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大变局中的省域教育领导者-清末提学使司研究

大变局中的省域教育领导者-清末提学使司研究

【摘要】:清末,提学使司、提学使衙门与学务公所之间是何种关系?从学部颁布的《各省学务详细官制及办事权限章程》来看,提学使衙门与学务公所是相分离的。显而易见,提学使衙门与学务公所是两个相对分离的机关,但二者共同构成了一省之提学使司。从实际情况来看,江苏、湖北、安徽等省均分设提学使司衙门和学务公所。由此表明,新疆的学务公所囊括了提学使衙门的职能,二者是糅为一体的。

清末,提学使司、提学使衙门与学务公所之间是何种关系?提学使衙门与学务公所究竟是一个部门,还是两个部门?对这些问题,学术界至今还存有争议。有学者认为:“提学使司是提学使的办公衙门。”[1]有学者主张:“该司机关设在省会,将原学务处,改为学务公所。”[2]也有学者认为:“学务公所设提学作(使——笔者注)1员,总理全省学务,考核所属职员功课。”[3]还有学者指出:“提学使是省教育行政的最高长官,学务公所又是提学使的行政机关。”[4]事实上,如果回到历史上的制度文本本身,或许这一问题便迎刃而解。

从学部颁布的《各省学务详细官制及办事权限章程》来看,提学使衙门与学务公所是相分离的。证据有二:一是机关不同。“提学使衙门可仍用旧有之学政衙门,所有旧日吏役人等概行屏除,其有学政向不与督抚同城者均应改归一律。”“所有学政衙门案卷、学务处公牍均移送提学使衙门,毋得遗漏,以便稽考。”而旧有学务处“即改为学务公所”。二是职能不同。提学使衙门,又称提学使衙署或提学使署,是提学使日常起居之所;而学务公所为提学使督率属员办公之地,“提学使督率所属职员按照定章限定钟点每日入所办公”[5],实为一省教育行政之枢纽。显而易见,提学使衙门与学务公所是两个相对分离的机关,但二者共同构成了一省之提学使司。从实际情况来看,江苏、湖北、安徽等省均分设提学使司衙门和学务公所。

图2.1 清末江苏提学使署旧址(www.chuimin.cn)

图片来源:张维明:《清末江苏提学使署旧址》,《江苏地方志》,2016年第5期,第69页。

当然,清末省份中也有特例。比如新疆省,1908年据陕甘总督升允奏报:“新省向无学政衙门及学务处,谨就行馆东院略加营缮,创设学务公所,以为阖省学务总汇之区。”由于当时新疆学务尚在萌芽期,诸事较简,故“提学使衙门应办之事,自应一概归并学务公所,俾专责成”[6]。由此表明,新疆的学务公所囊括了提学使衙门的职能,二者是糅为一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