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清末提学使司经验与教训:省域教育领导者的大变局

清末提学使司经验与教训:省域教育领导者的大变局

【摘要】:这主要受各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提学使司自身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以清末教育发达的湖北省为例,湖北提学使司成立以来,组织较为完备。这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提学使司难以有效地监督与扩张湖北教育。总之,制度建设与监督考核是清末提学使司“行政”的基本保障。

提学使司在五年多的存续期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走过了许多弯路,值得今人去总结与梳理。

1.组织完整与稳定是清末提学使司顺利“行政”的重要前提

职位、职能、职员是行政组织的三项基本要素。考察这一时期的提学使司组织就可以发现,各省提学使司组织的完备程度不尽相同。这主要受各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提学使司自身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与制约。比如直隶、湖北、江苏、江宁等省提学使司职位、职能、职员配备相对比较齐全,这为提学使司能够顺利“行政”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当然,还有一些省份由于内外部因素限制,比如贵州、新疆、陕西、甘肃等省提学使司职位、职能、职员配备不全,缺编与兼差问题较为突出,这难免会造成组织难以有效运作的问题。那么,是不是说提学使司组织完整,就一定能够保证其顺利“行政”呢?答案是否定的。以清末教育发达的湖北省为例,湖北提学使司成立以来,组织较为完备。但是自1909年起,情况突变。受政局动荡影响,湖北提学使更换了6任,导致提学使司组织波动性较大。这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提学使司难以有效地监督与扩张湖北教育。

2.“管办评一体”模式在清末曾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起到负面作用

严格意义上讲,历史上的“管办评一体”的省级教育管理模式形成于清末提学使司时期。应该说,这一管理模式在中国教育现代化起步阶段,在迅速凝聚教育资源、规范教育秩序、大规模普及新式教育等方面发挥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从而促使清末省域教育事业得以起步与发展。比如清末教育薄弱省份河南,能够在短短的五年时间里把普及教育规模做大,主要得益于提学使司所推行的“管办评一体”模式。同时也应看到,清末提学使司的管理活动事无巨细,管得太多、管得太死、“越位”、“缺位”等问题突出。这不仅导致提学使司自身分身乏术,更使得提学使与属员身心俱疲,制约了省级教育行政效率的提升。时任福建提学使的姚文倬就曾向友人汪康年写信透露心声:“吾辈终日案牍,甚不宜也。”[7]“弟因近来诸事纷烦殊甚,又心绪不佳,精神颓丧,每日自朝迄暮,除勉力将应办事件清理及见客奔走外,已觉甚惫。”[8]姚文倬的切身感受可以说明上述问题。此外,这种管理模式还导致地方办学积极性不足,社会士绅参政积极性不强等问题,进而大大延缓了省域教育早期现代化的整体进程。总体来看,在“管办评一体”模式下,清末提学使司的性质不仅仅是行政管理机关,还是“全能型”的事务机关。(www.chuimin.cn)

3.官绅合作是清末提学使司顺利“行政”的关键所在

这里的官绅合作,即指提学使司和政府官员、地方官绅的通力合作。1906年以来,一些提学使就已认识到官绅合作在教育行政运作和省域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价值与意义,并努力落实到具体管理实践中。比如直隶,直隶提学使司在教育管理实践中,与总督、藩臬两司等部门相互配合,在经费筹措、地方官兴学考成等方面争取最大的支持,同时通过搭建与组织每年一届的全省教育例会和全省中学教育会议这一平台,广泛吸纳地方官绅意见,凝聚办教育的最大共识。当然,一些省份因忽视官绅合作,导致教育行政措施推进困难和地方教育发展缓慢。在这一点上,清末甘肃就是典型一例。陕甘总督或不注重甘肃教育,或难以兼顾甘肃教育,而且甘肃提学使也不注重官绅合作,消极懒政,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清末甘肃教育的发展进程。以上正反两方面的例子说明,官绅合作是清末提学使司运作中不容忽视的一个变量

4.加强制度建设与监督考核是清末提学使司“行政”的基本保障

制度建设和监督考核是行政管理的两项重要工作。与以往学政与学务处不同,一些省份提学使司成立以来,开始着手制度建设,同时也注重对地方办学的监督考核。比如直隶,提学使司不仅通过召开会议的实行民主决策,及时把相关议决案转化为教育制度规章。与此同时,直隶提学使司加强省级督学督政,并在直隶总督的配合下,对地方官与办学人员进行严格的奖惩,从而较好地调动起了地方办学的积极性。与之不同,甘肃提学使司仅注重学部章程的承转与下达,未从本省实际出发思考如何落实中央政策的问题。而且,即便是学部章程的落实情况,甘省提学使司也对此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而且对地方的重大失误往往以“本应记过,姑宽”之类的说辞了之。在这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下,地方官难免将上级教育法令视为具文,地方兴学积极性自然也很差。总之,制度建设与监督考核是清末提学使司“行政”的基本保障。这既是宝贵的历史经验,也是深刻的历史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