管理,防止磷石膏料浆输送管、回水管发生泄漏。⑥项目封场后,应做好回水库的回水工作,禁止回水库废水外排。项目生产和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率达到了100%,项目所采取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可行。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建设背景

1.2 项目基本情况

1.2.1 项目工程位置

1.2.2 项目任务

本项目以现有堆库为依托,对××磷石膏堆场进行扩容改造项目延续目前磷石膏输送、堆存方法,利用××做全谷布置,技改扩建磷石膏堆场。

1.2.3 项目规模

1.2.4 项目相关建设单位

1.3 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

1.3.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区,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标准限值列于表1.3-1。

表1.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的F、TSP标准值一致

2.地表水

项目区西侧为××河,处于南盘江段范围内,属南盘江水系。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河为农业、工业和景观用水,水体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标准值见表1.3-2。

表1.3-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3.地下水

本项目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标准值如表1.3-3。

表1.3-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4.声环境

项目区地处乡村地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3-4。

表1.3-4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Leq(dB(A)

5.土壤

项目区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3-5。

表1.3-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 单位:mg/kg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区以无组织方式排放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具体标准值见表1.3-6。

表1.3-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本项目属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标准限值列于表1.3-7。

表1.3-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见表1.3-8。

表1.3-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3.固体废物控制标准

固体废物储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36号);并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对磷石膏进行鉴别,标准值见下表。

表1.3-9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 单位:mg/L

表1.3-10 腐蚀性鉴别标准值

1.4 项目区环境概况

1.5 环评及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1.5.1 项目环评文件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旱季加强洒水降尘;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泥土和路面尘土;建材及弃渣运输车辆密闭;施工期扬-尘预防主要是通过管理来控制,建设单位只要规划施工,加强管理,施工期扬尘影响范围有限,且是暂时性的,施工结束后,即可消除。

施工期间进出项目区的车辆将会产生少量的车辆尾气,由于汽车尾气产生量不是很大,汽车尾气在环境空气中经自然扩散、稀释,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废水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可用于砼搅拌、砂浆用水、洒水抑尘等,废水不外排,施工期废水得到合理处置,不排入地表水环境。

在每个坝体施工附近各设置1个沉淀池,沉淀池容积为10m3,施工期沉淀池共设置3个,施工废水与生活废水共用沉淀池。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在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土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旱厕粪便。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运至弃土场堆存或就近堆放在渣场内,弃土场设有拦挡和截排水措施,能够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处置场的要求;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其余的运至弃土场;旱厕粪便产生量较小,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处理。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及时对磷石膏堆积坝外坡面采取草皮护坡。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渣场下部设置排渗体及排渗隧洞,在渣场设置排水井、排水隧洞,及时将渣场内的废水、渗滤液收集至回水库,在返回工厂磷酸装置使用。

②库区周围设置截洪沟,在1#挡水坝、2#挡水坝上游分别建设1#排洪隧洞、2#排洪隧洞,将截洪沟以上的汇水引至雨洒箐下游,再进入泸江河,避免截洪沟以上的汇水进入渣场。

③新建回水库、水工坝上游坡面、1#挡水坝下游坡面、现有水池坝下游坡面及回水池与回水库连接槽表面采用HDPE防渗膜进行水平防渗,同时对水工坝、挡水坝坝肩及坝基、堆积坝右侧山脊局部采用帷幕灌浆进行垂直防渗,防止废水发生渗漏污染地下水。

④定期对地下水监测井进行监测,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预防渣库废水渗漏造成的不良影响,若通过监测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可在帷幕灌浆下游再进行帷幕灌浆处理。

⑤加强项目运营期的监督和管理,防止磷石膏料浆输送管、回水管发生泄漏。

⑥项目封场后,应做好回水库的回水工作,禁止回水库废水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将磷石膏料浆输送泵置于泵房内,并进行减震处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产生的磷石膏尽量进行综合利用,剩余的则输送至渣场进行堆存;旱厕粪便定期清掏作周边旱地农肥使用。

项目生产和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率达到了100%,项目所采取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可行。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对现状发育的2条泥石流沟加强排导工程力度,布设排洪隧洞时加大隧洞直径与强度、做好上游沟岸植被养护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泥石流沟物源等防治措施;对不稳定边坡采取削坡减载、支挡、加固、截排水、保持水土的综合措施进行治理;对滑坡采取清除滑坡土体+坡脚支挡+截排水+坡面植被恢复的综合防治措施进行工程治理;并对上述各灾害点加强监测预警工作,以便出现问题及时治理。

水工坝、1#及2#挡水坝等清基施工过程中,降低施工扰动强度,避免大开大挖,应及时采取清除滑坡并进行边坡支护;区内岩体风化破碎,可能存在坝基渗漏和绕坝渗漏危害,应对坝肩和坝基进行防渗堵漏处理,并在内、外坝坡面上铺设防渗膜防渗;各坝均可能遭受洪水和泥石流危害,坝体应按相关规范进行防洪、防泥石流设计。

水土保持措施

项目已编制了专项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区在建设期和运营期都设计了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来防治水土流失,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扰动土地整治率96%、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2%、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均达到方案目标值。不仅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又使项目区施工破坏面得到基本治理,主体工程安全得到保障,从结果来看,项目所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使可行的。应该严格执行水土保方案。

3.渣库服务期满后的封场措施

(1)磷石膏渣场关闭或封场前,建设单位必须编制关闭或封场计划和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Ⅱ类场的环保要求进行封场方案设计,并报请开远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2)关闭或封场工程必须按照已批准的闭库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工程施工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及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封场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并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等,建立技术档案。磷石膏堆场的封场工作应当在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完成。

