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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视新闻播音主持风格研究

【摘要】:主持风格媚俗化是对高雅文化的侵蚀。主持风格的泛娱乐化,体现在主持语言上缺乏严肃性和准确性,热衷故意炒作,夸大事实,擅自评论,有些主持人采用某些“恶搞”的手段,拿一些严肃的主题和嘉宾开玩笑;在语音语调上阴阳怪气,过于个性化。这种泛娱乐化的主持风格污染着电视荧屏,虽然娱乐包含一定的审美因素,但娱乐毕竟不等于审美,它与审美有关,但并不就是审美。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播音认知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传媒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化,媒体的地位和职能也发生了变化,关于媒介职能的表述日益强调其独立性和主体性。商业化严重影响了大众传媒的专业性、艺术性。主持人常常难以在商业价值主导和专业业务主导之间找准方向,在庸俗包装与综合素质提升之间做出取舍,在大众化与精英化之间寻求平衡,难以寻找到适合自己和传媒责任的风格和坚持媒体的专业操守。

大众传播中,“媚俗”即过分迁就、迎合受众,彻底放弃自己的尊严,以作态取悦大众。“媚俗”之“俗”,是庸俗、低俗,媚俗是指“俗气的艺术”。日常意义的“媚俗”显然是一个贬义词,用来批评那种有意迎合、巴结庸俗受众的艺术行为。可见,媚俗与审美无关,是一种传统美学无法回应当代审美文化挑战时所出现的畸形形态。主持风格媚俗化是对高雅文化的侵蚀。媒体作为传播精神文明的工具,应当具有一定的舆论引导力,应当追求高雅、抵制低俗,倡导积极向上、文明健康价值观,对于各种丑恶现象、不正之风应有批判精神和独立、公正的媒体立场。

从传媒的功能来看,媒体的功能除宣传、教育功能之外,娱乐功能也日渐突出。随着媒体的市场化发展,一些媒体容易从宣传教化走到“观众是上帝”的过度娱乐化路线。媒体过分强调娱乐功能,只要获得受众追捧,出现某些低级的为娱乐而娱乐的倾向。主持风格的泛娱乐化,体现在主持语言上缺乏严肃性和准确性,热衷故意炒作,夸大事实,擅自评论,有些主持人采用某些“恶搞”的手段,拿一些严肃的主题和嘉宾开玩笑;在语音语调上阴阳怪气,过于个性化。

这种泛娱乐化的主持风格污染着电视荧屏,虽然娱乐包含一定的审美因素,但娱乐毕竟不等于审美,它与审美有关,但并不就是审美。

尽管娱乐是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一项重要功能,但主持人必须当心泛娱乐化的倾向,必须将“娱”的游戏性和“乐”的审美性结合起来,提高节目的艺术品位,提高主持人的文化素养,只有把握其中的度,才可能避免因过度娱乐而导致电视文艺的矮化。

在新媒体环境下,观众群体的需求不断增加、丰富,播音主持人的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挑战,暴露了电视节目播音主持人专业化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借助相关调查结果,我们能够发现,当前,我国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在专业化发展方面以及播音胜任力层面,都存在发展力量不足,发展质量不佳,发展效果不好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播音认知存在不足,难以契合当前的电视新闻播音实践的发展;其次,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播音观念不佳,不能很好地将广播电视播音实践活动的优势发挥出来;最后,电视节目主持人在播音主持实践方面存在弊端,不能有效促进电视新闻播音实践的稳步发展。

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播音认知问题。在广播电视播音实践中,所谓播音认知能力,具体指的是电视节目主持人对所承担的电视新闻播音活动的职业认知、职业感悟、职业理解,以及对所有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人的综合化、系统化、全面化认识,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播音认知可以从根本上影响他们的电视新闻播音理念的完善、播音目标的设计、播音技术的实施、播音策略的运用等方面。除此之外,电视节目主持人需要对电视新闻播音的相关制度建设、法律规范、实施细则等方面具有充足的认识,对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人具有扎实的了解,以便更好地支持自身的电视新闻播音活动的实践发展。

然而,从实践发展角度来看,大量的电视节目主持人都存在播音认知不佳的实际问题,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他们的多样化播音发展进程。电视节目主持人对制度的重视程度不高。通过调查研究,有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在播音主持的实践发展中,对电视新闻播音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细则等方面的重视程度比较低,对政策制度的学习主动性比较低,理解程度也比较低。一些电视节目主持人往往需要承担较多的工作量,没有更加充足的时间来思考电视新闻播音的政策制度。与此同时,电视节目主持人对播音学科知识的理解不够充分。在整个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发展形态中,许多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人对专业学科知识的理解与认识都存在较大的缺口,存在较为严重的掌握不完善问题。有的电视节目主持人表示,自己的专业性学科知识有待增加,需要更进一步地完善与提升。

