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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项目建设期环境监理方案

【摘要】:⑤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张贴危险废物标志和警示牌。⑦危险废物应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临时贮存,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及标签。同时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

1.危险废物的概念及判别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判别方法如下:

(1)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直接判定为危险废物。

(2)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从施工工艺及产生环节、主要成分、有害成分等角度分析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3)施工期不具备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条件的可能含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可根据疑似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可能的有害成分,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直到该类固体废物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4)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即可以不按危险废物标准或要求进行处置。

2.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与拟建建设项目的行业类别、施工工艺、主要使用材料等方面有密切关系。一般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易出现的危险废物有以下几类:

(1)有毒或危险物品的包装物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物类别及代码:HW49其他废物900-041-49)。

(2)清洗废液

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过程中剥离下的废油漆、染料涂料(废物类别及代码: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6-12)。

使用碱进行清洗产生的废碱液(废物类别及代码:HW35废碱900-352-35)。

使用酸进行清洗产生的废酸液(废物类别及代码:HW34废酸900-300-34)。

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的树脂状、黏稠杂物(废物类别及代码: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6-13)。

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炼制生产的溶剂油(废物类别及代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01-08)。

(3)含涂料或有机溶剂废物

使用有机溶剂、光漆进行光漆涂布、喷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0-12)。

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2-12)。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900-036-45)。

废弃的黏合剂和密封剂(废物类别及代码: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4-13)。

(4)医疗废物

施工现场设有临时医院或医疗站点的医疗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HW01医疗废物831-001(~005)-01)。

(5)施工机械设备车辆产生的废油、油泥等

内燃机汽车轮船等集中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废物类别及代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199-08)。

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物类别及代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

使用防锈油进行铸件表面防锈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防锈油(废物类别及代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6-08)。

废燃料油及燃料油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油泥(废物类别及代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21-08)。

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油泥及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渣和污泥(废物类别及代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0-08,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物类别及代码: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6-09,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其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

(6)其他危险废物

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物类别及代码:HW29含汞废物900-023-29)。(www.chuimin.cn)

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废物类别及代码: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201-001-05)。

含有石棉的废绝缘材料建筑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HW36石棉废物900-031-36)。

废弃的铅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废物类别及代码:HW49其他废物900-044-49)。

3.污染防治措施

(1)分类收集

施工现场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及时分类收集,严格禁止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废弃物混合收集,禁止将不相容的危险废弃物混合收集。

不能判别是否为危险废物的应提高等级,暂按危险废物类别收集,直到判别清楚再按判别结果处置。

(2)规范化临时贮存

承包商进场后,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行业类别、施工工艺、主要使用材料等,预判施工现场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主要要求如下:

①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位于场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尽量远离地表水域、居民区等敏感目标或敏感区域。

②建造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的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③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具有防风、防雨、防晒功能。

④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的地面与裙脚应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

⑤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张贴危险废物标志和警示牌。

⑥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四周和顶棚应密闭,大门能上锁,危险废物出入应登记产生来源、种类、主要成分和数量,按要求进行规范化堆存或存放。

⑦危险废物应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临时贮存,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及标签。同时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

(3)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规范处置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规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施工现场产生的危险废物只能按相关标准或要求临时贮存,达到一定数量或时间后必须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处置。

4.环境监理方法或措施

(1)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并向属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期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督促检查承包商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3)审核承包商上报的环保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环保专篇)时,检查是否包含关于危险废物收集、临时贮存和处置的相关内容,相关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要求。

(4)督促建设单位或承包商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5)施工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较多的建设项目,应督促检查建设单位或承包商是否修建或设置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

(6)检查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的位置是否距地表水域、居民区等敏感区域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

(7)检查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的建设是否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要求。

(8)检查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是否规范设置了危险废物相关警示标志等。

(9)检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否存在擅自倾倒、堆放、遗弃等行为,防止交由不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收集、运输或处置。

(10)督促收集和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处置。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11)检查是否存在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12)如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某类废物不能判别是否为危险废物,应督促相关单位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鉴别,并按鉴别结果进行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