(3)关闭或封场时,根据磷石膏堆存现状需采用阶梯式封场方案,堆场表面坡度一般不超过33%。标高每升高3~5m,须建造一个台阶。台阶应有不小于1m的宽度、2%-3%的坡度和能经受暴雨冲刷的强度。

(4)关闭或封场后,仍需继续维护管理,直到稳定为止。以防止覆土层下沉、开裂,致使渗滤液量增加,防止磷石膏堆体失稳而造成滑坡等事故。

(5)关闭或封场后,应设置标志物,注明关闭或封场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的事项,防止人员未经批准在渣场场内乱采、滥挖及违章作业。

(6)为防止磷石膏直接暴露和雨水渗入堆体内,封场时表面应覆土二层,第一层为阻隔层,覆20~45cm厚的黏土,并压实,防止雨水渗入磷石膏堆体内;第二层为覆盖层,覆天然土壤,以利植物生长,其厚度视栽种植物种类而定。

(7)封场后,回水库及回水系统应继续维持正常运转,渣库废水自流返回至云天化红磷公司工厂磷酸装置使用,不外排。地下水监测系统应继续维持正常运转,确保防渗设施完好。

(8)闭库或封场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9)闭库或封场工程竣工验收后,继续由建设单位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有限公司红磷分公司为责任方,进行管理。

环评文件要求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5-1。

表1.5-1: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一览表

1.5.2 项目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评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防渗工程及截排水措施,并对监测井适时观察,避免影响地下水。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磷石膏须经调浆进行综合处理,消除磷石膏中水溶性P2O5及F,调节pH值,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后,方可输送到渣场堆存。

3.生态环境

渣场服务期满时,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做好闭库工作。

4.其他

按照《报告书》计算结果,渣场需设置500m卫生防护距离,建议开远市人民政府在防护距离内不规划食品加工、制药企业以及新建民用建筑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须经我局检查批复后方可投入试运行,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见附件“9.2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章节。

2 项目建设情况

2.1 工程概况

2.1.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具体的工程组成略。

2.1.2 项目总平面布置

2.1.3 服务期满后封场工程

当渣库服务期满后,应予以关闭或封场,渣场关闭或封场前,必须编制关闭或封场计划,报请××环境保护局核准,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环评提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进行关闭或封场:关闭或封场时,表面坡度不超过33%;封场后仍需对渣库继续维护管理,直到稳定为止,地下水监测系统应继续维持正常运转;封场时表面应覆土二层,第一层为阻隔层,覆20~45cm厚的黏土,并压实,防止雨水渗入磷石膏堆体内;第二层为覆盖层,覆天然土壤,其厚度视栽种植物种类而定;封场时应设置标志物,注明关闭或封场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的事项。

2.1.4 磷石膏性质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浸出结果可知,现有渣场磷石膏为第Ⅱ类一般固体废物,扩建后磷石膏来源及组成成分均不变,因此,扩建后磷石膏仍为第Ⅱ类一般固体废物。

2.1.5 磷石膏入场要求及其无害化处置

1.磷石膏入场要求

磷石膏的堆存处置属于固体废物堆存范畴,国家有固体废物堆存、处置的相关标准。而磷酸装置排出的磷石膏,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和浸出物有毒性,现有项目磷石膏为湿法输送,在再浆、回水不断循环中,pH值可能下降而导致磷石膏浸出毒性中氟化物含量有可能超标。

为了使磷石膏能够满足入场要求,在磷石膏排入渣库前,需对其进行预处理(也是无害化处理),确保处理后的磷石膏特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要求,处理后的磷石膏特性应达到如下指标:

(1)浸出液pH值:>2.0

(2)浸出液可溶性氟:<100mg/L

由此,入场磷石膏属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即可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Ⅱ类场的要求进行渣库的设计,并将磷石膏输送至渣场进行处置。

2.磷石膏无害化处置

本节主要根据厂区现有磷石膏无害化处置情况进行论述。

(1)磷石膏无害化处置原理

在湿法磷酸生产过程中,磷矿中所含元素氟在酸的作用下首先生成氟化氢(HF),氟化氢再与磷矿中的硅酸盐反应得到氟硅酸(H2SiF6),绝大部分H2SiF6以液体形式留于湿法磷酸,而少量以气体形式逸出的四氟化硅(SiF4)则通过水吸收回收。造成磷石膏氟化物浸出的原因是磷石膏渣浆中所含有的可溶解氟化物,而这部分氟化物主要来自于磷石膏未洗干净而引入的湿法磷酸以及氟硅酸钾(钠)盐等。根据生产分析数据,磷石膏P2O5洗涤率越高,磷石膏所含溶解氟化物越低,浸出性氟化物也越低。

现有项目进行磷石膏无害化处置所用的脱氟剂以石灰为主,其固磷、固氟反应原理如下:

CaO+H2O=Ca(OH)2

H2SiF6+Ca(OH)2=CaSiF6↓+2H2O

CaSiF6+2Ca(OH)2=3CaF2↓+SiO2↓+2H2O

(2)磷石膏无害化处置方法简述

磷石膏无害化处置即采用在磷石膏再浆槽直接加石灰乳(由生石灰消化而成)对磷石膏进行固磷、固氟处理,同时调节磷石膏酸碱度,使排到渣场的磷石膏浸出物浓度能够达到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控制标准。