目前,部分电视新闻播音领域缺乏优质化、专业化、层次化的电视新闻播音人才,这不利于强化我国电视新闻主持人队伍的专业性知识水平;与此同时,一些电视节目主持人表示自身的专业学科知识存在不完善之处,对专业学科知识的理解不足。除此之外,电视节目主持人对播音标准、播音内容了解不足。在电视新闻播音领域内,很多电视新闻播音机构所实施的播音标准都因为出台时间短而没有得到有效的普及;与此同时,电视新闻播音内容在规划、设计、安排、实施过程中都具有较强的独特性,而电视节目主持人所面对的观众群体往往具有很强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而这些都促使电视节目主持人对播音标准、播音内容的了解程度不高,熟悉程度较低。依据调查结果显示,有的电视节目主持人表示,自己对电视新闻播音标准的了解程度较强,对电视新闻播音内容的理解程度较高,有的电视节目主持人表示自己对电视新闻播音标准以及电视新闻播音内容的了解程度较低,熟悉程度 不高。

对比而言,电视节目主持人对播音标准的了解程度相对更低,对电视新闻播音标准的制定原则、设计理念、内部逻辑、技术基点等方面的理解存在不足,没有深入化、细致化、层次化的解读。与此同时,在年龄结构上,年轻电视节目主持人对播音标准的了解程度相对更低。不容忽视的是,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播音设计问题也非常突出。对于电视新闻播音活动来说,优质的、合理的、科学的播音主持设计,是保障电视新闻播音实践活动稳步开展、平稳运行、有效推进的重要基础,因为电视新闻播音活动的实施并不是单一化、规模化、简单化的过程,而是需要电视节目主持人在合理设计、精心安排、妥当设置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主持目的与播音标准,从而不断实施与开展的。然而,在实践发展过程中,一些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播音设计能力存在较大的不足。

首先,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播音目标实现率偏低。在广播电视播音实践中,合理的、科学的、契合实际的播音目标设计,有助于保障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人的实践需求,增强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人的工作动力与探索兴趣,强化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人的学习能力,有助于引导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人稳步实现播音目标,促进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人的合理化发展与能力培育。然而,在实践探索中,一些电视节目主持人表示自己所设置的电视新闻播音目标往往很难实现,这意味着大量的电视节目主持人都存在将播音目标设计过高的问题。从细化角度来说,不同领域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在播音目标的设计中存在较大的不同之处,部分电视新闻主持人所设置的播音目标的实现率往往更低,这也表明了大量的电视节目主持人难以从电视新闻播音的角度,看待播音实践,难以正确认识到观众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尽管在当前的电视新闻播音理念中,我们更多的倡导要以一般化、正常化、普遍化的观念看待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人,然而,电视节目主持人不能够忽视观众群体的特别之处,应该以多元化的播音设计为切入点,立足电视新闻观众群体的实际情况与个性化需求,强化自身对电视新闻播音目标的掌控能力、设计能力、评估能力,确保电视新闻播音目标的设置更加合理化、科学化、有效化。(www.chuimin.cn)

其次,电视节目主持人没有遵循层次化的播音设计理念。在当前的广播电视播音实践中,很多观众群体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这是难以避免的现实问题,也是需要电视节目主持人合理对待的地方,为此,电视新闻主持人需要耐心对待,遵循层次化、合理化的播音主持设计理念,围绕不同类型、不同水平、不同发展层次的电视新闻观众群体,设计多元化、层次化、差异化的电视新闻播音程序、播音模式、播音风格等。从实践调查角度来看,部分电视节目主持人表示,在实际的电视新闻播音活动中没有积极遵循层次化的播音设计理念,没有设置层次化的播音主持方案。可见,很多电视节目主持人在电视新闻播音设计方面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处。

归根结底,这与多样化播音设计的困难程度、复杂程度、多元程度具有紧密的联系,电视节目主持人想要完成多样化的播音设计,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与时间,需要更加全面地了解电视新闻观众群体的发展需求,也需要围绕电视新闻观众群体的个性化情况开展完善的设计活动,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播音观察能力、播音评估能力、自我协调能力,这对于电视节目主持人而言负担过重,是他们主观上不愿意去做的。然后,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情境创设意识比较低。有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在播音主持的设计环节中,往往不太重视对播音情境的打造与设计。通常而言,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人的自我协调能力、自我控制能力、自我管理能力、自我优化能力比较差,所以,在整个电视新闻播音的过程中,电视节目主持人往往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怎样吸引观众群体的注意力方面。

