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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场地污染土地下水处置技术标准

【摘要】:6.2.5异位搅拌设计应根据污染物类型、污染程度选择封闭式或敞开式搅拌,并根据工程需要配置有效的废气和废水收集、处置设施。

6.2.1 搅拌法的设计内容应包括药剂种类、掺入量、添加形式和搅拌工艺等。

6.2.2 应根据使用条件和工艺选择化学性质适宜的液体药剂或粉剂;药剂掺入量应根据已有经验和小试结果确定,并根据中试结果验证与优化

6.2.3 对于复合污染类型土,应确定针对不同类型污染物的药剂种类、添加顺序及其反应条件。

6.2.4 原位搅拌设计应根据污染类型、污染程度与修复范围对污染场地进行区域划分,按浅层搅拌(深度≤3m)与深层搅拌 (深度>3m)分别确定药剂添加方式、有效搭接尺寸等,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浅层搅拌宜采用翻滚式搅拌工艺,相邻点位有效搭接尺寸应不小于200mm。

2 深层搅拌宜采用回转式搅拌工艺,搅拌头直径宜不小于700mm;相邻搅拌体有效搭接尺寸应不小于100mm。

3 可采用常压或加压方式添加药剂;加压方式下,液体药剂喷射压力宜不大于0.5MPa,粉剂喷射压力宜不小于0.5MPa。

6.2.5 异位搅拌设计应根据污染物类型、污染程度选择封闭式或敞开式搅拌,并根据工程需要配置有效的废气和废水收集、处置设施。

6.2.6 异位搅拌设计应包括污染土挖除、预处理与暂存、搅拌与养护等,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明确污染土的清理目标值。(www.chuimin.cn)

2 应明确不同污染类型与程度的污染土挖出后需分别堆存、覆盖的要求。

3 预处理后土块的尺寸不宜大于30mm,含水量宜为25%~30%。

4 应明确药剂掺量、掺入方式及污染土与药剂的混匀要求。

5 针对搅拌后的土应根据反应类型提出养护时间及防雨、防尘要求。

6.2.7 搅拌法中试试验应评估和验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及效果,根据试验结果优化或调整设计,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原位搅拌的中试试验点应布设于有代表性的区域,并结合场地规模、污染类型及分布特点确定试验工况与数量。

2 异位搅拌的中试试验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污染土,并结合修复工程量、污染类型等确定中试试验数量。

3 当需要添加多种药剂时,应验证和优化添加顺序。