处理工艺简述:将生石灰加入化灰槽,在化灰槽内加入过量的水与生石灰反应混合成固含量约为25%的石灰乳,石灰乳由灰乳泵从化灰槽打入石灰乳循环管线,从过滤机缷下的磷石膏与水混合进入再浆槽,从石灰乳循环管计量放出的石灰乳与磷石膏在再浆槽中和混合,控制料浆的中和pH值、固磷、固氟、平均停留时间和液固比,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的磷石膏料浆用泵连续输送到渣库堆放。磷石膏料浆带入水在库区内自然澄清后,通过库内排洪-回水隧洞汇至回水库,再通过自流返回工厂磷酸装置调浆。

根据现有项目磷石膏无害化处置时添加生石灰的统计资料,无害化处置磷石膏需添加的石灰乳(固含量25%)与磷石膏料浆(固含量25%)比值约为6.5∶100,即是无害化处置1吨磷石膏,需0.065吨的石灰。建设项目堆存磷石膏量为238.8万t/a,无害化处置磷石膏所需生石灰量为15万t/a。

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工艺流程图如下图2-2。

图2-2 磷石膏无害化处置工艺流程图

磷石膏无害化处置设备及原料见表2.1-2。

表2.1-2 磷石膏无害无处置主要设备及原料一览表

续表2.1-2:

(3)磷石膏无害化处置方案的可靠性

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是采用复合中和剂与磷石膏再浆中和,调节pH值,使溶解性氟化物、磷酸转化成难溶的氟化钙及磷酸钙。以石灰为主固氟、固磷,原料易得、成本低,处理工艺成熟,是目前工业上对含酸、氟废水运用最多的处理方法,运用于该工程技术风险小,有较多可类比的工业实例。

项目现有磷石膏无害化处置方案已运用多年,同时根据2009年12月××监测中心站对渣库磷石膏做的浸出毒性试验,渣库磷石膏为第Ⅱ类一般固体废物。经过无害化处置的磷石膏中浸出性有害物含量可以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控制标准。

因此××公司的磷石膏无害化处置方案是可靠的。

3.磷石膏输送及堆坝工艺

(1)磷石膏料浆输送

本次扩容改造,磷石膏堆积坝设计终期高程为1310m,扩容后磷石膏输渣管最终放浆高度应达到此高度。现有磷石膏料浆采用3级泵串联输送,输渣管前段压力已达4Mpa,若继续采用串联泵增加扬程的方法,技术层面已有难度,而且必须对现有输渣管线压力等级作全线调整,不经济。

设计在渣库管理站旁设置一输渣管加压泵站接力。根据现有料浆输送管在场区的布置情况,1255m高程以下,扩容改造输渣管长度不需增加;1255m堆积高程以上,陆续增加约1000m左右,增加的料浆输送管采用钢衬PO管,管径DN500。

(2)磷石膏堆坝

本次扩容改造设计利用现有上游挡水坝及其上磷石膏子坝布置磷石膏料浆排放管,放浆充填现有上游挡水坝高程以下空间,逐级后退,提升排放管至1240m高程;再在现有渣库1240m高程向库内延伸60m处,于磷石膏滩面构筑并库后的第一级磷石膏堆积子坝,以后以每级5m高度构筑磷石膏子坝,控制磷石膏堆积坝总边坡坡度1∶3.5~4.0。最终堆积高程暂定1310m。

输送至库区的磷石膏料浆采取坝顶分散放矿的方式排放磷石膏料浆。放矿主管放置在子坝顶上,主管为DN500的钢衬PO管,随堆坝体的上升而抬高。主管上每间距10.0m设置一根支管,支管为DN150的钢橡管,支管上接D150橡胶管,随着堆坝高度的上升,堆坝放矿区域可作适当加宽。

4.项目回水系统

扩建后回水库采用贴邻建设方式,即占用堆场左侧邻谷下游一段,扩展为另一回水库。新建回水库需建坝两座,上游位置坝称1#挡水坝、下游位置坝称水工坝。以1#挡水坝、水工坝、现有回水池水池坝及左右两侧山坡组成新回水库,并连接现有回水池。

扩容后的回水系统利用现有的回水管,同时对现有回水池作功能改造,用作回水库前端澄清池,将现有水池坝作为中隔堤将现有回水池和新建回水库分隔开来,同时在水池坝坝体上沿坝面开凿一条宽2.5m,高2m的连接槽,使现有回水池和新建回水库相连接,并在新建回水库设置回水系统取水头

5.磷石膏处置规模

现有渣场设计为19万t/a磷酸生产规模服务,而××公司现有磷酸生产规模已达到40万t/a,需堆存的磷石膏年总量达200万t/a(干基),为满足现有磷石膏的堆放要求,对现有渣场进行扩容改造,项目扩容改造后,减去20万t/a的磷石膏综合利用量,磷石膏处理规模为180万t/a/(干基)。

6.项目防渗方案

磷石膏堆场防渗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库区酸性废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的影响。对于山谷型堆场,渗漏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可能:

(1)沿场区四周的山体渗漏。

(2)沿场区基岩地下断层、裂隙及其他渗漏途径的渗漏。

(3)沿场区谷口坝基及绕坝渗漏。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若场区天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k>1.0×10-7cm/s时,必须对磷石膏渣场进行防渗处理。目前常用的防渗方法有垂直防渗和水平防渗两大类。

