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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教育领导者在大变局中的问题与困境

【摘要】:总之,地方幅员辽阔、省视学人员少和迁调频繁三大客观因素严重制约着清末省级教育视导活动的开展及效果。究其原因,与省视学职权有限有关。综上所述,1906年各省提学使司设立以来,省视学积极履行省级视导职能,开展各项视导活动,为地方新式教育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应看到,这一时期的省级教育视导活动难言顺利。此外,这还与国家层面省级视学制度的缺失紧密相关。

(一)幅员辽阔,人员少,迁调频繁

清末,各省一般包括道、府、县(厅、州、县)三级地方行政区域。其中,各省分若干道,而各道管辖若干府厅州县,所辖行政区域通常较为辽阔。这一时期,各省提学使就是依据道这一行政区划层级来分派省视学各员的。据广东省咨议局反映,“省视学员为各属学务兴替所关。本省学区辽阔,每道仅有视学一员,今省视学有以一人兼视两道,故各州县多有不能查到者,有查到不暇详审者。虽迭经将各属情形禀报有案,而各属学务未见大兴者职是故也,且视学员大半候补人员,迁调无常,徒有报告空文,不能实行整顿”[64]。此外,省视学人员少的另一个表现是:为节省财政开支,一些省份省视学由他人兼职。比如浙江省,1908年12月,“杭嘉湖省视学委李鹾尹云松,系学务公所课员兼差,闻省垣学堂林立,若聘绅士视学,恐于本籍地方多有未便之处,故决议议改委官员办理”[65],因此省视学的专业性与权威性无法得以保障。总之,地方幅员辽阔、省视学人员少和迁调频繁三大客观因素严重制约着清末省级教育视导活动的开展及效果。

(二)视察任务重,视察时间短,走马看花

随着新政的推进,教育规模与教育范围日趋扩张。因而,在省视学人数不变的前提下,每位省视学的视察任务日趋繁重。此外,省视学视察时间也通常较短。以江苏省视学侯鸿鉴的行程为例,1907年10月,侯鸿鉴到常州视察学务,其行程安排是“十六日到常,十七日调查城内各学堂,十八日赴无锡,二十日又至常查绳正、明志、启东等小学,二十一日查东北乡各小学,二十三日查商业半日学堂,二十四日赴西乡调查”[66]。当时,省视学的视察任务重和视察时间短的情形由此可见一斑。对于以上问题,1911年教育界人士沈颐曾批评道:“提学使所派视学员于各府州县,使命络绎,冠盖载途,走马看花,为时至暂。”其结果就是省视学的视察报告“往往注重形式而遗其精神。其学堂形式未具,或既具学堂形式,靡费乃远过恒制。调查者间亦能摘发一二以昭示其惩劝之”。加之省视学“碍于情面或则震其虚声,即有所见不敢遽发。况其视察未周,不易为正确之判决”[67]。总之,在缺乏深入调查的情况下,省视学无法获取真实有用的关键信息,也不易发现地方学务之真正问题,进而制约提学使做出客观准确的决策

(三)职权有限,视学报告权威性不充足

从前文可知,清末,中央学部层面对省视学的职权无明确规定,各省对省视学权责尽管有些许规定,但权责多处于不对等的状态,往往职责重而职权轻。其中,职权轻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大多数省视学只有视察报告权,但无筹办权、奖惩权、问责权等。比如1909年7月,据江苏省视学侯鸿鉴反映,“鸿鉴辜负重任两载于兹,虽调查一邑,必开会宣布一次。而奖惩之法不严行,则办学者率多观望不前”[68]。究其原因,与省视学职权有限有关。据时人反映,省视学“只有检察报告之权,并无实行筹办之责”[69]。在此情况下,省视学及其报告的权威性无形中大打折扣,从而难免出现办学者率多观望不前的问题。

(四)报告意见本身分歧较大,难以比较优劣

这一时期,视察报告参差不齐的问题较为突出。早在1908年,据河南提学使孔祥霖反映,全省学务视察分为六路,由省视学分路考察禀报各属学务情形,但“各员查复意见,宽严不能一致,碍难齐同比较优劣”[70]。事实上,这一问题到后期依然存在。1910年,孔祥霖在上报巡抚的学务报告中仍指出,省视学报告往往意见分歧,未能齐同一致,定分列等,综核为难。省视学意见分歧的问题导致的后果就是,省视学报告难以对地方官及地方学务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从而无形中削弱了省视学报告及意见的权威性,这显然不利于地方学务的整顿与发展。

