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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成果

【摘要】:重城市建设轻农村发展的观念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但由于这些服务是无形的,因而对于这些服务的范围和强度的量化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目前人类对于海洋的认识还很有限,因此,海洋生态系统服务的量化问题是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首先要考虑的技术制约因素。

目前在我国的海洋资源管理领域,海洋生态补偿的实施之所以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主要是因为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不利的影响因素。

3.4.2.1 观念影响因素

在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存在着各种不正确的观念,导致这种公共制度的建设障碍重重。具体来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的观念因素。

(1)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的观念

在通常意义上,资源的价值往往是根据其直接的市场交易价格来进行评估,而海洋生态系统所提供的很多服务的价值往往无法通过市场来体现,因此就会造成对海洋生态资源价值的低估,由于各级政府、企业对海洋生态系统所提供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值缺乏了解和重视不够,认识不到海洋生态环境破坏所导致的生态价值损失的严重性,造成其一味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正是这种错误观念的制约,使得我国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海洋生态补偿的实施面临着重重障碍。

(2)重污染治理轻生态建设的观念

由于海洋生态环境遭到污染和破坏的后果给人们带来的主观体验比较深刻,所以人们往往比较重视海洋生态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工作重心是对破坏行为的实施者进行处罚和治理污染,为此花费再大的费用和成本也在所不惜。而对于海洋生态保护和建设,由于没有环境破坏所带来的直接感受,就会使这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够。这种观念实质上是非常错误的,因为治理污染只是一种事后的行为,只能减缓海洋生态环境恶化的进程或减弱对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不能从根本上改善海洋生态资源和环境的质量。而海洋生态保护和建设则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海洋生态资源和环境的质量。

(3)重城市建设轻农村发展的观念

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但由于我国的经济结构具有城乡二元化的特点:城市经济相对发达,居民文化水平和素质相对较高,制度相对完善;农村经济落后,农民的文化素质水平普遍较低。这种格局造成了城市和农村海洋生态保护和建设的不均衡发展。城市的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受到相当的重视,而在广大的沿海渔村,渔民渔业活动和日常生活对海洋所造成的污染和影响却很广泛,由于经济相对落后、文化素质水平较低的原因,使得对海洋生态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但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主要力量是在沿海的农村地区,而城市则是海洋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受益者。在海洋生态保护的利益博弈中,由于沿海农村渔民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缺乏谈判能力,因而在这一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这对于海洋生态补偿的顺利实施非常不利。造成这种状况的渊源就是长期以来的重城市轻农村的固有观念所致。

3.4.2.2 技术影响因素

海洋生态补偿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以下四方面的技术问题制约了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

(1)海洋生态系统服务的量化问题(www.chuimin.cn)

进行海洋生态补偿的基本依据是海洋生态破坏的价值损失,而评估海洋生态破坏所造成的损失的基础是对海洋生态系统服务的量化,这是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最基本要求。海洋生态系统除了提供有形的海产品以及原材料外,海洋生态系统还提供了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其他很多的无形服务,这些服务对于人类的价值要远远高于产品价值。但由于这些服务是无形的,因而对于这些服务的范围和强度的量化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目前人类对于海洋的认识还很有限,因此,海洋生态系统服务的量化问题是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首先要考虑的技术制约因素。

(2)海洋生态价值的货币化问题

海洋生态补偿归根结底是一种经济手段,因此,最终要以货币化的形式来体现海洋生态价值。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很短,尚未建立与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海洋生态资源价格体系,这就使海洋生态价值的货币化缺乏统一的标准和依据。这一问题是制约海洋生态补偿的不可忽视的技术因素。

(3)统计数据的可获得性问题

海洋生态补偿量的确定需要相关的海洋生态资源的存量和增量的数据。而无论是海洋生态资源的数量化还是其价值的货币化,都需要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海洋生态资源的数量化需要大量的有关海洋生态资源变化的动态监测数值,海洋生态价值的货币化需要海洋生态资源的价格数据等。但是,由于海洋生态补偿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统计指标和体系还未建立,因此,海洋生态资源相关的统计数据在可靠性和完备性方面的不足制约了海洋生态补偿的实施。

(4)海洋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对象的界定问题

补偿主体和对象的界定是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是解答谁补偿谁的问题。界定海洋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对象需要进行利益相关者分析,甄别出受益者和受损者。而在现实中,由于海洋生态资源的价值是长期的和连续的,其影响的区域和范围也是广泛的,并且由于海洋生态资源本身具有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特点,利益相关者的范围可能很广,因此,要准确划定受益和受损的群体和范围也是一个技术难题。

3.4.2.3 资金影响因素

海洋生态补偿的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来激励海洋生态保护和建设行为或抑制生态破坏和过度利用的行为,因此,海洋生态补偿需要大量、充足的资金支持。但由于经济发展不足和投入力度不够,使得资金问题成为制约海洋生态补偿工作的主要瓶颈。

3.4.2.4 制度影响因素

海洋生态补偿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到现有的行政区划的制约。由于海洋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外部性,而且每个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以及资源禀赋的不均衡,导致各个地区所追求的目标的差异性。而海洋生态补偿往往是地区之间的双边或多边关系,由于缺少对地区间生态补偿行为进行协调的机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制约了海洋生态补偿的进行。再者,与海洋生态保护和建设相关的部门众多,各自为政,而海洋生态补偿的实施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海洋生态补偿。如果没有体制、法律、政策上的有力推动,海洋生态补偿是不可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