根据《××有限公司××项目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整个渣库的基底地层为砂岩与页岩,且呈互层状产出,岩层倾向为南东和北西向,倾角45°~85°,岩层厚度387.0m。中等风化页岩层渗透系数K=0.85×10-7~0.93×10-7cm/s,属极微透水性;中等风化砂岩层渗透系数K=0.90×10-7~0.97×10-7cm/s,属极微透水性;项目基底地层中的中等风化岩层的渗透系数在0.85×10-7~0.97×10-7cm/s之间,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对Ⅱ类场防渗的要求。项目基底地层中的中等风化岩层以上的全风化、强风化岩层会产生一定的垂直渗漏,但当废水渗至中等风化岩层后则不会再往下产生垂直渗漏,从而转为水平渗漏,因此,项目防渗方案应主要解决项目区的水平渗漏、邻谷渗漏及绕坝渗漏。

针对项目可能出现的水平渗漏、邻谷渗漏和绕坝渗漏,设计上采取了如下防渗措施:

①库区防渗

根据××地质工程勘查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有限公司××项目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在现有山脊线封闭范围内堆渣不会产生邻谷渗漏,但随着堆积高度增大(堆积体至最终堆高1310m时靠北西侧山脊区,即库区右侧山脊,堆渣已高出原山脊线40m),地下水位改变,右侧山脊局部地段会存在向下游低洼沟谷产生邻谷渗漏。设计上采用帷幕灌浆的方式进行防邻谷渗漏处理,设计防渗帷幕深度至中等风化岩层(相对不透水层,即k<10-7下限带)一定深度,该隔水层埋深15.00~30.00m,因此,防渗帷幕深度约35.00m,帷幕灌浆宽度>30m,总长度约660.00m。

在渣场范围内不会产生垂直渗漏,但在库区上下游会产生水平渗漏,因此必须做好上下游的防渗透工作,从扩容库区的实际情况看,库区下游为现用渣库区,在现用渣库建设时已对现有水池坝进行了帷幕灌浆处理,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未发现现有渣库因渗漏污染地下水的情况,说明现有水池坝整体防渗状态良好。因此,项目扩容库区下游防渗继续沿用水池坝的帷幕防渗体。库区上游为新建2#挡水坝,2#挡水坝附近中等风化岩层(相对不透水层,即k<10-7下限带)深度约6.40~10.20m,在该层之上的地层会产生水平渗漏及绕坝渗漏,设计采用帷幕灌浆的方式进行防渗处理,设计帷幕深度应至中等风化岩层(相对不透水层,即k<10-7下限带)一定深度,因此,防渗帷幕深度约20.00m,帷幕灌浆宽度>30m,平面上为两头坝肩上沿10.00m,灌浆长度约120.00m。

②回水库防渗

根据××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有限公司××项目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在现有山脊线封闭范围内不会产生邻谷渗漏。

在新建回水库范围内不会产生垂直渗漏,但在新建回水库库区上下游会产生水平渗漏,因此必须做好上下游的防渗透工作,新回水库上游分别为现有水池坝及邻谷(雨洒箐南东支沟),在邻谷新设计1#挡水坝,用以阻挡雨洒箐南东支沟下来的洪水。现有水池坝在现用渣库建设时已对其进行了帷幕灌浆处理,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未发现现有渣库因渗漏污染地下水的情况,说明现有水池坝整体防渗状态良好。在对新建回水库(70000m2)、水工坝上游坡面(5400 m2)、1#挡水坝下游坡面(4500 m2)、现有3#水池坝下游坡面(2000m2)及回水池与新建回水库之间的排水槽表面(35m2)铺设HDPE膜,并把3#水池坝下游坡面HDPE膜、排水槽表面HDPE膜与新建回水库HDPE膜相连接后,库区积水不会通过现有水池坝坝体发生水平渗漏及绕坝渗漏。

根据勘察报告,1#挡水坝附近中等风化岩层(相对不透水层,即k<10-7下限带)深度约6.90~18.40m,在该层之上的地层会产生水平渗漏及绕坝渗漏,设计采用帷幕灌浆的方式进行防渗处理,设计帷幕深度应至中等风化岩层(相对不透水层,即k<10-7下限带)一定深度,因此,防渗帷幕深度约25.00m,帷幕灌浆宽度>30m,平面上为两头坝肩上沿10.00m,灌浆长度约120.00m。

根据勘察报告,水工坝附近中等风化岩层(相对不透水层,即k<10-7下限带)深度约6.70~9.00m,在该层之上的地层会产生水平渗漏及绕坝渗漏,设计采用帷幕灌浆的方式进行防渗处理,设计帷幕深度应至中等风化岩层(相对不透水层,即k<10-7下限带)一定深度,因此,防渗帷幕深度约15.00m,帷幕灌浆宽度>30m,平面上为两头坝肩上沿10.00m,灌浆长度约200.00m。

2.2 项目进度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的施工进度为:本次扩容改造项目计划于××年××月初建设,于××年××月底完工,工期××个月。

2.3 项目环保投资

2.4 项目拟试运行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对项目试运行的情况申报,建设项目拟于××年××月下旬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事故,项目运行正常。

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3.1 项目环评文件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见表3.1-1。

表3.1-1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表

续表3.1-1

续表3.1-1

表3.2-1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表

3.2 项目环评批复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见表3.2-1。

4 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4.1 工程前期主要环境影响

清理施工场地时将清除原有的植被,包括灌丛、杂草等,对原有生态环境造成轻度破坏。由于扰动地表,将在一定范围内造成水土流失。此外,在施工场地清理过程中,各类施工机械的运作,将会排放少量的废气和施工噪声,造成施工场地周边短期内空气和声环境质量下降。

