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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场地污染土与地下水处置技术标准:多相抽提法设计要求

【摘要】:7.2.1多相抽提法的设计内容应包括地下和地上设施的设计,并符合下列要求:1地下设施设计应包括抽提井的平面布设、影响半径、井结构,以及井头真空度、流体抽提速率等工艺参数。

7.2.1 多相抽提法的设计内容应包括地下和地上设施的设计,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下设施设计应包括抽提井的平面布设、影响半径、井结构,以及井头真空度、流体抽提速率等工艺参数。

2 地上设施设计应包括真空设备的选型、管道系统、相分离系统和电气与控制系统等。

7.2.2 多相抽提井的布设应确保整个污染区域均被影响范围覆盖,井的数量应根据单井的影响半径确定;多相抽提井的影响半径可在如下范围内选取并根据中试试验成果确定:

1 黏性土:1.0m~2.0m。

2 粉性土:1.5m~5.0m。

3 砂土:3.0m~8.0m。

7.2.3 应通过中试试验确定单井影响半径、井头真空度、流体抽提速率等设计参数,并符合下列要求:

1 中试时应安装至少2口多相抽提井,当地质条件、污染情况复杂时,宜适当增加。

2 中试试验持续时间应以各参数均达到稳定状态为准,且不少于1d。

7.2.4 多相抽提中试试验的监测点应安装在抽提井周围的不同距离、不同方位处;各监测点应置于非饱和带与饱和带,分别用于监测土中气压变化,以及地下水水位变化、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变化和非水相液体厚度变化。

7.2.5 多相抽提井管直径宜不小于80mm,管材可采用聚氯乙烯(PVC)材质;如果井内存在高浓度的自由相有机物,宜采用不锈钢材质井管。

7.2.6 工程需要时,应在多相抽提井内设置引流管,引流管外径宜为井管内径的1/3~2/3,引流管底端设置深度应根据井内地下水位设计降深确定。

7.2.7 多相抽提井的滤管段应覆盖污染深度,宜采用切缝式,并根据地层特性和滤料等级设计切缝大小。(www.chuimin.cn)

7.2.8 多相抽提法中施加的井头真空度可根据场地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和需要达到的影响半径及井内水位降深确定,宜在20kPa~60kPa范围内选取。

7.2.9 多相抽提法中单井抽提速率包括气体抽提速率和单井液体抽提速率,气体抽提速率可控制在0.05m3/min~10m3/min之间,单井液体抽提速率可控制在0.001m3/min~0.5m3/min之间。

7.2.10 多相抽提法宜选用液环式真空泵,其规格应满足井头真空度、系统真空度及抽提速率的要求。

7.2.11 地上管道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上管道系统的设计与构建应与地下部分的设计配套,以确保地下设施与地上处理设施的兼容性

2 单个抽提井顶端以及地面真空泵体进口端宜安装一段透明的聚氯乙烯(PVC)管或透明视窗用于观察抽提的流体状况。

7.2.12 地上系统中的相分离单元应包括气液分离器和油水分离器,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气液分离器宜安装在地面真空泵和抽提井之间,且设计壁厚和材质应能承受真空泵所产生的最大真空度。

2 如抽提混合液中存在自由相的污染物,应在气液分离器和后续的废水处理系统中设置油水分离器。

7.2.13 多相抽提系统的控制宜包括井内真空控制、气液流体抽提速率控制、系统液位控制和温度控制等,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多相抽提系统应使用阀门来调节流量和真空度,阀门应分配唯一的标识号,并配有识别标志。在多井系统中,可通过在井口安装调节阀方式控制井内真空度,平衡和调整各抽提井的抽提速率。

2 应在相分离容器内安装液位计控制系统的启停。

3 系统温度不宜超过43℃,通过对废气、真空泵内润滑液或密封液体的温度监测控制系统的启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