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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环境监理指南-污染影响类项目建设期环境监理

【摘要】:本书仅对一般污染类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辐射的影响因素、防护措施进行环境监理方面的研究,其他如从事放射性矿、伴生放射性矿等的施工活动,本书不涉及。

本书仅对一般污染类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辐射的影响因素、防护措施进行环境监理方面的研究,其他如从事放射性矿、伴生放射性矿等的施工活动,本书不涉及。

1.施工期辐射影响因素

施工期的辐射影响因素主要有:

(1)雷达系统、电视手机和广播发射系统、各种电加工设备、通信发射台站、卫星地球通信站、大型电力发电站、输变电设备、高压及超高压输电线、地铁列车及电气火车等产生各种形式、不同频率、不同强度的电磁辐射。

(2)对金属材料或部件内部进行裂纹或缺陷的探伤,也会产生较强的电磁辐射。探伤方法一般包括X光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渗透探伤、涡流探伤、γ射线探伤、萤光探伤、着色探伤等。

2.辐射防护措施

(1)距离防护

辐射不像其他的环境影响,无法通过人体感官获得其辐射强度或影响程度,必须通过专业设备或仪器才能进行监测。

辐射防护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离辐射源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与辐射的种类和强度有密切的关系,必须严格遵守该行业的安全防护技术规程或标准。施工现场制订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该辐射种类及强度下的最小安全防护距离,最小安全防护距离应由专业人士根据相关的标准或要求制订,也可执行环评报告及其许可(或批复)文件规定的最小安全防护距离。

(2)时间防护

如果是从事产生辐射的各类设备、仪器操作人员,应遵守该行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相关要求,工作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www.chuimin.cn)

(3)屏蔽防护

工作区域要有有效的屏蔽装置,配置辐射或射线报警仪,操作人员穿防护衣,戴防护手套

必要时对产生辐射源设备、仪器进行屏蔽防护。

(4)其他

采取环评报告及其许可(或批复)文件要求的其他防护措施。

3.环境监理方法或措施

(1)督促检查承包商在进行产生辐射的活动之前,是否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督促检查承包商在进行产生辐射的活动时,是否按技术规程或标准划定了安全防护区域,安全防护区域是否设置了围护装置或明显的标志或标记,是否安排人员在外围区域进行巡视检查。

(3)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要求穿戴防护服和防护设施。

(4)督促检查施工过程是否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许可(或批复)文件要求的防辐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