4.2 工程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表现为基础施工、取弃土石方、施工机械运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弃土石方等。

4.2.1 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其中以施工扬尘的产生量较大、影响范围也较广。施工机械的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因施工区废气有一定扩散条件,短时间对区域环境空气有一定影响,但不会造成污染性影响。在施工场地的挖填土石方、建筑材料堆料场、运输汽车的行驶均会产生扬尘,扬尘随风飘散而影响区域环境空气,其产生量与施工方式、施工地点、施工时间和天气状况等因素相关。

项目最近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东侧的××村,位于项目用地范围东侧约230m处,高差约185m,且处于项目区主导风向的侧方向,施工废气经过洒水降尘和大气的扩散、稀释后对××村影响甚微,也不会造成当地环境空气质量超标。

4.2.2 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1.生活废水

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产生量较小,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与施工废水沉淀池共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来自隧洞涌水、混凝土搅拌机冲洗、机械冲洗等。施工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SS,项目施工时设置了施工废水沉淀池,将引入池中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大大降低废水中SS的浓度,经过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用水,多余部分处理达标后外排,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4.2.3 声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运输车辆的流动噪声。常见的施工机械有:挖掘机、装载机、冲击钻等,其噪声级在86~100dB(A),施工机械噪声是项目施工建设中的主要污染因子,由于施工机械多在露天作业,噪声传播远,影响范围大但有时段性;施工结束后,其噪声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项目距离施工场地最近的保护目标为项目东侧230m处的平头山村,地势较高,昼间施工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对其影响不大,但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会对施工人员产生一定影响,因此,项目施工时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卫生防护,同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此外,由于坝体施工在库底,隧洞掘进在山体内进行施工,雨洒箐四周高地起到了天然声屏障的作用。因此,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2.4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源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开挖、回填后产生的废弃土石方。

1.废土石

项目施工期产生废弃土石方均用于新建回水库和2#挡水坝的坝底及坝基础使用,以及2#泄洪隧洞出口的边坡防护使用,没有多余的土方需外运处置。

2.生活垃圾

工程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大,若随意弃置或处置不当,容易滋生蚊虫,增加疾病传播的可能性,使环境卫生状况下降,还会对区域景观等造成一定影响。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旱厕粪便

施工旱厕粪便如处理不当,将对项目周围外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旱厕粪便产生量不大,经定期清掏作周边旱地有机肥使用,其影响不大。

4.建筑垃圾

项目在施工期还会产生少量的建筑废弃材料,主要包括废水泥块、废砂石,项目建筑面积较小,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其余的运至弃土场。

4.2.5 生态环境影响

1.对植被的影响分析

项目的占地将造成一定生物量的损失,通过调查,评价区的植被类型较单一,所分布的植被均为广布品种,无国家或省级保护物种或当地特有种,工程活动虽然造成项目占地范围内植被个体的消失,但不会造成任何一种植被种类的消失,或造成地区该植被种类明显减少。因此,项目建设对当地植物资源及植被的影响较小。

2.对动物的影响分析

因受长期人为活动的影响,评价区内野生动物较少。经现场踏勘及走访当地村民得知,目前评价区内已无大型野生动物,亦无国家、省级保护物种,其分布的动物多为小型啮齿类、爬行类、鸟类等,栖息生境以灌草丛、旱地为主。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破坏区内动物的栖息场所,使得一些个体消失。由于动物具有趋避性,会主动避开影响区域。工程建设会使少部分动物个体及栖息地消失,但不会使区域内动物种群数量发生明显降低,或是其种群分布发生重大变化。另外项目影响区不是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动物生存、迁徙的通道。因此项目建设对该地区生物多样性和珍稀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3.对景观的影响

项目所在区域现有景观体系是以林地、坡耕地为主的生态系统,进行施工时,人工景观类型的面积有所增加,由于所占比例较小,对景观的多样性的影响轻微。

稳定性取决于对生态干扰的抵御能力和受到干扰破坏后的自我恢复能力,现状景观的稳定性基本上由人工植被维持,施工期的工程占用和施工期对植被类型的影响和破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景观的质量和稳定性,考虑到项目占地面积较大,会对项目周边景观造成一定的影响。

5 环境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5.1 环境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www.chuimin.cn)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4.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18)

1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12.1)

15.《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1992.11.25)

1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2.2.1)

17.《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环监〔1995〕335号)

1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6.5)

1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2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3.《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2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2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

2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3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3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3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环发〔1999〕141号)

33.《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试点的通知》(环发〔2002〕141号)

34.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50号)

3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36.《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

3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

3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39.《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

40.《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2002.1.1)

41.《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的通知》(云环发〔2014〕34号)

4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43.《××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44.《××有限公司××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

45.《××项目施工图》

46.《××有限公司××项目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报告》

47.《××有限公司××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2 环境监理组织机构

为确保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范围、工作目标及内容顺利、高质量地完成,针对本项目的技术特点,实行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简称环境总监)负责制,成立环境监理项目部,由环境总监主持本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相互独立,在甲方代表的协调下加强沟通,一起为甲方服务。

环境监理机构设置见图5-1,环境监理项目部人员组成略。

图5-1 项目环境监理机构设置图

5.3 环境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

5.3.1 环境监理范围

根据环境监理合同中双方约定,环境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区域和工程影响区域。一般指各合同段承包商及其分包商的施工现场、工作场地、生活营地、施工道路、业主办公区和业主营地、附属设施等,以及上述范围内生产施工可能会对周边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区域、为生产营运期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安装部位场所、建设场地等其他环保专项设施区域。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环境监理的工作范围如下:

