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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学习共同体的重构方法

【摘要】:我们可以这样定义乡村教师学习共同体,即是指由具有共同学习兴趣和目的,以及具有共同目标、观念和信仰的乡村教师组成,且由各种学习工具和资源支撑的学习环境。然而,乡村教师学习共同体能够成功重构,需要乡村教师学习文化的支持,事实上,二者之间是一种互动的、相互影响和相互支持的关系。

“共同体”(community)一词最早是由德国学者滕尼斯(F.J.Tonnies)提出的,它开始主要应用于社会学的研究中,用以区别“社会”一词,原义是指共同的生活,强调人和人之间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关系比较密切且忠诚,对共同体中的其他人有信赖和安全感,对共同体具有归属感[20]。后来人类学家莱芙(J.Lave)和温格尔(E.Wenger)创造性地提出了实践共同体(Community of Practice)的概念,强调了活动在共同体实践中的重要性,以及交往在学习者参与实践共同体中的关键作用。在关于实践共同体的研究中,学习被看作经验生活世界的一个社会现象,学习是学习者作为“合法边缘参与者”(Legitimate Peripheral Participant)成为一个实践共同体成员并在实践的过程中自然而然产生的。例如,对于一个新进入房地产市场的员工而言,他开始在售楼处工作,处于销售人员共同体中,这个新员工从学会售楼开始,在学习如何售楼的过程中,他就开始认识如何建造一座楼房,慢慢地他就从房地产市场的边缘向中心移动,并一步步地了解整个建筑的过程以及销售的经验,获得了该共同体的文化。最早将学习共同体(Learning Community)的概念引入教育学领域的是博耶尔(Ernest L.Boyer),他于1995年在《基础学校:学习的共同体》的报告中指出,有效的学校教育首要的且最重要的要素是在学校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学习的共同体[21]。经过二十多年的研究发展,学习共同体作为一种新型的学习方式,不仅能为乡村教师学习营造合作的学习氛围,而且能为乡村教师学习的文化自觉养成提供充足的养分,乡村教师在同伴、同行专家的相互支持和帮助下进行学习,同时获得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我们可以这样定义乡村教师学习共同体,即是指由具有共同学习兴趣和目的,以及具有共同目标、观念和信仰的乡村教师组成,且由各种学习工具和资源支撑的学习环境。在这样一个学习环境中,乡村教师通过相互讨论和交流,分享彼此的观点和看法,交流学习资源、经验和问题的方法等,从而促进自身的知识建构和经验积累,达到学习的目的,促进自身专业发展[22]

然而,乡村教师学习共同体能够成功重构,需要乡村教师学习文化的支持,事实上,二者之间是一种互动的、相互影响和相互支持的关系。必须具备两个重要条件:一是学校管理者的支持;二是信息技术的支持。学校管理者的支持主要体现在身份的转变上,即学校管理者不再是行政赋权的领导,而是共同体学习文化的促进者,或者说学校领导者也能够积极地参与到共同体学习文化中;信息技术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可以利用具有多种途径的信息技术组建动态开放的网络虚拟交流系统,使得乡村教师共同体的平台更加多元化,相互的交流协作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