(五)省视学自身素质较低

省视学素质高低对省级教育视导效果的影响也不可小觑。1911年,据广西省咨议局反映,广西省视学如同盲人与聋人,对地方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视而不见,认为其根本原因是省视学缺乏必要的教育知识。他们指出,广西提学使“历年所派视学员,试问其普通科学曾有一科可以自信者?腼然面目曰视学,视学亦盲者之,不辨黑白而已,只斤斤焉诘责人之不用审定教科书,或挑剔一二条经费支数之不实,或指说数句校长管理、卫生之不得法,统套语。所视学者如是而已,所报告者亦如是而已。至于其中学科课程教授有不适者、监督堂长教员有不谙教育者,则皆视而不见焉。既无鉴定学堂良否之知识,又安有整顿学堂之方法。一省之教育寄耳目于此辈,真所谓以盲者视、聋者听矣”[71]。事实上,广西并非特例。学部就曾坦言:省视学素质低下的问题,“不独广西一省为然,各省莫不当然”[72]。这足以说明该问题的普遍性。因而,省视学很难充分履行法定的视导职能。

综上所述,1906年各省提学使司设立以来,省视学积极履行省级视导职能,开展各项视导活动,为地方新式教育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应看到,这一时期的省级教育视导活动难言顺利。这里面,既有幅员辽阔、省视学人员少且迁调频繁、视察任务重、视察时间短等客观原因的限制,也有地方官员及士绅不合作、报告本身意见分歧、省视学自身素质较低等主观原因的限制。正是在这些复杂因素的交织作用下,省级教育视导效果大打折扣。此外,这还与国家层面省级视学制度的缺失紧密相关。由于缺乏全国层面的对省视学资格、权责、任期、报告规则等内容的制度安排,很难避免出现上述种种问题。

【注释】

[1]《遵议各省学务详细官制办事权限并劝学所章程折》,《学部官报》,1906年第2期,第23页。

[2]《学部奏提学使办事权限章程折》,《政艺通报》,1906年第13期,第12页。

[3]《议定分筹学务经费》,《秦中官报》,1907年第6期,第163页。

[4]《直隶学务公所暨前学务处光绪丙午入款种别表》,《直隶教育杂志》,1907年第1期,第46-48页。

[5]《直隶学务公所暨前学务处乙巳丙午两年银钱出款比较表》,《直隶教育杂志》,1907年第1期,第59页。

[6]《本司叶前在藩司任内曾同前署司郭盐法道善后局团练处详遵将收支学务经费分别新旧案抄单及宣统元年预算各款造请咨销文并督宪批》,《云南教育官报》,1909年第27期,第14页。

[7]《本司叶前在藩司任内曾同前署司郭盐法道善后局团练处详遵将收支学务经费分别新旧案抄单及宣统元年预算各款造请咨销文并督宪批》,《云南教育官报》,1909年第27期,第15页。

[8]《鄂省官立学堂岌岌可危》,《申报》,1910年8月16日,第1张第2版。

[9]《咨议局抗议部提学款》,《申报》,1910年9月9日,第1张第3版。

[10]《本司叶前在藩司任内曾同前署司郭盐法道善后局团练处详遵将收支学务经费分别新旧案抄单及宣统元年预算各款造请咨销文并督宪批》,《云南教育官报》,1909年第27期,第14页。

[11]详见学部总务司:《第一次教育统计图表》,北京:学部总务司,1907年,第30页。

[12]详见学部总务司:《第一次教育统计图表》,北京:学部总务司,1907年,第36页。

[13]《林提学电请免停矿捐》,《申报》,1908年7月11日,第2张第4版。

[14]《派员清查学款》,《申报》,1906年11月13日,第2张第9版。

[15]《上谕》,《申报》,1908年3月27日,第1张第3版。

[16]《准提亩捐充作学费》,《申报》,1907年5月26日,第20版。

[17]《学款维艰》,《大公报》,1908年8月26日,第2张第2版。

[18]《裁并学堂人员》,《大公报》,1909年1月8日,第2张第2版。

[19]《鄂学饬停民立学堂津贴》,《申报》,1910年8月28日,第1张第4版。

[20]《浙藩财政之奇绌》,《申报》,1908年5月10日,第1张第5版。

[21]《详报州县玩延学款情形》,《申报》,1908年12月24日,第2张第3版。

[22]《详报州县玩延学款情形》,《申报》,1908年12月24日,第2张第3版。

[23]《严催全省考试经费》,《申报》,1909年10月8日,第2张第3版。

[24]《苏抚奏拨苏省学务经费》,《申报》,1908年7月28日,第1张第5版。

[25]《苏抚奏拨苏省学务经费》,《申报》,1908年7月28日,第1张第5版。

[26]《度支部奏复江苏学费》,《申报》,1908年9月3日,第1张第4版。

[27]《拨助销盐省份学费》,《申报》,1909年10月6日,第2张第3版。

[28]《江苏教育总会致各分会书》,《申报》,1907年6月3日,第4版。

[29]《议驳设立官磺局》,《申报》,1908年4月15日,第2张第3版。

[30]《京外各学堂征收学费章程》,《学部官报》,1906年第9期,第72-73页。

[31]《谕饬补缴学膳等费》,《申报》,1907年9月9日,第11版。(www.chuimin.cn)