1.设计阶段审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环保措施设计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并落实环保工程投资。

2.协助建设单位在招投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的环保咨询。

3.协助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按进度分阶段提出环保书面建议。

4.代表建设单位解决项目施工过程涉及的环境问题。

5.掌握本项目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施工计划和资金落实情况。

6.对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施工进度实施全过程控制。

7.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

8.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项目的环保工程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9.监督各方履行合同情况。

5.3.2 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1.前期及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监理

前期及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监理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组建环境监理项目部,明确总监及成员。

(2)编制环境监理大纲,明确环境监理的范围、工作目标与环境监理主要内容等。

(3)编制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向建设单位提交,作为环境监理项目部开展施工现场监理的依据。本次监理任务分析项目的环保措施和内容,编制环境监理实施方案,使现场监理的依据更有针对性,更好的服务项目。

(4)对设计文件进行环保专项符合性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对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环保及其批复的要求,并提出环境监理的建议或意见。

(5)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招标工作,建议建设单位明确招标书和施工合同中的相关环保条款。

(6)审查与批复施工单位上报的环保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7)对参建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和环保专项负责人进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的环保知识培训,明确提出环保方面的要求,以及各参建单位的注意事项,确保环境保护真正得到落实。

(8)建设单位相关环保知识的咨询等。

(9)与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项目的环境保护落实情况。

2.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

(1)环保达标的环境监理

①施工过程的水污染防治

②施工过程的环境空气污染防治

③施工过程的声环境减缓

④施工过程的固废处置

(2)环保工程的环境监理

①废气处理设施

②废水处置设施

③噪声减缓设施

④生态保护工程

注:环保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内容不包括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3)施工单位退场的环境监理

①拆除工程运营无关的临时设施和结构。

②所有材料和设备应按计划撤离现场。

③对范围内的排水沟道、挡护措施等永久性水土保持设施,应在撤离前按要求疏通和修整。

④环境恢复或退耕还林。

(4)合同管理

①监督承包商严格执行合同中环保条款,使施工过程满足环评报告和合同的要求。

②参与合同环保方面的变更、合同环保条款的修改和补充谈判。

③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协助处理环保方面的索赔事宜。

④协助建设单位做好资质审查工作的环保内容。

(5)环保事故处理及应急预案

①协助建设单位处理紧急救助工作,参加紧急事故处理、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②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风险及危害因素识别,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重大环境风险及应急预案。

③指导监督承包商和施工分包商进行环保事故处理。

④及时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重大环保事故,并配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各项应急措施和治理、恢复措施。

(6)环境监理的文件控制

①执行建设单位的文控管理规定,编制项目监理文件并归档。

②编写环境监理日志,对工程“三同时”进度、环保工程质量、费用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记录。

③编制监理工作日志、月报、年报和专项验收报告。

(7)环境监理的工程协调

①参加工程监理例会,形成会议纪要并监督检查落实。

②参加各项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环保问题。

③协调项目参建各方关系,确保工程建设有序地进行。

④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提交专题汇报材料。

⑤做好与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商工作。

(8)环境监理的其他工作

①审核施工单位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措施。

②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③审核防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④协助委托人审查承包商的分包(包括采购和施工)方案、参加资格预审、招投标活动以及相关的技术谈判。

⑤检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环境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参与工程环保事故的调查,并随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⑥根据建设单位授要,审核工程开工报审、进度款支付等。

⑦审查施工前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环境措施施工准备不足的,不准许开工。

⑧施工过程中没有有效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不按环境监理要求整改的,酌情暂缓支付进度款或部分扣除。

3.“三查四定”阶段的环境监理

(1)查环保设计漏项、查环保未完工程、查环保工程质量隐患。

(2)对查出的环保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

(3)会同各参建单位,对查出的环保问题必须进行整改。

(4)对于重大环保问题要进行反复论证,并征得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生产单位的同意。

4.工程调试和试运行阶段的环境监理

(1)废水排放是否有效收集,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理或处置。

(2)固体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回用或处置。

(3)场界噪声是否达标。

(4)检查核实各类环保设施是否有效运行。

5.环保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监理

(1)检查项目要求的环保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2)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3)协助建设单位收集、编制或提供环保竣工验收所需资料。

(4)检查核实各类环保设施是否有效运行。

5.4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总程序图和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图见图5-2和图5-3。

图5-2 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总程序图

图5-3 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图

5.5 环境监理工作方式及方法

5.5.1 巡视

日常巡视是环境监理的主要工作方式之一,巡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承包商落实项目有关环境管理规定的情况。巡查的范围不仅包括施工作业现场,还包括承包商生活营地和施工作业影响区,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口头通知承包商环境管理员限期处理,然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对要求处理的环境问题,环境监理工程师按期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检查纪要下发承包商。对施工区内环境影响较大的污染源,要及时监督,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5.5.2 旁站

对重点工程施工全过程,环境监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监测和记录,随时发现问题并纠正不规范操作。施工连续作业时,监理部门安排足够人员轮班;需要做现场记录的,事前准备好表格。记录应每天交环境监理工程师审查,以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各项工程部位的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记录。

5.5.3 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商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及各营地、施工现场、交通道路的环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环境隐患和不足,共同督促进行整改。

现场检查的内容有:施工是否按环境保护条款进行,有无擅自改变;施工作业是否符合环保规范,是否按环保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是否执行了保证环保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通过对监测数据分析,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满足环保要求。

