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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补偿标准探究

【摘要】:二是协商法,即各利益相关方通过协商的方式共同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协商的具体内容应该包括补偿的标准、补偿的数额和补偿年限。

7.3.4.1 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的方法

根据海洋生态补偿工作的现实情况,目前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的方法包括两种:一是核算法。也就是海洋生态资源和环境的价值成本纳入企业成本核素中。海洋生态补偿涉及社会经济人文等诸多因素,在核算时需要考虑涵盖的方面比较复杂,在核算时,如果只单一地考虑海洋生态资源与环境的价值,而不考虑社会、人文等区域内的其他综合因素,就会导致核算结果与实际结果不符,并且还会与利益相关方的预期不相符合,也无法被公众认知和接纳。

二是协商法,即各利益相关方通过协商的方式共同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协商的具体内容应该包括补偿的标准、补偿的数额和补偿年限。这种方式充分考虑利益相关方的意愿和实际损失,其出发点旨在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各利益相关方通过协商来确定补偿标准的操作空间很大。因此,采用协商的方式确定补偿的标准等内容,比单一依照理论价值估算确定补偿标准更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由于利益相关方所协商的内容涉及各自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规制和管理,从而可以促进各利益相关方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通过协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7.3.4.2 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应考虑的因素

我国海洋生态补偿不同于其他领域的生态补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为了保证能够科学、合理地确定补偿标准,应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1)以补偿对象的利益损失或成本投入为参考依据

在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时应以补偿对象的利益损失或成本投入为参考依据,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相关利益方主动建设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所付出的成本之和;二是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而丧失发展机会的相关利益方的损失之和。相关利益方所付出的成本是指在履行了海洋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法定责任之外,按照其他要求对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投入了一定的人员、资金和物资。其付出的人力成本可以依据当地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及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支付标准,其付出的物力成本可以参考市场价格来衡量,对应固定的对价予以支付。相关利益方的损失是指由于海洋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实施导致其丧失发展机会所带来的利润降低或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下降,针对相关利益方损失的补偿可以参考本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水平及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标准。在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标准项目,标准项目应包括就业培训费、安置费、土地补偿费等基本费用和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助等。

(2)组织利益相关方协商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

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利益主体对海洋生态资源与环境的需求不同,受益于海洋生态资源与环境的程度不同,对海洋生态资源与环境造成的破坏程度也不同,因此,海洋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应有针对性。在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时,首先应考虑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破坏情况、受损海域面积,其次还应考虑受损利益方的损失大小及补偿需求,最后还应考虑补偿主体的承受能力等诸方面因素。在此基础上,首先应充分考虑各相关主体的利益和意见,组织利益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在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时,应要考虑补偿主体的经济承受能力,即补偿金额是否超出了补偿主体的承受能力。如果海洋生态补偿设定的补偿标准高于补偿主体的实际承受能力,将给补偿主体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是破产,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并没有达到平衡,并且还会使补偿主体对海洋生态补偿工作产生消极抵触甚至是对抗的情绪,使得海洋生态补偿实践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如果海洋生态补偿设定的补偿标准低于补偿对象的实际损失和补偿需求,则会导致补偿对象产生失望情绪,由于社会公众对海洋生态补偿的实施的关注,补偿标准设定过低也会降低社会公众参与海洋生态补偿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在相关主体明确、利益关系清晰的情况下,应组织利益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补偿的金额、年限和具体流程,让各相关利益方在充分协商、谈判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意见。

7.3.4.3 海洋生态补偿标准的类别(www.chuimin.cn)

海洋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涉及海洋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各利益相关者,海洋生态补偿的利益相关者,要比陆域资源复杂得多,例如,在进行海上渔业增殖、建造人工鱼礁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对涉及海域内渔民生产生活所造成的损失,而且也要考虑对海水养殖及海域环境的影响,因此,在核算海洋生态补偿标准时需要考虑各方面因素来分类确定。海洋生态补偿可分为增益型补偿和止损型性补偿,增益型补偿是海洋生态资源与环境的受益人或所有者对为保护和建设海洋生态资源与环境做出贡献或付出成本的主体予以补偿,以使其正外部性内部化;止损型补偿是指海洋生态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主体在开发过程中对海洋生态资源与环境造成了破坏,需要对其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以进行海洋生态修复和补救,从而使其负外部性内部化。

(1)增益型补偿标准

在实施增益型补偿的过程中,政府和企业是主要的补偿主体,实施增益型补偿是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保证社区居民良好生活环境的需要。在海洋生态资源的保护和修复过程中,海洋生态系统服务的受益者应当为提供者支付合理的海洋生态修复成本费用,从而激励相关各方保护和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例如,企业对海岸带进行修复、绿化、湾道清淤及必要的基础设施投入,改善了海洋生态环境,因此,应对其进行补偿,在补偿时应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标准的核算,从而使企业能够得到合理、足额的补偿。相关主体为了保护和建设海洋生态资源与环境而丧失的发展成本的核算,海洋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者为了保护海洋生态资源与环境而放弃了其发展机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得到补偿,政府应考虑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的因素,核算相关主体所丧失的机会成本,并对相关主体转产转业进行资金和项目的补偿。在指定补偿标准的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市场价格体系,从而使补偿标准的制定具有公开、透明的参照标准。政府作为补偿主体既是补偿标准的制定者也是补偿实践的实施者,从而可以促进海洋生态补偿的顺利实施。

(2)止损型补偿标准

止损型生态补偿是指通过对破坏海洋生态资源与环境的行为征收税费的方式来修复海洋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补偿标准的核算应包括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的赔偿以及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的修复成本。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由直接损害成本和间接损害成本组成。对海洋生态价值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属于直接补偿费用,直接补偿可以参考市场价格来核算,如围填海造地影响了海水养殖及滨海旅游的发展,导致养殖业及旅游业收入的降低,同时,对近海栖息地的破坏也导致捕捞量的下降,这些损失可以参考市场价格核算出补偿标准;核算海洋生态损失间接成本需要考虑间接影响海洋生态资源使用价值的损失,例如,赤潮的发生导致海水水质下降,海洋生物的减少引起生物群落结构的改变,这些破坏虽然不会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但会引起海洋渔业资源的枯竭、海洋生态环境的下降,影响海洋经济的发展和海区生存环境的质量。

7.3.4.4 海洋生态补偿标准的计量

海洋生态补偿标准主要是指支付补偿金的标准,因此,这一标准的确定应以海洋生态补偿量的核算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在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时,同时还需要考虑补偿金的支付期限,因为核算出的海洋生态补偿量是总量结果,如果要求补偿主体一次性支付可能会超出补偿主体的现实资金承受能力。具体可参考如下模型:

式中,S表示海洋生态补偿标准,M表示海洋生态补偿量,N表示支付期限,支付期限可以通过海洋生态补偿主体和对象之间的协商博弈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