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污染影响类项目建设期环境监理:固体废物

污染影响类项目建设期环境监理:固体废物

【摘要】:制度应当提倡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

1.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因素

固体废物是指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价值或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放弃的固态、半固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施工固体废弃物主要包含参建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弃渣、拆建废物、施工废物、材料包装等)。

固废按化学性质可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按形状可分为固态废物(粉状、粒状、块状)和泥状废物(污泥);按污染特性可分为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

2.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建立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投标条款或承包合同中明确要求承包商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有效的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其中应包含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内容。

制度应当提倡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

建立制度的同时应落实岗位到人。

(2)分类收集、回收利用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这已经成为全世界垃圾管理者的共识。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第一大原则就是分类收集堆存,对于可回收的进行综合回收利用。如施工现场多余的土方(弃土),可以用于其他需要回填的建设项目或区域;施工现场的包装物,大多都可以回收利用;某些材料加工剩下的边角料,可以作为原材料回收再用于生产。

(3)科学施工,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承包商应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

(4)无害化处置

固体废物的处置应遵循无害化的原则,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环评报告及其许可(或批复)文件的要求规范化处置。(www.chuimin.cn)

(5)其他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3.环境监理方法或措施

(1)督促检查承包商是否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是否采取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2)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是否分类收集、堆存和回收利用。

(3)检查施工技术或施工工艺是否先进,产生的固体废物量是否较少。

(4)督促检查施工期固体废物的处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其许可(或批复)文件的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固体废物得到有效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使施工期达到环境安全和现场清洁整齐的要求。

(5)督促检查承包商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6)施工期的一般固体废物由承包单位负责处理,不得随意堆放、抛弃或填埋,检查工程所在现场是否清洁整齐,对环境是否污染。

(7)督促检查施工现场设置的垃圾箱、垃圾池、垃圾房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置应符合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其许可(或批复)文件的要求;施工现场设置的旱厕或化粪池应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掏处理。

(8)检查是否存在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9)督促检查隧道弃渣、钻屑和废弃泥浆是否弃于天然水体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内,应要求运转至规范的渣土场中存放,不得随意堆放在其他位置。

(10)弃(渣)土场应按要求做好遮盖、绿化,并做好挡护、排水措施,防止因发生水土流失而污染或影响当地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