5.5.4 召开环境例会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每月或季召开环境例会,建设单位环保主管参加,各承包商项目经理参加,在各承包商汇报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巡视、检查情况对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议。同时就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各标段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通知,并就一些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以便会后遵照执行或实施。

5.5.5 核查

依照环评及批复内容,在项目建设各阶段核对项目建设内容、选线选址、污染防治措施、生态恢复措施的符合情况。

1.对设计文件的核查

在项目设计阶段,项目设计中建设内容、选线选址、污染防治措施、生态恢复措施等较环评中的内容会出现调整变化。环境监理参与设计会审是为了体现事前预防的作用,环境监理在参与设计会审中,根据产业政策及环评相关法规仔细核对项目环评与设计文件的符合性,对调整的内容及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初步判断,并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建议建设单位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或要求设计单位对设计进行补充完善。

在建设项目开工前,由环境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及施工营地的设置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对工程实施的环保设计变更,环境监理人员应根据变更方案进行环境影响复核,当环境保护措施不能满足有关要求和规定时,由环境监理人员提出要求,提交工程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或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代表。必要时,建议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确保变更方案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由于设计方案变更造成环境保护措施调整而要增加环境保护投资时,应提请建设单位确定费用的解决途径。

2.对施工方案的核查

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监理应审查各承包商报送的分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等涉及环境保护的内容,特别是部分分项施工工序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时,环境监理必须要做好对施工方案的审核,在环境监理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关施工工序。

3.对实际建设内容的核查

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监理工作人员将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结合国家和省级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对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内容进行核查,特别是涉及的环境保护工程进行核查,以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三同时”验收的要求。

5.5.6 记录与报告

1.监理员需将每天的现场监督和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形成“环境监理日记”,做到真实准确记录整个施工过程。日记要及时报告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或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员的工作情况予以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

2.环境监理部每月向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月报”,对发现的问题形成“环境监理专题报告”上报;工程完工后,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并提交全部环境监理档案资料,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必备文件。

3.环境监理人员发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存在如下行为,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项目的建设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设施与所批复的环评文件存在较大变更的;施工过程中局部变更可能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而要求较大修改的。

(2)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超出国家或地方环境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生态破坏,未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实施生态恢复的。

(4)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造成环境破坏的。

(5)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未按照环评文件批复的要求建设的。

(6)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施工进度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的。

(7)项目试运行期间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有效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达不到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的。

(8)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

(9)施工期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经环境监理单位确认确需上报的。

5.5.7 环境监理发文

环境监理人员检查发现环保污染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承包商的现场负责人员进行纠正。一般性或操作性的问题,采取口头通知形式;口头通知无效或有污染隐患时,监理人员应将情况报告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或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签发《环境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承包商接到《环境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后报环境监理项目部,环境监理项目部应及时检查并确认该问题已消除。

对于与环境监理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环境监理部采用《环境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做好对相关单位的环境监理业务联系工作。

当现场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口头报告建设单位、环境监理和有关各方,并做好相关工作。承包单位在事态得到控制后应立即向环境监理上报《工程污染事故报告单》和《工程污染事故处理方案报审单》,并按建设单位和环境监理的意见做好污染事故处理工作。

环境专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向环境监理及相关单位上报《污染防治设施工程验收单》,请求环境监理给予验收。

环境专项工程验收合格并按规定试运行后满足相关规范和规定者,向环境监理及相关单位上报《污染物排放审批单》,由环境监理和相关单位审核验收后才能排放经处理达标的污染物。

5.5.8 报告

1.定期报告

工程建设期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时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环境监理报告包括月报、季度报告、半年进度评估报告、承建单位的环境月报、年度报告、总结报告。环境监理报告应向建设单位报送。

2.专题报告

工程建设过程中环境监理单位对某一阶段或某一专题环境监理情况,向建设单位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于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环境问题,环境监理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共同编制环境监理专题报告。

5.5.9 宣传培训

1.宣传

加强现场环境监理知识的宣传工作,通过我部环境监理工作人员的现场巡视及宣传工作,促使大多数现场施工人员了解并掌握相关环境保护知识,积极落实到施工的各工序中,避免较大环境事件的发生。

2.培训

通过培训,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了解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熟悉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施工期环境保护要求,为施工期环境保护计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5.6 环境监理大事记

5.7 环境监测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本建设项目施工期不做环境监测要求,故本工程施工期未进行环境监测。

6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成果

6.1 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成果

对设计文件进行是否符合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专项审查,主要审查与环评报告的一致性。最终形成了《××有限公司××项目设计环保符合性专项审查报告》,并以环境监理联系单的形式书面提交建设单位。

6.2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6.2.1 污(废)水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隧洞涌水,施工单位在各隧洞出口处设置了四级或多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部分回用于现场施工用水,部分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作业,多余部分处理达标后外排。

2.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在渣场下部设置排渗体(堆石)及排渗隧洞(1#和2#),在渣场设置排水井(4座)、排水隧洞(主隧洞1条,支洞3条),及时将渣场内的废水、渗滤液收集至回水库,再返回工厂磷酸装置使用。该措施已按环评要求进行了设计和实施。

3.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项目库区周围设置截洪沟,在1#挡水坝、2#挡水坝上游分别建设1#排洪隧洞、2#排洪隧洞,将截洪沟以上的汇水引至雨洒箐下游,再进入泸江河,避免截洪沟以上的汇水进入渣场。该措施已按环评要求进行了设计和实施。