从本质上来说,促进观众群体的“有意注意”与“无意注意”的合理切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电视新闻播音活动的稳步发展,在此方面,创设优质的、科学的、多元的播音情境,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与关键的促进价值。然而,很多电视节目主持人都不具备扎实的、合理的情境创设观念,这无疑阻碍了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播音能力的提升,不利于电视新闻播音活动质量的提升。

在电视新闻播音主持管理体系方面,在电视新闻播音活动中,所谓播音管理,具体指的是播音管理者借助相应的组织机构、管理政策、管理规范、管理制度,依托切实有效的发展措施、实践方式,引领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人的全面发展,在各式各样的播音资源、播音信息、设备设施的支持下,稳步完成播音主持目标的综合化、系统化、合理化组织活动。

而落实到电视新闻播音中,所谓电视新闻播音管理,具体指的是播音管理人员借助合理设计、科学规划、有效组织等活动,不断调整电视新闻主持人队伍,在全面借助电视新闻播音人力资源、经费资源、设备资源的基础上,依托多种多样的培育信息以及有利的培育条件,以较高的完成度与实践效率,稳步达成电视新闻播音目标的实践发展过程。在电视新闻播音管理活动中,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管理活动,一个是对电视节目主持人的管理,另一个是对电视新闻播音活动的管理。当前,我国整个电视新闻播音管理体系不够健全,难以切实增强电视新闻播音活动的持续发展,也难以不断推动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播音能力的提升。

首先,电视新闻播音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不够完善。在我国整个电视新闻播音发展体系中,尤其是在电视新闻播音的管理制度层面,广电部门、电视新闻组织机构、电视新闻主持人群体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合作程度不高,这也促使大量的电视节目主持人难以深入理解电视新闻播音的内在价值、实践意义与发展内涵,难以全面理解电视新闻播音的政策制度内容。与此同时,我国广电部门对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职业生涯规划以及专业化发展的需求了解不多,难以立足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人群体的发展实际,制定合理化、科学化的电视新闻播音管理制度。所以,我国广电部门的电视新闻播音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地优化与健全。我国电视新闻播音的管理流程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方面,我国广电部门对怎样促进电视节目主持人的专业化发展,怎样提升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播音能力并没有开展细致化、全面化的探索,也没有从实践发展的角度,对电视新闻播音的管理流程进行合理的规范。在此方面,广电部门需要合理设计电视新闻播音的所有流程,从制订电视新闻播音规划、设立电视新闻播音管理部门、开展电视新闻播音评价活动、落实电视新闻播音反馈意见等方面,不断推动电视新闻播音的实践发展,促进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多样化水平提升。另一方面,制定具有针对性、实践性、发展性的电视新闻播音管理制度,确保电视新闻播音管理体系的合理运行。

其次,电视新闻播音的督导机制难以有序发展。通常来说,电视新闻观众群体的独特性、复杂性、多样性促使电视节目主持人难以在实践发展的过程中,及时有效地获知这些群体的需求反馈、播音建议、诉求信息,不能合理评估电视新闻观众群体的差异化提升与综合化发展,所以,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职业满足感、播音成就感往往处于较低的水平上。

同时,因为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人之间的区别,很难借助模式化、系统化、统一化、规范化的指标,对电视新闻主持人的实践活动与发展进步情况进行合理的评估与评价,这就直接导致难以对电视新闻主持人的播音成绩、播音效果进行合理的量化与专业的测评。正是因为量化指标的缺乏,完善力度的不足,所以,很多电视节目主持人都缺少职业发展的动力,这就造成了大量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职业认同感偏低的现象。因而,电视新闻组织机构需要借助科学的、合理的、完善的督导机制,以此不断解决电视新闻主持人群体的内驱力不足的现实问题。电视新闻播音主持的督导机制重在“督促”作用,这主要具有两个层面上的含义,一个是“监督”电视新闻播音活动,另一个是“促进”电视新闻播音活动。

在全面实践的过程中,电视新闻组织机构往往承担了大部分的培育监督活动,而电视新闻组织机构对播音主持人群体的监督管理主要集中在两个维度:第一个是电视新闻播音质量维度,第二个是电视新闻播音行为维度,其中没有涵盖对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播音胜任力的监督活动。

在电视新闻播音促进体系中,我国目前并不具备完善的、可操作的促进方案。在很长的发展时期内,正是因为国家层面对电视新闻播音专业标准的制定不足,从而造成了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具体化、客观化、有效化的指标缺乏,从而制约了电视新闻播音促进体系的建设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