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清末提学使司选任方式分析:学部定夺vs地方权威

清末提学使司选任方式分析:学部定夺vs地方权威

【摘要】:比照正式公布的提学使名单,此次会议中提出的人选基本被采纳。(二)学部尚书直接定夺这种任命方式在提学使司缺席颁布初期较为普遍。对此,学部“准其暂行留粤”[15],并任命于式枚署理广东提学使。(四)督抚自行委任,中央备案清末,这种提学使任命方式也相当普遍。从上述多元任命方式可以得知,学部在提学使任命中,其实并无绝对的人事权。与之不同,地方督抚、御史、摄政王等人在各省提学使任命中却经常具有决定性的话语权。

(一)学部会议面举

1906年5月,学部颁布提学使名单前,曾开会专议提学使人员问题。会上,荣庆请严修、罗振玉、汪康年、张元济等与会堂官“各举堪任之人,众又默然,莫肯先发”。于是,左侍郎严修率先提议,“诸君且下堂,以无记名投票法选举之可也”。荣庆则认为,“不如即席面举所知”。罗振玉“举沈太守曾植、黄学士绍箕、叶编修尔恺”。对此,汪康年、张元济“两君皆首肯,愿同举”。此外,张元济另举汪诒书一人。会后,部分堂官对会上所提的个别人选持反对意见,“部员数人同上说帖,力诋沈(曾植)为腐败顽固,万不可用。其人盖皆曾任小学教员者也”,但“所言无效”[13]。比照正式公布的提学使名单,此次会议中提出的人选基本被采纳。

(二)学部尚书直接定夺

这种任命方式在提学使司缺席颁布初期较为普遍。据时人反映,第一批提学使中,浙江提学使支恒荣、甘肃提学使陈曾佑、山西提学使锡嘏、新疆提学使杜彤均为学部尚书荣庆所定。任命原因是,支恒荣为“荣相之师”,陈曾佑于1905年时“上停止学生给予科名折,为荣相所赏”,而锡嘏和杜彤是“堂官同乡”。[14]

(三)地方督抚保荐,学部提请任命

鸦片战争以降,尤其是太平天国运动以来,地方督抚的军事、财政、人事、行政等权力不断扩张。与之相应,中央政府的权力逐渐式微,由此形成“内轻外重”的中央与地方的权力格局。为了顺利贯彻中央教育法令,学部尽力采纳地方督抚有关提学使人选的提议。可以说,此种选任方式在该时期也较为普遍。比如,早在首批提学使名单公布前,两广总督岑春煊“有电至京,奏留于(式枚)学使在粤办理学务事宜”。对此,学部“准其暂行留粤”[15],并任命于式枚署理广东提学使。(www.chuimin.cn)

(四)督抚自行委任,中央备案

清末,这种提学使任命方式也相当普遍。比如山西,提学使锡嘏于1909年3月病故后,是年5月24日,清廷任命汪诒书补授山西提学使。然而半年后,即12月23日,据《申报》报道称:“升授晋抚丁宝铨奏请以汪诒书署藩司,翁斌孙署学司。”[16]再如奉天,1911年11月,提学使卢靖呈请给假省亲,遗缺由东三省总督赵尔巽委翰林院编修邵章署理。他认为邵章“学识优长,堪以委令署理”,中央内阁只好以“知道钦此”回应。[17]

(五)御史等人保荐,由摄政王任命

1908年11月,载沣就任摄政王后,在提学使人事任命问题上,“架空”学部,自行拍板决定提学使人选。1909年3月9日,摄政王载沣发布上谕:“赵启霖着以道员用署理四川提学使,钦此。”[18]赵启霖能够署理四川提学使,得益于一位御史的推荐。“某御史以四川道御史谢远涵丁忧,所遗之缺奏保赵启霖补授。摄政王已为嘉纳,饬电赵启霖内用,而赵复电不愿内用。摄政王鉴于其忠直,故简以外任清贵之差。”[19]再如,1910年10月,摄政王任命王寿彭署理湖北提学使。王寿彭为癸卯科状元。他上任的原因是“王本某相国门下,王于进士馆毕业后即谋得提学使记名”。由于“该科鼎甲中如左、杨诸人均已外放,王亦未便向隅,故有此次之简命”,王寿彭被摄政王载沣召见时,要求他“将来到鄂,务必认真学务,毋使放任,致遭物议”[20]

从上述多元任命方式可以得知,学部在提学使任命中,其实并无绝对的人事权。易言之,提学使任命权不完全由学部来掌控。与之不同,地方督抚、御史、摄政王等人在各省提学使任命中却经常具有决定性的话语权。为此,1909年2月,学部曾奏请将各省提学使由部开单请简,认为“维新之要,首重学堂。学堂之兴,全赖学司之提倡,得人则进步自易。拟请嗣后简放提学司由臣部开单请旨特简”,但“奉旨不准”。[21]枢臣们的理由是“监司大员若任请简,恐开倖进之门,且部臣权力似亦大无限制”[22]。这说明,学部曾经想夺回提学使任命之话语权,但其努力最终还是落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