4.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项目新建回水库、水工坝上游坡面、1#挡水坝下游坡面、现有水池坝下游坡面及回水池与回水库连接槽表面采用HDPE防渗膜进行水平防渗,同时对挡水坝坝肩及坝基采用帷幕灌浆进行垂直防渗,防止废水发生渗漏污染地下水。该措施已按环评要求进行了设计和实施。但水工坝因设计单位设计变更未做帷幕灌浆进行垂直防渗,堆积坝右侧山脊局部因当前磷石膏堆场还未堆放到该高程,建设单位承诺待磷石膏堆场堆放的磷石膏达到该高程时,将适时采取帷幕灌浆进行垂直防渗,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

5.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定期对地下水监测井进行监测,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预防渣库废水渗漏造成的不良影响,若通过监测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可在帷幕灌浆下游再进行帷幕灌浆处理。目前,建设单位已按环评要求设置了4口地下水监测井,项目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地下水进行监测,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6.2.2 废气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各施工单位采取了优化施工工序、大风天气减少土方开挖和土石方运输作业,同时在相关施工区域采取洒水抑尘作业,减小了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

2.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需及时对磷石膏堆积坝外坡面采取草皮护坡。目前,建设单位对原有的磷石膏堆场堆积坝外坡面已采取了草皮护坡防护措施,在以后也将采取该措施进行有效防护,减小的外环境的影响。

6.2.3 噪声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是施工机械设备,各施工单位采取了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等措施,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很小。

2.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将磷石膏料浆输送泵置于泵房内,并进行减震处理。建设单位已按环评要求进行了设计和实施。

6.2.4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全部用于挡水坝、水工坝、新建回水库坝底基础和库区内道路施工,全部进行了综合利用,没有多余的土石方;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包装袋,各施工单位已按环境监理的要求进行统一收集,综合利用处置;生活垃圾在现场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2.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磷石膏。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产生的磷石膏尽量进行综合利用,剩余的则输送至渣场进行堆存。

6.2.5 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1.在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和相关参建单位均制定了环境保护应急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减小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2.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16年12月14日向××环境保护局备案了《××有限公司××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同时建设单位也积极完善相关应急管理制度和措施,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及时、规范采取相关应对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环境事件。

6.2.6 其他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水土保持工程针对项目区中各防治分区等采取挡护、截、排水等工程防护措施进行设计,以及对项目区进行地面铺砌及绿化设计,使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防护体系,达到水土保持效果,建立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生态恢复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量。

6.3 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项目自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以来,现场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6.4 环境监理成果资料

1.环境监理大纲(1份)

2.环境监理实施方案(1份)

3.环保知识培训教材(10份)

4.设计环保专项审查意见(1份)

5.环境监理各方往来函件资料(14份)

6.环境监理日记(1份)

7.环境监理月报(16期)

8.环境监理年度报告(1期)

9.环境监理总结报告(1份)

10.环境监理相关资料(如图片、视频等)

自2015年10月20日进场开展环境监理工作至今,我环境监理项目部共计完成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知识培训1次,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实施方案》1份、《建设项目设计环保符合性专项审查报告》1份、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环保专项施工组织设计》4份、《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年度总结报告》1份、《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月报》16期、签发环境监理函件2份、签发环境监理工作联系单3份、签发环境监理通知单9份、《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总结报告》1份。环境监理总监和环境监理工程师不定期进行现场巡视48次,并按甲方要求参加各种相关会议数次。

7 结论、经验及建议

7.1 结论

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其批复中确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符合施工期环境监理的相关要求,建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在施工期按照国家、省级和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严格执行《××有限公司××项目环境监理合同书》和《××有限公司××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中的各项环境监理制度,按照预定的环境监理程序开展工作。

2.施工期没有生活污水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隧洞涌水经现场设置的四级或多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达标外排;施工现场采取了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统一处置。

3.施工过程中划定了施工区域和通行范围,未对其他区域造成较大影响。

本工程除堆积坝右侧山脊局部采用帷幕灌浆进行垂直防渗和2#挡水坝坝肩及坝基采用帷幕灌浆进行垂直防渗未实施,其他环保措施在施工中基本得到落实,对当地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评报告允许范围之内。

7.2 经验

××项目环境监理项目部在进场开展工作以后,进一步加强了监理机构建设,明确了工作目的,加大项目施工区监督巡视检查。认真做好监理巡视记录,了解和掌握各施工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承包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及时整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环保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遵守当地环保、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的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和环境恢复工作。按照业主及环境监理的要求进行施工,达到了本工程的环保目标,满足本工程环评报告的要求,确保了“三同时”的有效落实。

7.3 建议

1.建设单位应根据磷石膏堆场堆放的磷石膏高度,提前做好对堆积坝右侧山脊局部采用帷幕灌浆进行垂直防渗的工作。

2.建设单位应根据磷石膏堆场堆放的磷石膏高度,提前做好对2#挡水坝坝肩及坝基采用帷幕灌浆进行垂直防渗和2#挡水坝西南侧局部区域的防渗工程。

3.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运营情况,提前做好对2#排洪隧洞中段的施工斜井进行封堵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确保渣场渗滤液不通过施工斜井排出。

4.建设单位应根据磷石膏堆场堆放的磷石膏高度,适时开展磷石膏堆场的封场设计,待闭库后,及时进行封场施工,以满足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5.做好对渣场库已完工HDPE防渗膜的保护措施,并定期检查,如有破损立即进行修补。

6.规范开展运营期的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及时掌握项目区地下水水质状况。若发生项目区地下水水质超标现象,须立即排查污染源,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

7.加强各项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8 影像资料

9 环境监理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