[32]《湘省学生无力缴费》,《申报》,1907年9月16日,第12版。

[33]《学堂收费之不易》,《大公报》,1908年11月20日,第2张第3版。

[34]详见学部总务司:《第三次教育统计图表》,北京:学部总务司,1910年,第15-16页。

[35]《详报前抚吴宣统元年办理本省学务情形呈折请核文》,《河南教育官报》,1910年第70期,第581页。

[36]《东督徐吉抚陈奏吉省农安县在籍候选巡检梁云山捐资兴学请奖片》,《吉林官报》,1908年第1期,第16页。

[37]《本署司详荣县民袁前泰等捐资兴学请奖文》,《四川教育官报》,1910年第1期,第4页。

[38]《提学司王详督宪罗田县绅士王葆周捐资兴学请准予奏咨给奖文》,《湖北官报》,1911年第95期,第8页。

[39]《本司详海澄县王绅隆勋捐资助学请奏咨核奖文》,《福建教育官报》,1909年第8期,第2页。

[40]《本司叶前在藩司任内曾同前署司郭盐法道善后局团练处详遵将收支学务经费分别新旧案抄单及宣统元年预算各款造请咨销文并督宪批》,《云南教育官报》,1909年第27期,第14页。

[41]《学堂经费之准驳无定》,《申报》,1911年9月11日,第1张第4版。

[42]《方言学堂停办可惜》,《申报》,1911年3月6日,第1张第3版。

[43]《停给教员暑假薪水之商榷》,《申报》,1911年7月12日,第1张第4版。

[44]《论江苏咨议局与行政官冲突之影响》,《申报》,1911年5月21日,第1张第3版。

[45]《提学司高又拟呈各厅州县收解赔款改学堂捐奖惩简章四条》,《湖北官报》,1908年第20期,第9页。

[46]比如,江苏学界认为:“各省之有省视学,为全省教育行政之机关,提学资之以为耳目,学界奉之以为模楷。”详见《长元吴教育会函致教育总会论省视学员吴某不职事》,《申报》,1907年8月31日,第2版。

[47]《川省视学简章摘要》,《教育杂志》,1905年第5期,第64页。

[48]《江苏省视学暂行章程》,《学部官报》,1907年第33期,第272-274页。

[49]《各省学务详细官制及办事权限章程折》,《学部官报》,1906年第2期,第24页。

[50]《视学员办事规则》,《浙江教育官报》,1908年第3期,第23页。

[51]《视学员办事规则》,《浙江教育官报》,1908年第3期,第24页。

[52]《河南视学简章》,河南省教育志编辑室:《河南教育资料汇编 清代部分》,郑州:河南省教育志编辑室,1983年,第119页。

[53]《甘肃解放前四十年教育史要》,甘肃省图书馆藏,内部资料,1959年,第4页。

[54]《提学使请派省视学员》,《申报》,1907年1月4日,第2张第9版。

[55]《本司据广肇罗道省视学员殷令邵章禀缴新会县属官民各学堂报告表札县办理文》,《广东教育官报》,1910年第5期,第60-62页。

[56]《本司支据省视学沈禀整顿太平劝学所饬太平县文》,《浙江教育官报》,1909年第7期,第66页。

[57]《省视学员演说略志》,《申报》,1907年6月10日,第12版。

[58]《本署司详请咨部奖叙省视学暨各属视学员文》,《四川教育官报》,1910年第4期,第12页。

[59]《本司支查据省视学报告宣邑学务应竭力整顿饬宣平县文》,《浙江教育官报》,1909年第8期,第73页。

[60]《本司叶详遵批议复省视学秦康龄禀视查元江学务情形暨筹办各法一案拟请将废弛学务之官绅记过示惩文并督宪批》,《云南教育官报》,1910年第33期,第18-19页。

[61]《提学司批示》,《大公报》,1908年6月21日,第4版。

[62]《江苏教育总会致江震教育会函两则》,《申报》,1907年5月26日,第12版。

[63]《全省改良教育之通饬》,《申报》,1909年3月8日,第2张第4版。

[64]《前司沈奉督宪札核议咨议局整顿学务议案列折详复文》,《广东教育官报》,1911年第2期,第53-54页。

[65]《省视学委用官员之原因》,《申报》,1908年12月1日,第2张第3版。

[66]《省视学调查常郡学务续志》,《申报》,1907年11月2日,第12版。

[67]沈颐:《论缩短立宪期限与教育之关系》,《教育杂志》,1911年第3卷第1期,第11页。

[68]《江苏省视学侯鸿鉴第一次上樊提学书(续)》,《申报》,1909年7月28日,第1张第3版。

[69]《前司沈奉督宪札核议咨议局整顿学务议案列折详复文》,《广东教育官报》,1911年第2期,第54页。

[70]《详报光绪三十四年办理本省学务情形》,《河南教育官报》,1909年第41期,第345页。

[71]《学部札饬准广西提学使呈明咨议局整顿全省教育议案仰即查照文》,《贵州教育官报》,1911年第6期,第5页。

[72]《学部札饬准广西提学使呈明咨议局整顿全省教育议案仰即查照文》,《贵州教育官报》,1911年第6期,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